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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鉴定站关于恢复1月份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通知
    根据郑州市当前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并报上级同意,河南鉴定站将于2023年1月3日起恢复开展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现将鉴定站疫情停考期间(10月13日11月30日)及递交疫情延期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下一步考试计划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并严格执行防疫各项政策要求,确保鉴定考核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一、鉴定类型1、鉴定站疫情停考期间2019年积压考生(附件1);2、消防鉴定考试网系统新报名10月份未考初级考生; 备注:鉴定站疫情停考期间消防鉴定考试网系统新报名10、11月份未考考生会陆续安排考试,考生成绩现显示为缺考且已退出预约报名队伍,考生无需惊慌且不需进行任何操作,鉴定站会将考生信息迁移至2023年考试批次。(附件2) 二、操作步骤1、2019年积压考生:本批次将是2019年积压考生最后一批次考试,附件1名单内考生如确定考试请按附件3、附件4流程于1月3日前完成补考缴费,未缴费及考试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考试且后期不再安排补考机会。(已交过补考费的考生无需重复缴费,保留缴费凭证即可。)   2、新报名考生:附件2名单内考生信息将导入2023年后续考试批次。考生后期会收到缴费短信(系统正常操作说明已临近考试),名单内已缴费考生无需进行重复缴费,需在缴费截止时间前登陆本人账号查看是否显示已缴费,如显示未交费请及时联系鉴定站进行解决。     考生在收到预选考试时间短信后需登陆本人账号密码在【补考报名】模块选择考试时间并按时参加考试。 三、消防设施操作员费用初级理论20元、初级实操95元;中级理论30元、中级实操135元。 缴费成功视为参加本批次考试将无法办理退费,请各位考生慎重选择。如未交费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且后期无补考机会。 本次补考收费是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河南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289号)精神,按成本补偿原则确定了我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收费公示网址: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329。 考生如需发票请认真填写领取发票模板(附件5)并备注命名XXX考生初/中级发票,发送至邮箱:hnxfjdz@126.com。 四、考核方式为做好便民利民服务,实现考生“只跑一次”目标,初级技能考核方式原则上全部默认为线上虚拟仿真考试;消防鉴定考试网新报名考生中级技能考核方式由考生在现场自愿选择线上机考或线下人工考核。19年积压考生暂无法使用线上考核,全部默认为线下人工考核。 初级考试按照先考技能后考理论的顺序进行,半天内完成技能和理论考核; 中级技能选择线上机考的考生,在理论考试结束20分钟后开展线上实操机考,线上机考全部为关键项必考题,抽考题依然按照准考证上技能考试时间进行线下人工考核;中级技能选择线下人工考核的考生按照准考证时间上下午交替开展理论和实操鉴定考试,一天内完成理论和技能考核。 具体线上考核操作方式详见“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官方网站中【考试服务】板块同步发布的系统操作讲解视频和操作练习软件,考生可点击视频收看操作讲解也可下载操作练习软件进行操作练习。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请所有考生提前20分钟到达鉴定站进行检录,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到者视为缺考。 五、疫情防控要求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考生需根据本人考试时间,提前安排好行程,凡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参加鉴定考试的一律视为缺考。进入鉴定站的全体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缴费截图(19年积压考生需要)方可进入。全体考生经测温、消杀、由鉴定站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行信息登记、现场身份核验后进入待考区等候。鉴定考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核无关的其它区域。考生进入各考区域前用酒精洗手液进行消毒。考评结束后及时离场,不得逗留。 ★由于核酸(抗原)、体温异常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鉴定的考生,请提前三天联系鉴定站,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附件6),于考前将申请缓考的材料发至鉴定站工作人员邮箱:793168625@qq.com,鉴定站将逐一审核并根据情况申请延期,未按要求发送及审核未通过的视为缺考。(★温馨提示:请设置邮箱主题标题格式:疫情期间缓考申请+姓名+考试时间)。 六、应急通知方式为认真做好疫情期间的各项考试通知,河南鉴定站成立了QQ群,请各位考生看到此通告后尽快添加,以便于快速了解河南站最新考试政策。QQ群号:452422423 备注:成功进群的各位考生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进群后将昵称统一修改为姓名+手机号,建群仅用于各项紧急通知,禁止嘻嘻聊天及相互添加好友。 在此再此声明:凡是承诺包通过、包拿证、交钱能提前安排鉴定考试、交钱就能办证的,均为不实宣传,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谨防受骗。目前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严格执行“培考分离”制度,消防培训学校与消防鉴定机构无隶属关系。河南省目前仅有一个官方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机构: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地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福元路158号。 工作日上班期间业务咨询电话:0371-65715119、0371-55652119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附件1:2019年积压因鉴定站疫情停考符合补考考生名单时间安排表.xls附件2:2022年10月、11月批次因鉴定站疫情停考迁移2023年考生名单.xls附件3:2019年积压符合补考条件考生补考缴费流程.docx附件4:补考缴费电子交款码.xls附件5:领取发票填写模板.xls附件6:河南鉴定站考生延考申请书模板.doc注:由于微信不持支外链,请点击文章左下阅读原文参看附件内容 原文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641
    2022-12-28
    18980
