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判定:刚性条款,一触即发
1. 判定逻辑
2. 核心条款(新增/调整重点)
场所类:
-
甲、乙类危险品场所设在地下室(5.1a);
-
儿童/老年人照料设施楼层违规(5.3a);
-
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内设员工宿舍(5.4a)。
设施类:
-
安全出口完全堵塞/封闭(5.1d、5.2c);
-
火灾报警/灭火系统完全瘫痪(附录A判定规则)。
材料类:
3. 典型场景
直接判定:
二、综合判定:量化组合,风险叠加
1. 判定逻辑
2. 核心要素(新增/调整重点)
新增条款:
调整条款:
-
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6.6.1);
-
消防水泵长期处于手动状态(6.6.2)。
3. 典型场景
综合判定:
三、划界关键对比表

四、操作建议
1.优先排查直接要素
2.综合判定分步走
-
分类记录:按6大类记录隐患(如疏散类、设施类);
-
累计计数:同一类中仅计1项,满6项即触发。
3.排除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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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科普
2025-08-26
一、直接判定:刚性条款,一触即发
1. 判定逻辑
无需组合:违反任一直接判定要素(第5章),立即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无自由裁量:条款为禁止性规定,违规事实明确即成立。
2. 核心条款(新增/调整重点)
场所类:
甲、乙类危险品场所设在地下室(5.1a);
儿童/老年人照料设施楼层违规(5.3a);
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内设员工宿舍(5.4a)。
设施类:
安全出口完全堵塞/封闭(5.1d、5.2c);
火灾报警/灭火系统完全瘫痪(附录A判定规则)。
材料类: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非A级金属夹芯板(5.1f)。
3. 典型场景
直接判定:
地下商场安全出口被锁闭;幼儿园设在高层建筑四层以上。
二、综合判定:量化组合,风险叠加
1. 判定逻辑
需满足6项及以上:从第6章的6大类(总平面、耐火等级、安全疏散等)中累计符合6项即成立。
同一要素不重复计算:如多个安全出口堵塞仅算1项。
2. 核心要素(新增/调整重点)
新增条款:
电动自行车停放区未与疏散设施防火分隔(6.2.3);
动火作业未持证上岗(6.6.6)。
调整条款:
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6.6.1);
消防水泵长期处于手动状态(6.6.2)。
3. 典型场景
综合判定:
某商场存在消防车道占用(1项)+防火门损坏(1项)+应急照明失效(1项)+消防水泵手动状态(1项)+电气线路老化(1项)+未定期演练(1项)→累计6项,判定为重大隐患。
三、划界关键对比表
四、操作建议
1.优先排查直接要素
对照第5章逐项检查,尤其是安全出口、消防系统、高危场所设置。
2.综合判定分步走
分类记录:按6大类记录隐患(如疏散类、设施类);
累计计数:同一类中仅计1项,满6项即触发。
3.排除例外情形
确认无4.2条的排除项(如已停业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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