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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卖27张消操假证,保安公司经理被判刑并处罚金!

    2025-08-26   

    李某某

    浙江衢州市常山县金盾保安公司经理

    近日,被常山县人民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并处罚金8000元

    怎么回事?

     

    2024年4月,执法人员对常山县一高层住宅小区开展消防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控制室2名值班人员持假证上岗。

     

     

    随着调查深入,执法人员了解到,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者,可在人社局申请人才技能补贴。

     

    衢州消防迅速启动与县公安局行刑衔接机制,联合常山县人社局就业科窗口开展全县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专项检查,对2018年至2022年期间,领取过相应人才技能补贴的72人开展调查,最终发现有24人的证件为假证。而假证均由原常山县金盾保安公司的经理李某某售出。

     

    随后,售卖假证的主要嫌疑人李某某被公安部门刑事立案,其他案件证据线索已全部移交给各辖区派出所。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至2024年3月份,被告人李某某通过网络联系上家(身份不明),以每本2000元的价格从上家处先后为杨某某、胡某某、郑某某、朱某某、徐某某、段某某等27人购买伪造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并从中获利7138元。

     

    其间,胡某某、郑某某、朱某某、金某某、杨某某等12人凭借购买的伪造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从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共计18000元。

     

    被告人李某某于2025年5月14日主动到常山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李某某退出违法所得7138元,胡某某等12人退出全部申领补贴18000元。

     

    本案经依法审理后,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认定李某某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8000元。

    请注意!

    买卖、使用伪造证件

    未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均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社会单位

    在招聘工作人员的过程中

    必须严格执行资格审查程序

    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假证上岗等现象

    广大求职者

    也应摒弃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

    自觉通过正规途径

    获取职业技能认证

     

    近年来

    因从业人员持假证

    或无证违法作业酿成的事故屡屡发生

    有的地方甚至查出

    特大跨省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黑灰产业链

     

    如何查验证书的真伪?

    ↓↓↓

     

    查询方式

     

    方法一:登录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http://cx.mem.gov.cn/)进行查验。

     

    方法二:登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系统查询(网址:https://zscx.osta.org.cn/)进行查验。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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