    北京鉴定站发布2023年1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按照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情况,我站于2023年1月3日起正常恢复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现将1月份鉴定公告如下。 一、鉴定人数本月共计划鉴定670人,其中初级81人,中级589人。计划包含首次报名考生、积压考生(含补考、延期)。 二、报名资料 1、新报名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证明、鉴定考试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可点击附件查看。请考生务必诚信报名,在报考资质审查过程中,将按比例随机抽取部分考生,采用核查社保资料、调查从业背景等方式,核实考生报考资质。一经发现不属实报考资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历史遗留考生(1)鉴定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原准考证参加鉴定,原准考证丢失的考生核验身份后发给临时准考证。(2)考生信息采集,请双科合格人员扫描二维码(下图),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完成信息采集任务,初级不再采取邮箱方式采集。照片须上传个人近期白底标准证件照(其他底色照无法上传)电子版(jpg或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18*146像素,大小30kb-100kb;不可通过纸质照片扫描、翻拍等形式获取。未按时上传信息将影响制证,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方式已预约新报名考生首先登录预报名窗口,在【个人中心】模块完善个人资料,然后在【上传报名资料】模块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并根据短信通知完成后续操作。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官方网站中【考试服务】板块下的“预约报名考生资料完善操作指南”。 补考报名考生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报名工作,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官方网站【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补考考生报名操作指南”,已申请本月补考考生在本月安排鉴定。 四、鉴定时间及方式 (一)鉴定时间1、首次报名考生报名初级考生:上午场次08:30至10:00理论机考,10:15至11:25实操机考。下午场次14:30至16:00理论机考,16:15至17:25实操机考。理论和实操半天考完。 报名中级考生:理论考试上午08:30至10:00,下午14:30至16:00。实操时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理论和实操上下午交叉一天考完。考生检录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4:00,具体鉴定日期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2、历史遗留考生:请查看附件积压考生计划安排表(附件1)  (二)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和技能操作鉴定。初级鉴定理论和技能操作均实行机考,有特殊情况技能操作可以申请线下鉴定。中级鉴定理论采用机考方式,技能操作关键技能项(标注“★”)考核方式可选择线上虚拟仿真考核,也可选择线下设备操作考核(一旦选择,不可中途更改考核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五、鉴定费用 1、收费标准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144号)》核定的鉴定收费标准收费。理论鉴定或补考理论收费50元,实操技能鉴定初级120元/人,中级150元/人,补考技能按相应等级标准收取。 2、缴费注意事项(1)缴费信息将通过考生预留的手机号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点击链接即可完成网上缴费。所有考生收到缴费短信3个工作日内须完成缴费,缴费时限为自收到短信之日延后2个工作日的17时止,未缴费视为放弃鉴定。(2)缴费成功后,鉴定当天考生可到鉴定站接待服务大厅开具发票,发票抬头统一为个人姓名。需要提前领取发票的可联系鉴定站预约开具。 六、鉴定注意事项1、请新报名考生认真研读《考生报名资料模板》(附件2),务必一次性及时上传真实、清晰、完整报考资料,争取一次性通过审核。2、考生如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须至少提前1天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发鉴定站官方邮箱(bjxfjdz@163.com),并向鉴定站电话报备(附件3)。3、参加鉴定期间,建议考生全程佩戴N95医用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听从工作人员引导,接受体温测量,体温高于37.3℃不能进入参加鉴定。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核无关的其它区域,鉴定结束后立即离场。4、凡在鉴定过程中发现考生冒名顶替、携带电子设备进入考场、扰乱考场秩序等不遵守考场纪律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规定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5、本批次鉴定如有调整,请及时关注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官网和北京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 七、联系方式及地址咨询服务电话:010-89265864;监督投诉电话:010-60216011。现场受理地址:北京鉴定站接待服务大厅(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6号)。 附件:1、积压考生计划安排表        2、报名资料模板        3、延期申请书注:由于微信不持支外链,请点击文章左下阅读原文参看附件内容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12月27日原文链接:http://bj.119.gov.cn/xfjy/site/article/1031188
    2022-12-27
    20280
