招生热线:4001 888 119

全国

清大东方消防人才的摇篮

专注消防培训17年,消防培训行业领跑者。
清大东方服务号
    首页 > 消防科普 > 消防知识
    分享到:
    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怎样扑救?

    2020-07-17    标签: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慧聪消防网

     危险化学品性质不尽相同,扑救时对灭火剂的选择性很强。这类物质发生火灾后,首先弄清着火物质的性质,然后选用适合扑救该类物品的灭火剂,正确地实施扑救。

     

        (1)扑救可燃和助燃气体火灾时,要先关闭管道阀门,用水冷却其容器、管道,用干粉、砂土扑灭火焰。

     

        (2)扑救易燃和可燃液体火灾,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扑灭火焰,同时用水冷却容器四周,防止容器膨胀爆炸。但酸、醚、酮等溶于水的易燃液体火灾,应该用抗溶性泡沫扑救。

     

        (3)扑救易燃和可燃固体火灾,可用泡沫、干粉、砂土、二氧化碳或雾状水。

     

        (4)扑救自燃性物质火灾,可用水、干粉、砂土、二氧化碳。

     

        (5)扑救遇水燃烧物质火灾,可用干粉、干砂土。

     

        (6)扑救氧化剂类的火灾,可用干粉、水、二氧化碳。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qddfxfpx.com/articledetail-443544.Html

    相关推荐:
    一消考点 | 灭火救援力量
    惠州清大东方为博罗县18镇街开展消防知识和监督检查能力提升培训
    一消考点 | 四大系统之消防调试知识点汇总
    其他栏目
    Copyright © 1996 - 2022 清大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赣ICP备17006549号-1
    赣公网安备 36072102000119号
    联系电话
    4001-888-119
    微信公众号
    清大东方新视角
    消防课堂

         欢迎来到清大东方消防学校


        离您最近的校区:

       


    在线留言
    请正确填写以下信息内容,清大东方教育顾问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您
    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
    电话
    4001-88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