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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鉴定站关于领取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通知
近日,云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领取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 云南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已到达鉴定站,请参加本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考试双科合格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尽快领取,领取方式如下: 一、邮寄领取将本人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和邮寄委托书(详见附件2)邮寄至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石坝路328号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收件人:刘老师,电话:15288423770。鉴定站收到邮寄委托书后,通过快递的方式将证书邮寄至考生本人。邮寄费用为货到付款,由快递公司向收件人收取。 二、现场领取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彩色影印件于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综合楼1楼综合服务窗口领取。 三、其他要求(一)为确保证书安全和邮寄流程可追溯,鉴定站只受理由考生本人寄出的“邮寄委托书”和考生本人现场领取。(二)现场领取证书的考生进入训保支队请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原文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513
2022-10-09
37259
关于暂停天津考区2022年10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的紧急通知
尊敬的各位考生: 鉴于我市新冠肺炎疫情仍不稳定,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健康安全,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决定暂停2022年10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具体复考时间待疫情平稳后择期开展。后续鉴定考试工作请各位考生关注“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网页或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xfhyjd.119.gov.cn),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时发布考核相关公告。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2年10月6日
2022-10-08
43203
关于黑龙江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继续暂停鉴定的公告
广大考生: 因哈尔滨疫情再次出现反复,经请示,黑龙江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于10月8日起继续暂停鉴定工作。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鉴定的考生,鉴定站将在后续鉴定中安排迁移。后续鉴定工作请关注网站xfhyjd.119.gov.cn的通知和“黑龙江消防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微信公众号,黑龙江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时发布鉴定相关公告。 由此给广大考生带来的困扰深表歉意! 微信公众号:黑龙江消防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鉴定站联系电话:0451-86383318咨询邮箱:331651726@qq.com投诉信箱:30276162@qq.com 黑龙江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10月7日
2022-10-08
41611
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暂停2022年10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当前湖北省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决定自10月8日起暂停2022年10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具体恢复鉴定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湖北消防”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鉴定考试通知公告。 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与支持。 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2年10月7日
2022-10-08
44716
浙江鉴定站关于历史考生补考安排的通知
近日,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历史考生补考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2年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结合近期历史考生补考报名情况,我站将于2022年10月8日起开展历史考生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本次鉴定对象为2022年9月13日至9月20日补考报名成功的历史补考考生。 二、鉴定时间及地点(一)鉴定时间:具体时间以本通知中《历史考生补考安排表》(见附件1)为准,安排表将及时更新,请考生时刻关注本通知。 (二)鉴定地点: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北门(绍兴市越城区育贤东路1188号)。车辆及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三、鉴定标准及方式《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标准废止。按照部消防救援局要求,此次鉴定全部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要求执行。 理论和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补考和技能操作补考。理论知识补考采用鉴定站机房线上理论考核方式,初级技能操作补考采用鉴定站机房线上技能考核方式,中级技能操作补考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一)考生进入营区务必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签订《健康应试承诺书》(见附件2),并请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考生经测温、消杀后,由鉴定站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行信息登记、签订承诺书及身份核验后进入待考区等候。 (三)考试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核无关的其它区域。考试结束后及时离场,不得逗留。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1.健康码或行程码非绿码;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3.鉴定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4.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区域以及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区”旅居史;5.未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如有上述1至4项情况之一的考生,请于考前一天向我鉴定站申请延期考试,并填写《延期考试申请》(见附件3),同时将申请书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zjxfjdz@163.com。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交延期申请且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缺考。 五、鉴定费发票(一)本次鉴定费将开具电子发票发送至考生手机或邮箱。请考生填写《发票开具确认表》(见附件4)并于2022年10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1944295470@qq.com,鉴定站根据《发票开具确认表》中的信息开具发票。逾期则默认开具个人发票,已开具的发票不重开。计划开票时间段: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如有重复缴费的,请考生填写《退费申请》(见附件5)并于2022年10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1944295470@qq.com。联系电话:0575-88226059。六、注意事项1、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考试。2、当日参加鉴定的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考。3、具体考试时间请留意本通知。咨询电话:0575-88226025 附件1:历史考生补考安排表附件2:健康应试承诺书附件3:延期考试申请附件4:发票开具确认表附件5:退费申请
2022-09-28
20378
海南鉴定站关于恢复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公告