    云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3年1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3年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本站计划于1月3日至1月20日开展本年度1月鉴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人数本批次共计划鉴定考生734人,其中:(一)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 https://xfhyjd.119.gov.cn)预约报名考生,计划鉴定初级 100 人,中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 450 人,中级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方向 150人;(二)2022年第三批次受疫情影响缓考考生 1 人,2022年11月批次受疫情影响缓考考生 34 人  (名单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料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证明、鉴定考试承诺书等相关资料(详见附件2《云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考生报名资料模板》)。为优先满足云南省内对消防设施操作员专业人才需求,本批次仅受理户籍地或工作单位在云南的考生。 三、鉴定费用本批次鉴定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报名方式(一)首次报名考生通过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 https://xfhyjd.119.gov.cn)进行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资料,登录账号后,在预报名板块选择报考等级和报考鉴定站,完成资料上传,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官方网站【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考生预约报名指南”。(二)具备补考资格的考生请于每月15日至17日登陆“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进行补考报名(自首次考试起一年之内,可自愿选择任意一个批次申请一次补考,每个考生只有一次补考机会)。 五、鉴定方式根据《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版)》国家职业标准,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报考初级的考生,技能操作考核方式为线上虚拟仿真考核。报考中级的考生,技能操作考核方式可选择线上虚拟仿真考核,也可选择线下设备操作考核(一旦选择,不可中途更改考核方式)。为帮助广大考生熟悉了解线上虚拟仿真考核操作方式,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考试服务】模块发布了系统操作讲解视频和操作练习软件,考生可点击视频收看或下载软件进行操作练习。 六、其他要求(一)鉴定时间安排具体时间以准考证考试日期为准,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达鉴定站进行检录。开考后30分钟,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视为缺考。(二)疫情防控要求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各位考生全程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测温、消杀后,由鉴定站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行信息登记和身份核验后进入候考区等候。考评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核无关的其它区域。考生进入各考评区域前用酒精洗手液进行消毒,考评结束后及时离场,不得逗留。 七、地址及联系方式云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阿拉街道石坝路328号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导航: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备注: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承担全省消防员培训职能,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营区,请自驾考生将车辆停于附近停车场,步行前往。联 系 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71—63559967附件:1.受疫情影响缓考考生名单     2.云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考生报名资料模板 云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附件1:受疫情影响缓考考生名单.xlsx附件2:云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考生报名资料模板.doc
    2022-12-26
    19145
    云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2019年单科成绩合格参加2022年第三批次补考合格考生领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云南2019年单科成绩合格参加2022年第三批次补考合格考生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已到达鉴定站,请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尽快领取,领取方式如下: 一、邮寄领取将本人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和邮寄委托书(详见附件2)邮寄至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石坝路328号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收件人:刘老师,电话:0871-63559967,15288423770。鉴定站收到邮寄委托书后,通过快递的方式将证书邮寄至考生本人。邮寄费用为货到付款,由快递公司向收件人收取。 二、现场领取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彩色影印件于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综合楼1楼综合服务窗口领取。 三、其他要求为确保证书安全和邮寄流程可追溯,鉴定站只受理由考生本人寄出的“邮寄委托书”和考生本人现场领取。 附件1:2019年单科成绩合格参加2022年第三批次补考合格考生名单附件2:邮寄委托书 云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2年12月21日附件:附件1:2019年单科成绩合格参加2022年第三批次补考合格考生名单.xlsx附件2:邮寄委托书.doc
    2022-12-23
    22742
    河南鉴定站关于领取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通知
