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热线:4001 888 119

全国

清大东方消防人才的摇篮

专注消防培训17年,消防培训行业领跑者。
清大东方服务号
    首页 > 消防科普 > 消防知识
    分享到:
    消防设施操作员手账 | 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

    2025-09-15   

    2025年8月1日,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公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95个国家职业标准意见的通知”,通知同时公布了《消防设施操作员》等95个国家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对《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现行标准”)做出重大调整。比较明显的变化是:现行标准明确分为“消防设施监控操作”和“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两个方向,征求意见稿未划分职业方向。

     

    申报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发生的显著变化也是征求意见稿的重大变化之一。2023年8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颁布实施《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以下简称《新版规程》)。《新版规程》是职业技能标准编制的主要依据。《新版规程》第一部分技能类附录5“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明确规定了申报各级别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标准》修订以后,将按照《新版规程》第一部分技能类附录5“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制定新的规则。

     

    目前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评价过程中,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占有绝对优势。按照《新版规程》第一部分技能类附录5“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这两个条件实际上是一个条件,只要年满16周岁,均可以申报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评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的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总时长为9年。按照《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如果以7周岁作为义务教育的起点,经过9年义务教育,16周岁即完成了义务教育,所以将“年满16周岁”作为“申报五级/初级工”的起始年龄。征求意见稿并没有以16周岁作为起点,仍然坚持18周岁。

     

    按照《新版规程》第一部分技能类附录5“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现行标准理论知识权重表和技能要求权重表中,各等级不同项目的权重分配有明确规定,体现不同等级对知识和技能掌握程度的要求差异。征求意见稿理论知识权重表和技能要求权重表中,各等级不同项目的权重有所调整,反映对各职业功能模块重视程度的变化,例如设施维修和检测在高级别中的权重有所增加。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qddfxfpx.com/articledetail-829152.Html
    其他栏目
    Copyright © 1996 - 2025 清大东方消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5110086号-2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9330号
    联系电话
    4001-888-119
    微信公众号
    清大东方新视角
    消防课堂

         欢迎来到清大东方消防学校


        离您最近的校区:

       


    在线留言
    请正确填写以下信息内容,清大东方教育顾问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您
    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
    电话
    4001-88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