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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鉴定站关于发放2022年第二第三批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发票及以往批次证书的通知
7月25日,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发放2022年第二第三批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发票及以往批次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当前,我站已完成2022年度第二、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及收费工作,现将发票及以往批次证书发放事宜做如下通知: 1、鉴定费用发票为电子发票,普通A4纸打印即可。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不再安排现场领取,采用发送电子照片考生自行打印和邮寄(邮费到付)2种方式发放,考生可提供电子邮箱或邮寄地址发送到鉴定站工作邮箱hnxfjdz@126.com。 2、需开发票的考生请根据附件1(发票填写模板)将表格填写完整并发送至上述邮箱,若发票抬头为单位,请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抬头为个人无需填写),鉴定站审核后会将电子发票发送至填报邮箱或邮寄至申请人提供地址。(请考生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填写错误将无法更改。) 3、截至目前,仍有部分考试合格的考生未领取证书(2019年12月份批次、2022年第一批次证书),受目前疫情形势影响,从今日起不再接受现场领取,全部采用邮寄方式(邮费到付),未领取证书的考生按要求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邮寄委托书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鉴定站工作邮箱793168625@qq.com,并备注命名XXX考生初/中级证书邮寄材料。(2019年第四批次考生需将老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邮寄委托书一块邮寄到鉴定站) 备注: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丢失不补,请各位考生接到证书快递电话后及时接收。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福元路158号河南鉴定站收件人:王助理联系方式:0371-65715119 原文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30
2022-07-26
33118
关于海南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恢复鉴定的公告
各位考生: 由于我省疫情趋于缓解,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工作将于7月25日恢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时间安排(一)因疫情影响准考证考试日期为7月12日—7月22日的新考生,原准考证继续有效,鉴定时间拟调整至7月25日-8月3日。请按照附件1调整更新时间按时参加考试,无故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缺考处理。(二)2022年第三批次报名缴费成功,且已经预选考试时间7月25日(含)以后的考生请尽快下载准考证,按照准考证的日期参加考试。(三)2019年第四季度考生鉴定安排另行通知。 二、鉴定注意事项(一)2022年第三批次新考生请熟记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机考前需登录考生个人账号。(二)个人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不得逗留。(三)鉴定区域内全程启用视频、音频监控设备,考生应当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格遵守鉴定纪律,自觉维护候考区、鉴定区秩序。(四)考点院内没有公共停车位,外来车辆禁止入内,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 三、防疫工作要求(一)为切实保障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省防疫指挥部工作要求,全体考生必须至少提供考前的24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二)属于下列特殊情况的考生,按规定要求提供规定时间范围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 1.近7天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报到时携带5次纸质版报告。 2.近七天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报到时携带3次纸质版报告。 3.凡从低风险区入琼的人员和7天(离开低风险区之日算起)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入琼后第3天开展1次检测核酸,报到时携带24小时内1次纸质版报告。(三)属于下列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健康码为红色、黄色的考生; 2.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 3.尚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四)如因个人问题无法提供上述疫情防控材料的,影响参加考试的,后果个人承担。存在隐瞒疫区行程史的,隐瞒封控区、管控区居住实情的(考生应高度自觉遵守防疫措施,不得隐瞒),个人将按法律规定承担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责任。(五)防疫工作流程考前45分钟到达营门入口查“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验体温、交核酸检查报告、交个人健康卡,并做好防疫登记→签到处(体能馆或鉴定站)→考场参加考试。任何环节出现体温超过37.3℃人员不得入场。 四、地址及联系方式海南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迎宾大道67号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院内联系电话:0898-65921250 0898-65873323 附件:1.2022年第三批次受疫情影响考生考试时间安排表 2.考生个人健康卡 海南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7月22日 附件:7月12日至8月3日人员整体安.xls健康卡.doc
2022-07-25
30873
广西鉴定站关于暂缓开展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公告
7月20日,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暂缓开展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公告。 各位考生: 当前广西多地爆发疫情,形势非常严峻,根据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经请示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我站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将从2022年7月25日暂缓进行。7月25日及之后的考生自动进入延期名单,无须再发送延期鉴定申请书。请广大考生关注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网站https://xfhyjd.119.gov.cn,鉴定工作重启时间和安排将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望相互转告!
