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经开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经开区经海三路一单位的消防中控室内只有一人在岗值班,经询问得知,另外一名值班人员因事临时离开,导致中控室出现单人值守的情况,经开区消防给予该单位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十六条就有明确规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消防控制室,执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值班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
消防部门提醒:消防安全无小事,各单位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每一项制度,及时消除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北京开发区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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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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