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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发布:一级 / 二级消防工程师证均可申报职称!
    近日,甘肃省人社厅最新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研究建立60项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明确指出:一消/二消均可评定职称,对应职称层级: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对应工程师职称,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   原文如下↓↓↓ 各市州、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组织部,省直各部门、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省属各企业集团人事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士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精神,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调整情况,切实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和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在已经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基础上,研究建立60项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对应表》中所列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表列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和相关任职条件进行聘用(任),并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职业资格证书实行一证两用,无需换发职称证书。     二、《对应表》中加“*”号的职业资格为国务院清理规范已经取消的专业,但清理规范前已取得的职业资格继续有效,原有职业资格继续作为聘用(任)和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三、今后如国家出台有关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新规定,本通知与新规定不符的,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四、各市州人社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才观,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切实做好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工作,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培养更多高质量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附件:职称与部分国家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关系对应表(60项)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4月6日    早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发布《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目前已有多个省市发文:职业资格可直接视同取得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  这也意味着只要取得对应关系目录清单里的职业资格,就可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对于所有考证人来说也是极大的利好消息。 其中:陕西、宁夏、甘肃、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辽宁、贵州、云南、青海、江西等地明确: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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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考生看过来!近期考生咨询问题解答来啦
    近日,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近期考生咨询问题解答,一起来看一下吧。 各位考生:由于近段时间考核咨询较多,为方便考生更快了解相关情况,现将咨询较多的事项汇总公告如下: 一、防疫要求参考前请认真阅读本批次江苏站鉴定通告中的防疫要求。★考生需对承诺事项、个人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别提示:南京市以外地区考生预约考试时间时请根据当地的疫情情况进行确定,已预约鉴定考生如因疫情防控无法按时参加鉴定,请考生在本人预约鉴定日期的前一天联系江苏站申请延期或申请退费(邮箱收件时间截至18:00前),核实申请情况属实,将直接参加间隔一个批次的鉴定,不再收取鉴定费用;如无提前申请且未按时参加鉴定则视为弃考,不退费。延期申请/退费方式:将延期申请及以下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528838526@qq.com,收到后我站将及时处理及回复。延期申请资料: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延期申请书(含完整的个人信息、考试信息和具体原由),申请书需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相关证明材料(异常的健康码、行程码或相关防疫文件等)。退费申请资料: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退费申请书(含完整的个人信息、考试信息、缴费转账信息截图和具体原由),申请书需本人签字并盖手印。 二、报名照片要求在审核资料中,发现部分考生的登记照存在问题,现将登记照要求再次进行明确。1、照片须为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或PNG格式,文件大于或等于30K,大于或等于300*420像素,满足条件的照片才能正常报名,否则无法完成报名。严禁将照片放大后使用。2、证件照不可通过纸质照片扫描、翻拍等形式获取。由于准考证及资格证书将使用该相片,请按标准证件照要求上传相片3、个人照片请按标准证件照要求进行拍摄,特别提示:照片应为正面头像,拍摄时头和脸不得歪斜和侧转。拍摄时脸上不得有汗水及油污。拍摄时应脱去帽子。不得戴有色眼镜,经常带眼镜的居民,拍摄时必须按规定佩带拍摄点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镜框不得遮住眼睛和眉毛。拍摄时应将头发整理好,长发者应露出两耳,绝不可遮挡眼睛眼角,发型不得梳过高,过于凌乱。头发染色如有反光情况不能上传。被拍摄者必须将五官清楚显露。拍照时不得留胡须,若是长期蓄胡必须说明清楚。拍照时表情端庄大方。 三、缴费审核由于本次开始收费,请本批次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按鉴定通告方式进行缴费(汇款必须标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后四位+报名手机号后三位)。因收费系统升级,为方便鉴定顺利进行,我站本批次采取缴费审核后置方式进行,即:未在缴费截至时间完成缴费考生也在后台按完成缴费可参加考核处理,考生只要在本人参考之前能完成缴费即可。