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热线:4001 888 119

全国

清大东方消防人才的摇篮

专注消防培训17年,消防培训行业领跑者。
清大东方服务号
  • 1
  • 2
  • 3
  • 4
  • 5
首页 > 消防科普 > 消防讲堂
分享到:
消防课堂:寺院消防安全提示

2021-02-07    标签: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慧聪消防网

    1、寺院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要定期对寺庙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查殿堂、僧舍用火用电安全,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2、长明灯、油灯、香炉等要防止倾倒,要远离经幡、经书等可燃物,要放置在不燃材料桌面(地面)上或铺盖有金属薄板的供桌上。

    3、点烛、烧香、焚纸、燃放鞭炮等用火,应在室外固定位置,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要随意倾倒柴火、香炉的废渣,防止死灰复燃引发火灾。

    4、寺院用火用电要远离衣服、家具、木材等可燃物,要注意有人员看守,做到人走火熄;烟囱要远离木头、柴垛等可燃物,防止高温或者火星飞溅引发火灾。

    5、电线要进行穿管保护,使用电烤炉、电热毯、电热棒、大功率灯泡等“发热电器”,要远离书本、经幡、衣服、木材等可燃物,要确保人走断电。

    6、寺庙内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以便火灾时逃生。

    7、寺庙要配备充足的消防沙、灭火毯、灭火器、水枪、水带、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器材和设施,并定期维护保养。

    8、举办庙会等人员聚集类活动期间,要制定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加强现场消防防护措施,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qddfxfpx.com/articledetail-516291.Html

相关推荐:
一消考点 | 灭火救援力量
惠州清大东方为博罗县18镇街开展消防知识和监督检查能力提升培训
一消考点 | 四大系统之消防调试知识点汇总
其他栏目
Copyright © 1996 - 2025 清大东方消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5110086号-2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9330号
联系电话
4001-888-119
微信公众号
清大东方新视角
消防课堂

     欢迎来到清大东方消防学校


    离您最近的校区:

   


在线留言
请正确填写以下信息内容,清大东方教育顾问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您
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
电话
4001-88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