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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消考点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适用范围改动,这些变化你了解吗?

    2023-03-1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将于2023年6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适用范围有重大改动,废止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中8.4.1以及8.4.3两项强制性条文,同时又在新规中新增了8.3.1、8.3.2、8.3.3三项条款。

     

    具体都有哪些变化呢?

    我们为大家整理出了对比表格

    一起来学习吧

     

    工业建筑

     

     

    民用建筑

     

     

    通过表格对比我们可以发现:

     

    在工业建筑方面,新规范明确规定了丙类高层厂房和仓库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而不再有经营范围和建筑面积的限制。并且新增了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丙类厂房、仓库中地下半地下建筑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要求。

     

    在民用建筑方面,新规范也将设置范围扩宽:商店、旅馆、展览等建筑不再有建筑面积的限制,统一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而对于疗养院、幼儿园、托儿所建筑设置要求也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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