2022-07-22
34113
浙江省关于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说明(附实操易错点分析)
各位考生:为引导广大考生进一步了解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端正考试方法、避免无谓错误,根据近期鉴定考试相关情况,现将我省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名方式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考试报名:(一)电脑浏览器电脑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xfhyjd.119.gov.cn/”登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通过“考生报名入口”进行注册报名。(二)手机微信关注微信公众号“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点击下方“考试服务”,进入“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生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注:历史遗留考生1、符合补考条件的历史遗留考生,即2019年首次报名考试,单项成绩合格且未报名过补考的考生,享有一次补考机会,具体报名要求、报名时间及方式请关注“浙江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微信公众号。2、2019年报名考试但双项成绩不合格或单项成绩合格但已报名过补考的历史遗留考生,如需报名可通过登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注册报名,报名方式同新考生。 二、关注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关注“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网站、“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以及“浙江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微信公众号,了解考试相关通知公告。 三、备考注意事项(一)消防设施操作员虚拟仿真实操考核系统(初级)已正式上线运行,为帮助初级考生熟悉了解线上实操机考操作方式,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考试服务】板块已同步发布系统操作讲解视频和操作练习软件,初级考生可点击视频收看操作讲解也可下载操作练习软件进行操作练习。(网址:https://xfhyjd.119.gov.cn/) (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中关键技能项的判分原则为:一项关键技能项判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则判定该考生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总成绩显示为0分。所有考生应充分重视,对于每个关键技能项做到应知应会,熟练操作。 四、实操考核易错点分析通过对我站实操考核情况梳理分析,总结归纳考生常见易错点和考试注意事项如下,给参加考核的考生提供参考。1、火灾报警控制器工作状态判断:应避免漏判和错判。2、报警信息查看及报警部位确定:根据考题要求,查看对应的报警信息,避免查询错误。3、消防应急广播操作:应按照题目要求对相应的区域播放应急广播。4、火灾报警控制器控制方式判断与切换:通过手自动指示灯和与之相对应的按键进行判断与切换。5、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判别现场设备工作状态:未能进入正确的菜单项查看对应设备信息。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电气控制柜:对主备泵、手自动及主备电切换的操作要点不了解。7、防排烟系统操作:根据题目要求设置相应设备控制状态后找到送风口或排烟口手动执行机构并进行后续的操作。8、考核过程中不听考题,不能按照题目要求正确操作,应听清楚题目要求,再动手操作。9、考生对考题思考时间过长,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操作或答题。10、初级考生在考前未认真学习“操作指南”,在考试过程中未认真审题,没有注意答题时间,导致失分、题目未答完等影响考试结果。 五、郑重申明1、凡是承诺包通过、包拿证、交钱就能办证的,均为不实宣传,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谨防受骗。2、我站严格执行“考培分离”制度,从未委托、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消防培训机构或学校与我站无隶属关系。3、我站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严格考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欢迎社会监督。
2022-07-21
28241
贵州鉴定站关于领取2022年第一批次及以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公告
近日,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领取2022年第一批次及以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公告。 全文如下↓↓↓ 广大考生: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制证完毕,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于近日开展证书发放工作,请考生登陆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进行查询,查询到证书信息人员即可领取。以往批次未领取证书同时发放。现将证书领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方式为方便快捷证书的领取发放,考生可采取本人现场领取、委托他人现场代领、邮寄领取三种方式。现场本人领取仅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即可,委托他人现场代领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方可领取。(鉴于疫情现状,鼓励大家采用邮寄方式领取)为降低疫情防控风险,邮寄领取的人员请登录贵州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网(http://www.gzxfjdz.cn/)证书查询及邮递入口申请邮寄。 二、领取时间、地点 (一)现场领取时间: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2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6:30。(现场领取条件需满足实时防疫要求)(二)邮寄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21日前邮寄完毕,原则上每周四进行统一邮寄。 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金园路1号,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三、相关要求(一)职业资格证书是对技术人才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人才求职、任职、用人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原则上证书由考生本人进行领取;无本人授权,社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或他人无权代领。(二)邮寄可能会有丢失风险,且证书无法补办,为降低风险,证书邮寄一律采用邮费到付,如拒收或退回不做第二次邮寄,后自行领取(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政策确定是否可现场领取)。 原文链接:http://www.gzxfjdz.cn/xwdt/tzgg/20220704/20220704_632864.shtml