    近日,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领取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2022年第三批次(7-9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已到达我站,请参加本批次考试且双科合格的考生尽快领取本人证书(详见附件名单)。现将证书领取事宜做如下通知: 一、领取方式:1、领取方式采取现场现场领取、邮寄领取二种方式。 (一)现场领取:取证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河南鉴定站领取。本人确有困难不能现场领取需由他人代领的,须由代领人(被委托人)持以下材料领取:1、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委托人签属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6)。(现场领取需佩戴口罩) (二)邮寄领取:为降低疫情防控风险,鼓励考生采用邮寄方式领取,需邮寄领取的考生先填写附件5,然后按照附件4模板填写邮寄委托书,填写完成后本人手持身份证及邮寄委托书拍照。最后将附件5及本人手持身份证及邮寄委托书的照片发送至邮箱hnxfjdz@126.com,并备注命名XXX考生初/中级证书邮寄材料。未按要求格式填写、字迹不清晰无法辨认、提供附件不全的邮件不予受理。 二、领取时间、地点(一)现场领取时间:(22日以后不再接受现场领取)2022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 (二)邮寄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鉴定站将根据考生上报邮件顺序审核通过后于三天内到付邮寄。(备注: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丢失不补,请各位考生接到快递电话后及时接收)。 (三)领取地址及联系方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福元路158号(福元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原河南省消防总队院内);    联系方式: 0371-65715119 三、相关要求(一)职业资格证书是对技术人才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人才求职、任职、用人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原则上证书需由考生本人进行领取。 (二)邮寄可能会有丢失风险,且证书无法补办;为降低风险,证书邮寄一律采用邮费到付方式,如拒收或退回不做第二次邮寄。拒收或退回后将自动移入下批次发放。 (三)截至目前,仍有部分考试合格的考生未领取证书(2019年12月份批次、2022年第一、第二批次证书),请未领考生尽快选择以上两种领取方式领取。2019年第四批次考生领取证书需将老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邮寄委托书一块邮寄到鉴定站,邮寄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福元路158号河南消防鉴定站,收件人为鉴定站,联系方式为0371-65715119。 原文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629
    2022-12-20
    19016
    黑龙江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3年01月份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广大考生: 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3年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本站计划于2023年1月4日至1月30日开展2023年度1月份批次鉴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人数本次鉴定考试计划鉴定初级设施监控方向315人(含2022年第11月批次计划转移考生145人,可添加新报名考生170人),中级设施操作监控方向225人(含2022年第11月批次计划转移考生225人,中级鉴定人数已满,无添加新报名考生) (一)首次报名考生1、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消防设施操作员报名条件的人员。2、具有黑龙江省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为黑龙江省的考生(需提交材料时上传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保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并取得预报名资格的人员。 (二)补考考生在以往一体化鉴定考试中单科成绩合格且在1年有效期内,有一次鉴定补考机会,可在补考报名期间报名。 二、报名方式首次报名考生:需在12月17日8时15分—12月21日20时登录系统,完善资料。首先登录预报名窗口,在【个人中心】模块完善个人资料,然后在【上传报名资料】模块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并根据短信通知完成后续操作。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官方网站【考试服务】板块下的“预约报名考生资料完善操作指南”。补考报名考生:需在12月15日8时—12月17日20时登录系统,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报名工作。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官方网站【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补考考生报名操作指南”。 三、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实行常态化审核机制,请广大考生账号注册完成即完善基础信息以及报考资格所需附件:身份证(正反面彩照)、学历证书、工作证明、鉴定考试承诺书,社保证明(非黑龙江省籍考生需提供)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可点击附件查看。请新报名考生认真研读《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考生报名提交资料说明》(附件1),务必一次性及时上传真实、清晰、完整报考资料,争取一次性通过审核。 ★为避免部分考生长期占据预约报名位置,鉴定站将根据资料审核标准,依据“驳回次数”的提示,将长期占据考生位置的考生进行审核清理,(基础信息以及附件资料都是空白的直接驳回至末位排队),被驳回考生的排名顺序会自动排至报名总人数末位。 要求考生务必诚信报名,在报考资质审核过程中,核实考生报考资质。一经发现不属实报考资料,一律审核驳回。一经发现报考资料造假等行为,取消报考资格并2年内禁考。 四、鉴定费用本站暂时免费鉴定。 五、鉴定方式1、鉴定考试网上报名的中级考生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操方式。2、鉴定考试网上报名初级的考生,理论机考完毕后,原则上要求考生进行线上虚拟仿真实操考核。在理论考试结束后,休息10分钟进行线上技能操作鉴定。官方网站中【考试服务】板块同步发布的系统操作讲解视频和操作练习软件,考生可点击视频收看操作讲解也可下载操作练习软件进行操作练习。选择线下实操考核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鉴定要求1、网上报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前往鉴定站考试。2、已安排鉴定的考生如因近期疫情防控无法按时参加鉴定,请考生在鉴定日期前联系黑龙江站申请延期,并将申请材料(本人身份证、疫情的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发送至邮箱331651726@qq.com,经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属实,将另行安排鉴定时间;如无申请且未按时参加鉴定则视为放弃考试。3、鉴定理论考试须熟记报名注册用户名及密码,。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邮寄考生成绩在考核完成后即可在官网进行查询。国家鉴定指导中心委托中国邮政速递EMS开展证书邮寄业务,实行“送证到家”服务。有需求的考生可登录鉴定中心官网,在【个人资料】中登记收件地址信息和联系电话。证书邮寄前,邮政公司将联系考生预留电话核对本人信息,请留意客服电话025-52198276或通知短信。 