不在本批次报名审核首次参考考生不需缴费(包括历史遗留补考和之前批次在本批参加补考考生)。★特别提示:请考生务必诚信报名,在参考过程中,我站将按比例随机抽取部分考生,采用核查报名资料、核查个人缴费等方式,核实考生报考资质。一经发现不属实报考条件,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现场无法调取考生信息参考情况,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补考要求1、江苏站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满负荷鉴定,工作日用于本批次报考成功考生鉴定,周末和节假日用于符合补考条件并符合当地防疫要求的考生鉴定,请各位符合报名条件考生根据疫情要求自行预约江苏站周末时间段,由江苏站统筹安排鉴定。为方便群众,我站采用疫情防控满足鉴定一地区就开展一地区鉴定、补考人数满足一天即开展开展一天鉴定的方针,在不影响本批次正常报名鉴定考生情况下,补考人员周末无休滚动开展。补考申请方式(同延期申请,各位考生在申请资料打包需注明补考或延期)2、应报考系统要求,本批次报名审核通过参考考生,如符合补考条件将参加间隔下一批次的鉴定(例:第一批次参加鉴定符合补考条件考生,因系统成绩结算原因,无法在紧接一批次申报补考,将在第三批次或之后批次申报补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行业指导中心考核批次的发布,做好准备)。符合补考要求考生在一体化系统内能查询到个人信息,如技能通过,需理论补考可按系统要求正常预约;如理论通过,需技能补考则不必在系统预约技能鉴定,请按第一条方式进行预约。补考说明:在首次报名之日起算的一年时间内,有且只有一次补考机会,可自愿选择间隔一个批次申请补考;若双科均不合格的,则需按首次报名要求重新申报鉴定考核。本次补考不合格者,若需再次参加鉴定考试,则按首次报名要求重新报名。请提前30分钟进场待考,未到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缺考处理。 五、成绩查询一体化系统报名参考的考生成绩查询已由原来审核公布后考生才可查询,修改为考生所有科目均考核完成后即可在官网进行查询。历史遗留考生成绩待行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统一发布。 六、证书发放鉴定站收到资格证书后将在本网站及时下发通知,考生可选取邮寄或自取两种发放方式。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好各自地址并预留准确联系电话,来站参考时要再次核对取证方式并签名确认。证书制作完成后,江苏站将通过顺丰快递(邮费到付)发放。因考生个人填写、核对地址有误或拒收邮件,导致证书邮寄丢失的情况,由考生自行负责。★特别提示:1、职业资格证书是对技术人才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人才求职、任职、用人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证书需由考生本人进行领取,无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领,不得由社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代办、代领。2、邮寄可能会有丢失风险,且证书无法补办,为降低风险,证书邮寄一律采用邮费到付,如拒收或退回不做第二次邮寄,须本人联系鉴定站后自行领取(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政策确定是否可现场领取)。 七、考场规则1、考生须同时持个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鉴定短信通知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前需进行人证合一及身份核验。2、考生不得将复习资料、有收发信息或存储记忆功能电子设备等物品带入考场。3、完成鉴定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考核区,不得在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引领离开考区。4、考生须熟记报名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线上鉴定考核前需要登录考生个人账户方能开始考试,考试现场无法进行找回密码操作。5、宣讲过考核须知后,考核过程中除出现机器硬件或软件故障外,涉及计算机使用及考题操作方面问题不再解答。6、考核区域内全程启用视频、音频监控设备,考生应当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安排,保持考试秩序,不得任意调换、移动考位,不得与其他考生作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违反且不听警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7、考核区域内严禁考生进行录像、摄像、拍照等操作,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8、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反动、淫秽制品等进入考场及候考区。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鉴定纪律,自觉维护候考区、鉴定区秩序,尊重考评人员。对扰乱秩序、用语言或行为威胁考评人员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原文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312
    2022-05-11
    31117
    湖北鉴定站关于继续开展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的通知
    近日,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继续开展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通知。 全文如下↓↓↓ 各位考生: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切实响应广大考生对鉴定考试的需求和期盼,根据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我站将恢复2022年度第二批次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报名考生。补考报名考生是指在鉴定一体化系统中参加过考核且有补考资格(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补考技能考试科目考生鉴定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8:30-12:00),五级/初级工补考考生在理论一考场(湖北鉴定站五楼)参加线上技能考试,四级/中级工补考考生在技能考场参加线下实操考试。补考理论考试科目考生考试时间以准考证调整日期为准(具体时间见附件)。 二、五级/初级工首次报名考生。准考证理论考试时间为上午的考生(8:30-10:00),当天上午进行技能考试(10:30-12:00);准考证理论考试时间为下午的考生(14:00-15:30),当天下午进行技能考试(16:00-17:30)。理论考场和技能考场均为理论一考场(湖北鉴定站五楼),鉴定考试时间调整安排情况见附件。 三、四级/中级工首次报名考生。准考证理论考试时间为上午的考生,当日下午进行技能考试(14:00-17:30);准考证理论考试时间为下午的考生,当日上午进行技能考试(8:30-12:00)。理论考场调整到理论二考场(湖北鉴定站六楼),鉴定考试时间调整安排情况见附件。 四、历史遗留考生。我站将另行分期分批安排组织历史遗留考生进行鉴定考试。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湖北消防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鉴定公告信息。 