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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管理部: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022-12-02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印发《关于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在全国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持对大火巨灾风险隐患、消防治理短板弱项、冬春事故规律特点的清醒认识,不断深化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场所综合治理,持续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等低设防区域火灾防范,抓实抓细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和实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防范化解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集中力量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聚焦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清理拆除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突出整改违规改变使用性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等问题。对分租、转租形成“厂中厂”,造成管理职责不清、消防管理措施落空的,集中约谈出租方和承租方,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提请地方政府挂牌督办,督促按期整改销案。严格落实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管理,协同发力、标本兼治,严格资格管理、用工管理、工具管理、现场管理和依法查处。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及时清理堵塞、占用的障碍物,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通知》强调,要迅速开展消防执法行动,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用足用好罚款、查封、关停、拘留等手段,强化行刑衔接,实施联合惩戒,坚决挂牌、公告、曝光、处理一批重大隐患单位和典型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组织新闻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指导社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单位内部、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发动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楼(院)长等基层力量,引导居民做到“三清三关”,提高群众防火安全意识和疏散逃生能力。全力做好冬春季节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开展消防水源普查和高风险场所消防设施设备测试检修,确保完整好用。修订完善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熟悉演练和装备物资储备,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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