八、疫情防控要求及鉴定站状态为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新十条),密切关注哈尔滨市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考生在鉴定中全程佩戴口罩。当前因疫情原因,鉴定站正处于暂停状态。恢复鉴定的日期将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因鉴定站暂停,造成不能鉴定的考生,我们将做迁移处理。 九、防骗提示:黑龙江站从未委托、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消防培训机构或学校与鉴定站无隶属关系,请相关考生根据通告要求参加鉴定。凡是承诺可插队、包通过、包拿证、交钱就能办证的,均为不实宣传,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十、地址及联系方式黑龙江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站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333号,黑龙江消防救援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微信公众号:黑龙江消防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联系电话:0451-86383318咨询邮箱:331651726@qq.com;投诉信箱:30276162@qq.com。 附件: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考生报名提交资料说明                              黑龙江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考生报名提交资料说明(1).doc
    2022-12-16
    19058
    江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3年1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3年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本站计划于1月3日至1月31日开展鉴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人数补考考生、因疫情影响迁移考生和预报名考生共计划鉴定五级(初级)300人,四级(中级)设施操作监控方向500人,设施维修保养方向150人(实际鉴定人数参照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计划数)。 二、报名资料及方式(一)报名资料根据全国公告规定要求,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工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格式见附件1)作为附件上传到报名系统中,否则将无法通过报名审核。请新报名考生认真研读《考生报名资料模板》(附件1),务必一次性及时上传真实、清晰、完整报考资料,争取一次性通过审核。因目前存在占用考试名额的考生,为充分利用考试名额加快考试速率,本批次报名资质审核执行仅驳回修改一次审核机制,若二次审核不通过,被驳回人员需重新参加预报名排队。 (二)报名方式已预约报名考生首先登录预报名窗口,在【个人中心】模块完善个人资料,然后在【上传报名资料】模块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并根据短信通知完成后续操作。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官方网站【考试服务】板块下的“预约报名考生资料完善操作指南”。补考报名考生需在1月15日8时——17日20时登录系统,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报名工作,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补考名额。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官方网站【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补考考生报名操作指南”。因疫情影响2022年11月批次未参考考生已迁移至本批次参考,考生需关注手机短信通知并根据要求进行后续操作。 三、鉴定费用依据江西省物价局、江西省财政厅核定的鉴定收费标准收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名审核通过后收取,费用统一缴入省财政厅非税账户。五/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费为220元/人(含理论鉴定费40元、实操鉴定费180元),理论补考40元/人、技能补考180元/人;四/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费为270元/人(含理论鉴定费40元、实操鉴定费230元),理论补考40元/人、技能补考230元/人。考生完成报名环节后,均按照短信提示及缴费流程说明(见附件2)进行缴费。首次报名考生缴纳相关报考等级双科费用;补考考生缴纳相关报考等级和未通过的单科费用。因系统原因,考生一旦缴费成功将无法退费及修改发票名头信息,请考生认真确认、核对。 四、鉴定时间及方式(一)初级鉴定时间:理论及实操均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理论鉴定结束后即刻进行实操线上鉴定,半天结束。上午场次9:00至10:30理论机考,10:45至11:55操作技能考核机考。下午场次14:30至16:00理论机考,16:15至17:25操作技能考核机考。 (二)中级鉴定时间:电脑机考和线下技能考核采取上、下午交叉的方式组织,上午参加电脑机考的考生,下午参加线下技能考核;下午参加电脑机考的考生,则上午参加线下技能考核(考场不提供午餐,建议考生自行安排)。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上午09:00;下午14:30。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上午09:00;下午14:30。 ★特别注意:四级(中级)考生于准考证考试日期当日上午08:30前到达鉴定站参加考试;五级(初级)考生、补考理论单科的考生于准考证上考试时间30分钟前到达鉴定站参加考试。当日参加鉴定的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考。 (三)鉴定方式1.五级(初级)鉴定说明:五级(初级)技能考核采取线上虚拟仿真实操考核方式,鉴定地点在江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理论机考结束15分钟后开展线上技能操作考试,参考人员半天内结束全部鉴定。“线上虚拟仿真实操考核”成绩等同线下实操考核成绩。2.四级(中级)鉴定说明:四级(中级)技能考核可选线上虚拟仿真实操或线下实操考核两种方式。其中,线上虚拟仿真实操考核形式为:必考项线上考核与抽考项线下考核相结合。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于考试现场选择技能考核方式。具体线上考核操作方式详见官方网站中【考试服务】板块同步发布的系统操作讲解视频和操作练习软件,考生可点击视频收看操作讲解也可下载操作练习软件进行操作练习。3.根据《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版)》国家职业标准,理论考试执行计算机上机考试。