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确保鉴定质量,根据《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及《关于2018年度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消协〔2017〕100号)的有关要求,现就2018年重庆市第三次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鉴定范围
1、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对应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2、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对应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3、初级灭火救援员(对应初级消防员)。
二、鉴定对象及条件
重庆市公共消防职业培训学校2018年第8期至第11期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2018年第1期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2018年8月2日—8月3日报名参考的初级灭火救援员、2018年8月8日前申报补考的初级、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及初级灭火救援员。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8日(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下午16:45,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不能参加考试。
(二)2018年第8期至第11期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及2018年第1期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由重庆市公共消防职业培训学校统一报名。
(三)灭火救援员(不含补考)统一报名时间为8月2日、8月3日(每日9:00至15:00),请相关单位备齐报名资料(考生信息登记册电子表格和每个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工作证明和2寸红底登记照4张及登记照电子档)到鉴定站报名、缴费(现金),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补考及直接鉴定报名安排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参考学员理论或实操成绩单科合格的,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参考学员仅可申报一次补考。除初次鉴定一年内的首次补考外,申报补考均应按报考科目缴纳补考费用。报名但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考试不合格,请报名参考学员务必准时参考。
1、申请补考的学员可直接到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江北区复盛镇银盆村)报名。
2、需缴纳补考费用和直接申请鉴定的学员请于8月6日、8月7日的每日12时前直接到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江北区复盛镇银盆村)报名并缴纳鉴定费(现金)。
四、收费标准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2014〕79号文件核准的标准,初级鉴定费按照每人240.00元收取(理论考试每人35.00元,实操考试每人190.00元,考务费每人15元);中级鉴定费295.00元(理论考试每人40.00元,实操考试每人240.00元,考务费每人15.00元)。
五、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试题由中国消防协会统一出题,考试时间10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六、鉴定安排
(一)鉴定时间:2018年9月16日(星期日)参加理论知识全国统一考试,考核时间(含理论和实操)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鉴定地点:理论考试考场以第三次理论统考的通知为准,实操考核考场在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重庆)站(地址:江北区复盛镇银盆村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内)。
(三)所有拟参考学员请于2018年9月13日、14日、15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凭身份证原件及学号到南坪种业宾馆(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2巷子12号,即交警九支队旁)领取准考证。
转自重新消防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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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30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确保鉴定质量,根据《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及《关于2018年度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消协〔2017〕100号)的有关要求,现就2018年重庆市第三次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鉴定范围
1、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对应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2、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对应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3、初级灭火救援员(对应初级消防员)。
二、鉴定对象及条件
重庆市公共消防职业培训学校2018年第8期至第11期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2018年第1期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2018年8月2日—8月3日报名参考的初级灭火救援员、2018年8月8日前申报补考的初级、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及初级灭火救援员。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8日(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下午16:45,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不能参加考试。
(二)2018年第8期至第11期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及2018年第1期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由重庆市公共消防职业培训学校统一报名。
(三)灭火救援员(不含补考)统一报名时间为8月2日、8月3日(每日9:00至15:00),请相关单位备齐报名资料(考生信息登记册电子表格和每个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工作证明和2寸红底登记照4张及登记照电子档)到鉴定站报名、缴费(现金),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补考及直接鉴定报名安排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参考学员理论或实操成绩单科合格的,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参考学员仅可申报一次补考。除初次鉴定一年内的首次补考外,申报补考均应按报考科目缴纳补考费用。报名但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考试不合格,请报名参考学员务必准时参考。
1、申请补考的学员可直接到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江北区复盛镇银盆村)报名。
2、需缴纳补考费用和直接申请鉴定的学员请于8月6日、8月7日的每日12时前直接到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江北区复盛镇银盆村)报名并缴纳鉴定费(现金)。
四、收费标准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2014〕79号文件核准的标准,初级鉴定费按照每人240.00元收取(理论考试每人35.00元,实操考试每人190.00元,考务费每人15元);中级鉴定费295.00元(理论考试每人40.00元,实操考试每人240.00元,考务费每人15.00元)。
五、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试题由中国消防协会统一出题,考试时间10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六、鉴定安排
(一)鉴定时间:2018年9月16日(星期日)参加理论知识全国统一考试,考核时间(含理论和实操)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鉴定地点:理论考试考场以第三次理论统考的通知为准,实操考核考场在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重庆)站(地址:江北区复盛镇银盆村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内)。
(三)所有拟参考学员请于2018年9月13日、14日、15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凭身份证原件及学号到南坪种业宾馆(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2巷子12号,即交警九支队旁)领取准考证。
转自重新消防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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