2022-07-19
31159
关于河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上线运行成绩查询程序的通知
广大考生:为确保积压考生次日查询成绩,前期河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鉴定站”)公布了工作电话进行查询。为更加便于考生自主查询技能考核成绩,鉴定站上线运行“成绩查询”微信程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积压考生可关注“河北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微信公众号,点击小程序“成绩查询”,长按识别收到的二维码进入小程序,选择“河北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查询”,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即可进行成绩查询。 二、成绩解读(一)成绩评定说明。依据《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年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技能操作考核实行百分制,实操考区“关键技能”全部合格且总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 (二)关键技能说明。根据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要求,所有积压考生全部执行《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年版)新标准,增加关键技能评定,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设有10项关键技能,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设有25项关键技能。因关键技能评定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标准中标注“★”),按照全国鉴定工作统一要求,如考生在任一项关键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要求的(关键技能项得分未达到该项分值60%),将导致技能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请各位积压考生关注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信息,掌握最新政策,做好相关考试准备,鉴定站将竭诚为您服务。 咨询电话:0311-85867617;17531147887咨询邮箱:395508909@qq.com
2022-07-18
34923
陕西鉴定站关于恢复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的公告
7月14日,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恢复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的公告。 全文如下↓↓↓ 各位考生:由于我省疫情现趋于缓解,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工作将于7月15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22年第三批次报名缴费成功且已经预选考试时间7月15日(含)以后的考生请尽快下载准考证,按照准考证的日期按时参加考试。本批次所有考生均在一天内完成理论、技能考试。准考证上理论考试时间为14:00的考生,统一在当日上午9:00参加技能考试,所有考生必须在考试当日早上8:30分之前到达考点。未到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缺考处理。 2、因疫情影响准考证考试日期为7月7日--7月14日的考生,请按照附表时间按时参加考试。无故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缺考处理。请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考试当日早上8:30分之前到达考点。未到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缺考处理。 3、根据我省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考生务必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出示行程码、健康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参加考试。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从专用通道进入考场待考区等候,考生之间应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交流。进入考场后请使用现场准备的防疫物品进行消毒,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不得逗留。 以下情形不得参加考试:(1)健康码非绿码的、行程码非绿码的、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3)鉴定前14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4)鉴定前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5)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或者故意隐瞒行程前来参加考试的人员;凡是违反以上防疫要求的将不得参加考试,造成违法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原文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23
2022-07-15
32571
浙江鉴定站关于发放2021年第三批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通知
近日,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发放2021年第三批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2021年第三批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已通过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并制作完成,将于近期发放。现就证书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本次发放的证书为参加2021年第三批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全部科目合格并经指导中心审核通过的历史遗留考生(名单详见附件),不含新考生。 二、发放方式为满足广大考生需要,证书将通过邮寄或自取方式进行发放。(一)邮寄方式我站将委托邮政系统客服,通过考生报名预留电话核对个人信息及邮寄地址,邮寄费用(省内15元,省外21元)由考生自理,并由邮政公司通过到付方式收取。请相关考生留意邮政客服电话或短信。(二)自取方式1.领取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育贤东路1188号,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东门。2.提供资料: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领取前请提前与鉴定站联系:0575-88226025。3.领取时间:7月13日起,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有关情况说明(一)根据上级要求,本次证书不允许他人委托领取。证书邮寄仅允许“一对一”邮寄,由本人签收。(二)邮寄和自取方式均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请提前做好准备。(三)咨询电话:0575-88226025。