五、其他要求(一)各位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双检”制度,即:必须遵守鉴定站所在小区检查和鉴定站进场检录检查要求,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根据武汉防疫指挥部要求,外省来(返)汉考生来汉、返汉时请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时通过“武汉战疫”微信小程序进行信息申报和所在社区报备,并在抵达武汉后24小时内在机场、火车站、进城高速出口现场进行第1次落地核酸检测,第三天再完成第2次核酸检测,严格落实三天两检。鉴定考试进场检录时,需出示三天两检记录。 (三)各位考生来汉参加鉴定考试前,请及时查询武汉疫情防控政策并严格落实。凡未按要求落实的,一律取消此次考试资格。 (四)各位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进场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技能鉴定的,视为弃考。确因疫情无法如期参加鉴定考试的考生,需提前向我站报备,提供当地社区等政府部门出具的疫情封控证明,申报延期考试,经核查审批后可延期考试。 (五)考评期间,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在考务人员指引下参加考试,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交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试无关区域。 (六)考生不得在鉴定站附近聚集交流、大声喧哗。考试结束后,请及时安静离场,不得逗留。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1.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及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3.鉴定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4.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5.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2022-05-10
    31212
    17地可领取一消证书,看看有没有你在的城市→
    近日,多地发布了关于发放2021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公告。一起来看看有没有你在的城市吧。 辽宁省辽阳市http://rsj.liaoyang.gov.cn/zwdt/002002/20220426/fb462bd8-eb8e-4fa2-a328-44a96a5fe8b5.html 辽宁省阜新市http://rsj.fuxin.gov.cn/newsdetail.jsp?id=678335 广东省潮州市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tzgg/content/post_3795134.html  广东省茂名市http://mmrs.maoming.gov.cn/zwxx/rsks/zgks/content/post_1015900.html 广东省江门市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rlzyhshbzj/sylm/rsks/rsksxxgb/content/post_2584753.htm 广东省清远市http://www.gdqy.gov.cn/qyrlzybzj/gkmlpt/content/1/1544/post_1544112.html#7684 广东省佛山市http://hrss.foshan.gov.cn/ztzl/rszt/rsks/cjzs/content/post_5234979.html 广东省东莞市http://dghrss.dg.gov.cn/ztzl/rsks/fztz/content/post_3791816.html 广东省深圳市http://hrss.sz.gov.cn/szksy/ksyydmh/zxxx_95107/zsffxx/content/post_9724030.html 广东省中山市http://hrss.zs.gov.cn/tzgg/tz/content/post_2095211.html 江苏省镇江市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tzgg/202204/bb0a1b0e74104d71ac0e317ed8af3e51.shtml 江苏省徐州市http://xzrsks.jsxzhrss.gov.cn/ 江苏省连云港市http://rsj.lyg.gov.cn/hrzxzx/zslq/content/67d5f3e3-cd62-4ba3-8e49-8a1caf58adcf.html 江苏省盐城市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art/2022/4/19/art_23515_3837681.html 江苏省淮安市http://rsj.huaian.gov.cn/col/4929_535128/art/16487424/1650266573645Io0Agcpi.html 江苏省宿迁市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zslq/202204/7edc96f3fb4f45efb65e8ebfd49ccccb.shtml 江苏省扬州市http://hrss.yangzhou.gov.cn/yzrsks/zslq/202204/d456f21fa8b04070b64912d7caf56487.shtml
    2022-05-09
    37001
    广西发布关于领取2021年第三批次及以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通知
    近日,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领取2021年第三批次及以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1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制证完毕,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于近日开展证书发放工作。为方便领取,请考生登陆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栏查询,获取证书编号。以往批次未领取证书同时发放,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证书领取方式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采取现场本人领取、现场委托他人代领、邮寄领取三种方式。现场本人领取仅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即可,其他领取方式需准备的材料见附件。 为降低疫情防控风险,邮寄领取的人员请附件2要求将邮寄委托书、证书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473676224@qq.com。未按要求格式填写、字迹不清晰无法辨认、提供附件不全的邮件不予受理。 二、现场领取时间、地点即日起发放。其中2021年第二、三批次任意时间段均可领取,其他批次证书工作日领取。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6号广西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三、相关要求(一)职业资格证书是对技术人才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人才求职、任职、用人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证书需由考生本人进行领取,无本人授权不得由社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他人代领。 (二)邮寄可能会有丢失风险,且证书无法补办,为降低风险,证书邮寄一律采用邮费到付,如拒收或退回不做第二次邮寄,须本人联系鉴定站(0771-5712119)后自行领取(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政策确定是否可现场领取)。 原文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310
