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咨询老师,《DB11/T 3035一2023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已于2023年替代了《DB11T 1620-2019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规程》,新标准中关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主机)的使用年限新标准里没有了,那是就没有效使用年限要求了呢?还是应按照其他标准进行维护维修报废?具体有哪个标准?谢谢
回复:根据《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GB29837-2013)第6.1“报废条件”6.1.1条规定“火灾探测报警产品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12年,可燃气体探测器中气敏元件、光纤产品中激光器件的使用寿命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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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科普
2026-04-10
回复:根据《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GB29837-2013)第6.1“报废条件”6.1.1条规定“火灾探测报警产品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12年,可燃气体探测器中气敏元件、光纤产品中激光器件的使用寿命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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