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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员和森林消防员职业信息修订

    2025-09-02   

    2025年7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发布检验检测管理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26号),经专家评估论证、书面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此次遴选确定了检验检测管理工程技术人员等17个新职业、特种救援员等42个新工种信息,调整变更了9个职业(工种)信息。

     

    与消防职业有关内容包括:

     

    (1)将“消防员(3-02-03-01)”职业定义变更为“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及其他消防组织中,从事火灾扑救、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航空救援、应急通信保障、接警调度、消防装备操作维护、搜救犬训导等工作的人员”,同时在主要工作任务中新增“进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及航空救援”。

     

    (2)在“消防员(3-02-03-01)”职业下增设“特种救援员”“森林灭火员”“森林消防装备维护员”“消防救援无人机操控员”等4个工种。

     

    (3)将“森林消防员(3-02-03-06)”职业定义变更为“在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中,从事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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