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关键技能鉴定点得分未达到该鉴定点分值60%(含)以上)的,则技能考核成绩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五、考试报到要求考生入场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健康应试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证件不全或未携带《健康应试承诺书》的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六、疫情防控要求为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12月7日的关于防控措施通知第二条中“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坚持队伍“高于地方、严于地方”标准要求,并结合当前支队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际,拟采取以下措施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一)考生须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人证核验时需摘掉口罩。(二)进入考区前,考生须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正常方可由工作人员带队进入待考区,考完及时离场,避免人员聚集。(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2.鉴定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3.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者;4.如属地疾控另有要求,则参照执行。 七、地址及联系方式江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银三角管委会溪山大道51号(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江西站)。联系电话:0791-85706252(工作日08:30-11:30,14:30-17:00)。 附件:1.考生报名资料模板2.鉴定缴费流程说明3.健康应试承诺书4.便民利民交通信息提示            江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12月14日 附件:附件1考生报名资料模板.doc附件2鉴定缴费流程说明.docx附件3健康应试承诺书.docx附件4便民利民交通信息提示.docx
    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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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鉴定站关于恢复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公告
    12月13日,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恢复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公告。 全文如下↓↓↓ 根据我区最新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和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于12月20日起恢复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对象及时间9月受疫情影响的中级历史遗留考生:于12月13日至16日,按照鉴定站提示短信通知回电(0951-2019925)后,自主预约考试时间。(本批次为中级历史遗留考生最后一批次鉴定,因个人原因未自主预约、参加鉴定者视为缺考)★10至12月批次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鉴定的考生:鉴定站将积极协调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迁移至2023年1月、2月批次鉴定计划,且名额将优先安排补考报名考生。 二、鉴定方式9月受疫情影响的中级历史遗留考生鉴定说明:技能考核仍采取线下实操考核。 三、注意事项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考生考试前5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不聚餐、不聚集、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赴考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务必规范做好个人防护。3.在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鉴定站,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前“一扫两验”、体温检测等相关准备。开考10分钟后禁止入场且按缺考处理。4.确因疫情封控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考试日期前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并附相关证明,相关材料(材料样例见附件)发送至邮箱nxxfjdz@163.com,经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属实,将另行安排考试时间;如无申请且未按时参加考试则视为放弃考试。 四、防疫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请各位考生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严格执行“一扫两验”(扫场所码,验健康码、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现场经测温、核验后,由鉴定站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行信息登记、签订承诺书及身份核验后进入待考区等候。考试期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考试无关的其他区域。考生进入各考试区域前用酒精洗手液进行消毒。考试结束后及时离场,不得逗留。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考试:1体温37.3℃以上。2.无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健康码非绿色或有其他异常情况。4.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与病例有轨迹重合。5.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6.考试前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7.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8.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考生需对承诺事项、核酸检测证明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51-2019925(工作日:8:30—11:30,14:00—17:30)电子邮箱:nxxfjdz@163.com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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