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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控室2名值班员仅1人持证,罚款3200

    2025-10-11   

    近日,广东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处理群众消防隐患投诉时,发现由高州市一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金沙湾1号住宅小区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具体表现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现场有2名值班人员其中仅有1名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隐患地址:高州市山美街道办山美村委会秧地坡村何某森房屋1-3层

     

    存在问题:该小区未安装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消防控制室有2人值班,其中仅有1名值班人员持证上岗且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主机等消防设备。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每班不少于一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处置措施:给予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防火监督员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并叮嘱场所相关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管理。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和安全意识。

    来源:茂名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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