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热线:4001 888 119

全国

清大东方消防人才的摇篮

专注消防培训17年,消防培训行业领跑者。
清大东方服务号
    新闻中心
    石化企业的工厂总平面布置要求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4.2,石化企业的工厂总平面布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工厂总平面应根据工厂的生产流程及各组成部分的生产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按功能分区集中布置。 2.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罐组、装卸区或全厂性污水处理场等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全厂性办公楼、中央控制室、中央化验室、总变电所等重要设施应布置在相对高处。液化烃罐组或可燃液体罐组不应毗邻布置在高于工艺装置、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阶梯上。但受条件限制或有工艺要求时,可燃液体原料储罐可毗邻布置在高于工艺装置的阶梯上,但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流入工艺装置、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措施。 4.液化烃罐组或可燃液体罐组不宜紧靠排洪沟布置。 5.空分站应布置在空气清洁地段,并宜位于散发乙炔及其他可燃气体、粉尘等场所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中央控制室宜布置在行政管理区。 6.全厂性的高架火炬宜位于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2座及2座以上的高架火炬宜集中布置在同一个区域。火炬高度和火炬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确保事故放空时辐射热不影响相邻火炬的检修和运行。 7.汽车装卸设施、液化烃灌装站及各类物品仓库等机动车辆频繁进出的设施应布置在厂区边缘或厂区外,并宜设围墙独立成区。 8.罐区泡沫站应布置在罐组防火堤外的非防爆区,与可燃液体罐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0m。事故水池和雨水监测池宜布置在厂区边缘的较低处,可与污水处理场集中布置。事故水池距明火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距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0m。区域性含油污水提升设施应布置在装置及单元外,距离明火地点、重要设施及工艺装置内的变配电、机柜间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距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0m。 9.采用架空电力线路进出厂区的总变电所应布置在厂区边缘。 10.消防站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消防站的服务范围应按行车路程计,行车路程不宜大于2.5km,并且接火警后消防车到达火场的时间不宜超过5min。对丁、戊类的局部场所,消防站的服务范围可加大到4km;②应便于消防车迅速通往工艺装置区和罐区;③宜避开工厂主要人流道路;④宜远离噪声场所;⑤宜位于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11.厂区的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生产区不应种植含油脂较多的树木,宜选择含水分较多的树种;②工艺装置或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罐组与周围消防车道之间不宜种植绿篱或茂密的灌木丛;③在可燃液体罐组防火堤内可种植生长高度不超过15cm、含水分多的四季常青的草皮;④液化烃罐组防火堤内严禁绿化;⑤厂区的绿化不应妨碍消防操作。
    2022-07-18
    31897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调试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器、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故障电弧探测器、具有指示报警部位功能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等组成。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调试在近年一消考试题目中出现频率较高。今天随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该系统的调试方法和调试内容吧。 1.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调试1)切断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将一备调总线回路的电气火灾探测器与监控设备相连,接通电源,使监控设备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白检功能、操作级别、故障报警功能、监控报警功能、消音功能、复位功能应符合规定。3)依次将其他回路的电气火灾探测器与监控设备连接,使监控设备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监控设备故障报警功能、监控报警功能、复位功能应符合规定。 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调试按设计文件的规定对探测器进行报警值设定。采用剩余电流发生器对探测器施加报警值的剩余电流,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应在30s内点亮并保持。监控设备应发出电气火灾监控声、光报警信号,记录报警时间,显示电气火灾监控报警部件的类型和地址注释信息,显示发出报警信号探测器的报警值。 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调试按设计文件的规定对探测器进行报警值设定。采用发热试验装置给监控探测器加热至设定的报警温度,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应在40s内点亮并保持。监控设备应发出电气火灾监控声、光报警信号,记录报警时间,显示电气火灾监报警部件的类型和地址注释信息,显示发出报警信号探测器的报警值。 4.故障电弧探测器调试1)切断探测器的电源线和被监测线路,将故障电弧发生装置接入探测器,接通探测器的电源,使探测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操作故障电弧发生装置,在13内产生9个及以下半周期故障电弧,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3)操作故障电弧发生装置,在1s内产生14个及以上半周期故障电弧,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应在30s内点亮并保持。监控设备应发出电气火灾监控声、光报警信号,记录报警时间,显示电气火灾监控报警部件的类型和地址注释信息,显示发出报警信号探测器的报警
    2022-07-01
    31698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分类与组成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为人员疏散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场所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系统。系统可以分为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1.集中控制型系统,系统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并显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其配接的消防应急灯具工作状态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按照蓄电池电源供电方式可分为自带电源和集中电源两种类型。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由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配电箱及相关附件等组成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由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相关附件组成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2.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系统未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分别控制其配接消防应急灯具工作状态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按照蓄电池电源供电方式可分为自带电源和集中电源两种类型。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由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配电箱及相关附件等组成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由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相关附件等组成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2022-06-29
    34896
    全国首例!消防安全领域危险作业案正式判决
    6月13日,全国首例消防安全领域危险作业案(非事故类行刑衔接案件)成功判决。浙江金华基层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九个月。 01基本案情 2022年3月31日,金华市消防救援机构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公司生产车间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长期处于瘫痪状态;此外还存在车间内设置员工宿舍违规住人、搭建钢棚占用防火间距、堆垛占用消防车道等违法行为,该公司属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经查,该公司副总经理张某某在明知公司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况下,擅自决定由维修人员将消防设施主机的主板拆除带走维修,期间企业仍正常持续生产作业。该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曾向其反映维修未完成情况,张某某未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致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火栓系统一直处于不能工作的关闭瘫痪状态。 02法院判决  被告人张某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救生设备、设施,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一款,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九个月。 03案例警示 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探测火灾早期特征、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为人员疏散、防止火灾蔓延和启动自动灭火设备提供控制与指示的消防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当今世界上公认的最为有效的自动灭火设施之一,是应用最广泛、用量最大的自动灭火系统。国内外应用实践证明,该系统具有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灭火成功率高等优点。据统计,成功扑救火灾的案例中,有93%的火场消防给水条件较好;而扑救火灾不利的案例中,有81.5%的火场缺乏消防用水。室内消火栓系统是处置初起火灾的主要设施,特别是火灾控制和扑救所需的消防用水主要由消防给水系统供应,消防给水的供水能力和安全可靠性决定了灭火的成效。因此,消防设施是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的重要防护设施,不得关闭和破坏,否则将面临刑事处罚。 消防设施是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和防护的重要设施,不得关闭和破坏,否则将面临刑事重罚。 知识拓展消防设施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危险作业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具体内容如下: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2022-06-28
    30088
    其他栏目
    Copyright © 1996 - 2022 清大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赣ICP备17006549号-1
    赣公网安备 36072102000119号
    联系电话
    4001-888-119
    微信公众号
    清大东方新视角
    消防课堂

         欢迎来到清大东方消防学校


        离您最近的校区:

       


    在线留言
    请正确填写以下信息内容,清大东方教育顾问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您
    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
    电话
    4001-88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