近日,海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恢复鉴定的公告。 各位考生:近期,海南省疫情形式相对平稳,已进入常态化防控,经研究决定,现恢复消防设施操作员的鉴定工作。2022年10月批次考生计划于10月8日起开展,考生请按照准考证时间参加考试;2019年度消防设施操作员考生的鉴定工作将于9月29日起恢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时间安排理论考试全部采用线上机考;初级技能采用虚拟化仿真系统,2019年度中级技能采用系统组卷开展实操线下考核,2022年10月批次考生按全国“一体化”考务系统开展鉴定。(一)2019年度考生初级补考鉴定鉴定日期:2022年9月29日理论鉴定补考时间:09:00-10:30 虚拟化实操补考时间:09:00-10:10 考生须在考试当天08:30前到达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门岗处开展防疫登记。(二)2019年度考生中级理论补考鉴定鉴定日期:2022年9月29日理论鉴定补考时间:15:00-16:30考生须在考试当天14:30前到达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门岗处开展防疫登记。(三)2019年度考生中级技能(含补考)鉴定鉴定日期:2022年10月8日起工作日组织开展上午场实操考试时间:09:00-12:00,考生须在08:30前到达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门岗处开展防疫登记。下午场实操考试时间:15:00-19:00,考生须在考试当天14:30前到达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门岗处开展防疫登记。(四)2022年10月批次考生鉴定鉴定日期:2022年10月8日起工作日组织开展,请考生按准考证时间参加考试。初级鉴定考生须在上午08:30前到达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门岗处开展防疫登记。中级鉴定考生须在上午08:30前到达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门岗处开展防疫登记;下午须在14:30前到达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门岗处开展防疫登记。 二、防疫要求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各位考生报到时,务必佩戴口罩,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出示本人海南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和提交个人健康卡。防疫工作开展流程:由工作人员在门岗处引导开展信息登记、测温、消毒,递交纸质版防疫材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理论/技能考场待考区域签到和参加考试。考评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核无关的其它区域。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鉴定:(一)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者;(二)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三)鉴定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 三、注意事项(一)理论机考,2019年度考生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四位,登录考生个人账户方能开始考试。(二)2019年度考生需携带身份有效证件(如: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入场;2022年10月批次鉴定考生需携带身份有效证件(如: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三)完成鉴定考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考核区,由工作人员引导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四)考点院内没有公共停车位,外来车辆禁止入内,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 四、地址及联系方式海南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迎宾大道67号(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院内)理论考场:体能训练馆三楼电子理论考场技能考场:海南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内联系电话:0898-65873323 原文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508
2022-09-27
21296
青海鉴定站发布关于暂停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工作的公告
9月23日,青海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暂停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的公告。 各位考生: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当前全省实行交通管制,致使部分考生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经报请消防救援局同意,我站决定即日起暂停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待全省疫情形势平缓、交通管制措施解除后恢复;二、消防救援局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迁移,并优先安排迁移人员参加;三、新报考人员根据鉴定计划和报名顺序、进行资料审核,按照考务编排正常开展鉴定考试;四、补考人员继续保留补考资格,按程序报名审核后,组织开展鉴定补考考试。提醒广大考生关注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网(https://xfhyjd.119.gov.cn)青海站通知通告。联系电话:0972-8317014
2022-09-26
27942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送证到家”服务的通知
9月23日,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送证到家”服务的通知。 全文如下↓↓↓ 为提升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时效,从即日起,我中心委托中国邮政速递EMS开展证书邮寄业务,实行“送证到家”服务。有需求的考生可登录我中心官网,在【个人资料】中登记收件地址信息和联系电话。证书邮寄前,邮政公司将联系考生预留电话核对本人信息,请留意客服电话025-52198276或通知短信。
2022-09-23
26180
陕西鉴定站关于领取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公告
9月22日,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领取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各位考生:我省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合格人员(名册详见附件)的证书已经制作完成。现将证书领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9月26日至30日,早上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领取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元凤二路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三、领取方式(一)本人领取: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代人领取:须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成绩合格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一份。(三)领取要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领证时全程佩戴口罩并扫码登记。不在集中领取时间内的,请提前打电话登记领取时间,领取时除携带相关资料外,还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阴性纸质报告。领取前请打电话提前预约,电话:029-86182506。 原文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502
2022-09-22
27428
22省已发布2022年10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截至目前,湖南、江西、山东、浙江、福建、江苏、上海、贵州、宁夏、内蒙古、黑龙江、广西、海南、河南、重庆、河北、四川、安徽、云南、甘肃、广东、陕西22省已发布2022年10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湖南公告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62 江西公告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67 山东公告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gzdt/126 浙江公告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70 福建公告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71 江苏公告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73 上海公告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74 贵州公告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75 宁夏公告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76 内蒙古公告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78 黑龙江公告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79 广西公告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80 海南公告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81 河南公告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84 重庆公告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85 河北公告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86 四川公告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88 安徽公告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89 云南公告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95 甘肃公告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93 广东公告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gzdt/127 陕西公告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91