2022-07-14
32657
重庆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防疫要求的公告
近日,重庆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关于防疫要求的公告。 全文如下↓↓↓ 各位考生:关于防疫,我站再次梳理相关要求并公告如下: 一、参加考试前请认真阅读所对应批次的鉴定公告中关于防疫的要求。特别提示,目前到我站参加鉴定时须持有重庆市本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需纸质报告,可查询到检测结果即可),行程码、健康码及场所码均为绿码,体温正常,佩戴口罩,若有一项及以上异常(注:异常包含黄码、红码及其他一切显示异常情况)将无法参加鉴定。由于疫情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与本站联系申请延期考试,若核实申请情况属实,将直接参加后续批次的鉴定,不再收取鉴定费用。二、疫情原因延期申请方式:将延期申请及以下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874183918@qq.com或1334439810@qq.com,收到后我站将及时处理及回复。三、疫情原因延期申请资料: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延期申请书(含完整的个人信息、考试信息和具体原由),申请书需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相关证明材料(异常的健康码、行程码或相关防疫文件等)
2022-07-13
32654
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根据疫情防控政策动态化调整鉴定时间的公告
各位考生: 近日,兰州市防疫管控力度加大,为切实维护好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的防疫要求,鉴定站将对考试时间进行动态化调整。 即日起鉴定站对考试时间实行7天为一个周期的动态化调整。第一个周期(7月11日-7月17日)内的考生在收到鉴定站停考通知短信后,请及时回复“收到”,以便工作人员做好统计;没有回复确认信息的,鉴定站工作人员将采取其他方式通知本周期内的考生本人进行确认。根据疫情变化和管控要求,如果第二个周期(7月18日-7月24日)还不具备考试条件,将提前通知本周期内的考生,依次类推。政策允许后新的考试时间将择时提前通知本人。 如因疫情管控造成多个周期都无法开展鉴定工作,鉴定站将对受影响的考生进行整体迁移,考生本人无需再提交个人迁移申请。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https://xfhyjd.119.gov.cn)相关公告。 咨询电话:0931-7660119。 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2年7月10日
2022-07-11
35969
关于领取2021年第三批次及以往批次未领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通知
相关考生: 2021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已到达江苏站,请参加本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考试双科合格的考生尽快领取(详见附件3),以往批次尚未领取证书同时发放(详见附件4)。相关考生证书领取方式如下: 一、领取方式考生可采取本人现场领取、委托他人代领、邮寄领取三种方式。现场本人领取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采用他人代领或邮寄领取的考生,需按照(附件1)提供相关材料,填写邮寄信息统计表并以文件方式发送至江苏站邮箱3528838526@qq.com;委托书不按格式填写、证件扫描不清晰等情况不予受理。(鉴于疫情原因,鼓励大家采用邮寄方式领取) 二、领取时间、地点(一)现场领取时间地点: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8月1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10:00,下午15:00各统一发放一次。(现场领取条件需满足实时防疫要求),地址为:南京市雨花台区龙飞路2号考生临时出入口。(二)邮寄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前邮寄完毕,原则上每周五进行统一邮寄一次。寄件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龙飞路2号,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三、相关要求(一)职业资格证书是对技术人才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人才求职、任职、用人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原则上证书由考生本人进行领取;无本人授权,任何社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或他人无权代领。(二)邮寄可能会有丢失风险,且证书无法补办;为降低风险,证书邮寄一律采用邮费到付方式,如拒收或退回不做第二次邮寄。拒收再领取人员,需本人提前与江苏站进行电话联系(025-86797268),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视情况商榷现场领取时间。 附件1:他人代领或邮递领取申请及材料证明附件2:邮寄地址统计表附件3:证书统计总表附件4:22年第一批次尚未领取证书人员名单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7月8日 附件:附件1:他人代领或邮递领取申请及材料证明.docx附件2:邮寄地址统计表.xlsx附件3:证书统计总表.xlsx附件4:22年第一批次尚未领取证书人员名单.xlsx
2022-07-08
31106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暂停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公告
各位考生: 接驻地疫情防控部门通知,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力保障广大考生健康安全,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自即日起暂停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如疫情形势恢复较快,受影响考生较少,复考后,鉴定站将会视情组织该部分考生在本批次计划时间内参加鉴定(届时会电话通知);如因疫情短期无法开展鉴定,鉴定站将会对受影响考生进行整体迁移,考生无需再提交个人迁移申请。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微信公众号和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s://xfhyjd.119.gov.cn)相关公告。 咨询电话:0551-63827132。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7月7日
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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