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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产品质量现场检查

    2022-08-29   

    消防产品质量现场检查主要包括外观与标志检查,材料与质量偏差检查、组件装配及其结构检查、基本功能与性能检查等内容。

     

    01

    检查条件

     

    检查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能力,熟悉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的规定、产品标准的要求,能够熟练使用现场检测器具,独立做出现场检查判定。产品质量现场检查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 XF 588-2012)规定的测量范围和精度要求,并经校准和(或)检定合格。产品质量现场检查的环境条件应符合产品使用环境的要求。检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样品意外损坏或误动作造成伤害。

     

    02

    样品抽取

     

    被检查样品应在现场随机抽取,样品应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并经被检查方确认。样品数量应根据被检查产品的品种、基数合理确定,一般为1~3件,同时抽封相同数量的样品留存备查。经现场检查判定为不合格的,其备用样品应当作为证据予以保存。对于不属于强制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消防产品以及不适宜进行现场检査判消防产品,可在现场随机抽取样品,送法定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同时抽封相同数量的样品留存备查。抽取的样品应按规定经被检查方、产品生产者确认。

     

    03

    检查记录

     

    检查时,应填写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检查的项目应逐项记录,不合格情况的描述应清晰明了,语言简洁规范,数据准确可靠。消防产品监督检査记录应由检查人员、被检查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被检查方管理人员对检查记录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字时,应在检查记录中注明。

     

    04

    检查判定

     

    产品质量现场检査结果出现影响产品性能和质量的任一不合格情况时,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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