2022-09-21
41992
黑龙江鉴定站关于暂停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的公告
近日,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暂停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的公告。 广大考生: 因哈尔滨疫情出现反复,按上级要求,黑龙江职业技能鉴定站将于9月20日起暂停鉴定工作。因疫情影响暂停鉴定的考生,鉴定站将在后续鉴定中安排迁移。后续鉴定工作请关注网站xfhyjd.119.gov.cn的通知和“黑龙江消防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微信公众号,黑龙江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时发布鉴定相关公告。 由此给广大考生带来的困扰深表歉意。 微信公众号:黑龙江消防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鉴定站联系电话:0451-86383318咨询邮箱:331651726@qq.com投诉信箱:30276162@qq.com
2022-09-20
31506
江西鉴定站发布2022年10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9月14日,江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2022年10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2年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本站计划于10月8日至10月31日开展鉴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人数补考考生、因疫情影响迁移考生和预报名考生共计划鉴定五级(初级)200人,四级(中级)设施操作监控方向500人,设施维修保养方向200人(实际鉴定人数参照消防行业指导中心计划数)。 二、报名资料及方式(一)报名资料根据全国公告规定要求,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工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格式见附件1)作为附件上传到报名系统中,否则将无法通过报名审核。请新报名考生认真研读《考生报名资料模板》(附件1),务必一次性及时上传真实、清晰、完整报考资料,争取一次性通过审核。因审核量较大,结合报名实际情况,本批次报名资质审核将执行仅驳回修改一次审核机制,若二次审核不通过,考生排考顺序会自动排至报名总人数末位。按照第一或第二批次报名资料模板提供的资料仍然有效。(二)报名方式已预约报名考生首先登录预报名窗口,在【个人中心】模块完善个人资料,然后在【上传报名资料】模块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并根据短信通知完成后续操作。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官方网站【考试服务】板块下的“预约报名考生资料完善操作指南”。补考报名考生需在9月15日8时——17日20时登录系统,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报名工作,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补考名额。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官方网站【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补考考生报名操作指南”。因疫情影响2022第二批次未参考考生已迁移至本批次参考,考生需关注手机短信通知并根据要求进行后续操作。 三、鉴定费用依据江西省物价局、江西省财政厅核定的鉴定收费标准收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名审核通过后收取,费用统一缴入省财政厅非税账户。五/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费为220元/人(含理论鉴定费40元、实操鉴定费180元),理论补考40元/人、技能补考180元/人;四/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费为270元/人(含理论鉴定费40元、实操鉴定费230元),理论补考40元/人、技能补考230元/人。考生完成报名环节后,均按照短信提示及缴费流程说明(见附件2)进行缴费。首次报名考生缴纳相关报考等级双科费用;补考考生缴纳相关报考等级和未通过的单科费用。因系统原因,考生一旦缴费成功将无法退费及修改发票名头信息,请考生认真确认、核对。 四、鉴定时间及方式(一)初级鉴定时间:理论及实操均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理论鉴定结束后即刻进行实操线上鉴定,半天结束。上午场次9:00至10:30理论机考,10:45至11:55操作技能考核机考。下午场次14:30至16:00理论机考,16:15至17:25操作技能考核机考。(二)中级鉴定时间: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采取上、下午交叉的方式组织,上午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下午参加技能考核;下午参加理论考试考生,则上午参加技能考核(考场不提供午餐,建议考生自行安排)。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上午09:00;下午15:00。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上午09:00;下午14:30。★特别注意:四级(中级)考生于准考证考试日期当日上午08:30前到达鉴定站参加考试;五级(初级)考生、补考理论单科的考生于准考证上考试时间30分钟前到达鉴定站参加考试;补考技能考核单科的考生以鉴定站短信或电话通知时间为准。当日参加鉴定的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考。(三)鉴定方式1.五级(初级)鉴定说明:五级(初级)技能考核采取线上虚拟仿真实操考核方式,鉴定地点在江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理论机考结束15分钟后开展线上技能操作考试,参考人员半天内结束全部鉴定。“线上虚拟仿真实操考核”成绩等同线下实操考核成绩。具体线上考核操作方式详见“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官方网站中【考试服务】板块同步发布的系统操作讲解视频和操作练习软件,考生可点击视频收看操作讲解也可下载操作练习软件进行操作练习。2.根据《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版)》国家职业标准,理论考试执行计算机上机考试。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关键技能鉴定点得分未达到该鉴定点分值60%(含)以上)的,则技能考核成绩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五、考试报到要求考生入场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健康应试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证件不全或未携带《健康应试承诺书》的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六、疫情防控要求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江西省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现就有关防疫要求如下:(一)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人证核验时需摘掉口罩。(二)进入考区前,考生须出示“赣通码”或“昌通码”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方可由工作人员带队进入待考区,考完及时离场,避免人员聚集。(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和与病例有轨迹重合者;2.鉴定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3.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者;4.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者。5.如属地疾控另有要求,则参照执行。 七、地址及联系方式江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银三角管委会溪山大道51号(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院内)。联系电话:0791-85706252(工作日08:30-11:30,14:30-17:00)。 原文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67
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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