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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设施操作员手账 | 疏散途径—安全出口-基础理论知识

    2025-10-20   

    火灾时,在场人员有烟气中毒、窒息以及被热辐射、热气流烧伤的危险。为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区域,应保证安全疏散快捷且有效,在做安全疏散的设计时,还要计算疏散人流和全部人员撤出危险区域的疏散时间,保证走道和楼梯等的通行能力等。

     

    安全出口是指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1.厂房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00㎡,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5人。
    (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10人。
    (3)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50㎡,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20人。
    (4)丁类、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400㎡,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30人。
    (5)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15人。

     

    2.库房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1)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300㎡时。
    (2)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时。
    (3)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时。

     

    3.公共建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1)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
    (2)除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下表规定的公共建筑。
    设置1个安全出口的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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