    2022-05-07
    34901
    关于领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区2019年第三、四批次(历史遗留考生)部分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制证完毕,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拟于近日开展证书发放工作。受新冠疫情影响,为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健康安全,此次证书发放统一采用邮寄形式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如下: 一、证书信息查询请以上两批次鉴定合格的考生登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网站zscx.osta.org.cn进行查询,查询到证书信息人员方可进行邮寄领取。 二、邮寄安排(一)邮寄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31日,统一邮寄;(二)邮寄方式顺丰到付。请查询到证书信息考生填写《邮寄地址统计表》(详见附件),并同时将本人的身份证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 xfhyjd119@126.com,顺丰快递无法送达的请在邮件中注明。 三、相关要求(一)职业资格证书是对技术人才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人才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动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证书需由考生本人进行领取,无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领,不得由社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代办、代领。(二)邮寄可能会有丢失风险,且证书无法补办,为降低风险,证书邮寄一律采用邮费到付,如拒收或退回不做第二次邮寄,须疫情平稳后本人持身份证件到职业技能鉴定站领取。(三)证书须妥善保管,证书内容要保持清晰、整洁,对被涂改、转让的证书,一经发现,发证机关将立即收回作废。 联系电话:0471-5167823附件:《邮寄地址统计表 》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4月29日 附件:邮寄地址统计表.xlsx
    2022-05-05
    34116
    江苏省鉴定站关于恢复2022年第二批次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由于我省疫情现趋于缓解,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工作将于5月9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开展鉴定考生为2022年第二批次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考生收到手机短信通知的预选时间后选择好考试时间,南京市以外地区考生预约考试时间时请根据当地的疫情情况进行确定,已预约鉴定考生如因疫情防控无法按时参加鉴定,请考生在鉴定日期前一周联系江苏站申请延期或申请退费,核实申请情况属实,将直接参加间隔一个批次的鉴定,不再收取鉴定费用;如无申请且未按时参加鉴定则视为弃考,不退费。 为切实方便考生,本次鉴定,初级实操采取线上虚拟仿真技能考核方式,理论机考结束20分钟后参加线上技能操作考试,参考人员半天内结束全部鉴定;中级理论机考和实操线下鉴定分上下午进行,参考人员一天内结束全部鉴定。 2、请在考试前提前打印好准考证,按照准考证时间参加考试。中级考生由于下午参加理论考试要在上午参加技能考试,故必须在考试当日早上8:30分之前到达考点。未到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缺考处理。 3、我省受疫情影响缓考的2022年第一批次未考试(3月15日--30日)的考生将整体迁移至2022年第三批次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我站后续公告为准,由此带来的不便请予以理解。 4、根据我省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考生务必全程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出示行程码、健康码,核对场所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参加考试。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从专用通道进入考场待考区等候,考生之间应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交流。 以下情形不得参加考试:①健康码非绿码的、行程码非绿码的、外省行程码带星的、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②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③鉴定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④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⑤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或者故意隐瞒行程前来参加考试的人员;凡是违反以上防疫要求的将不得参加考试,造成违法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5、联系方式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龙飞路2号联系 人:董奇声联系电话:025-86797268
    2022-04-29
    31005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恢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公告
    各位考生: 由于我区疫情现趋于缓解,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工作将于5月9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相关安排 (一)已进入2022年第二批次审核的考生,请注意查收手机信息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若审核未通过,请于4月27日24时前重新完善提交报名信息和资料。 (二)2022年第二批次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注意按时进入广西统一公共收付系统缴费(https://fs.czt.gxzf.gov.cn:11443/gxfin/finance-pay-web/#/home),编号填写注册手机号码,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参考资格。缴费成功的考生请根据短信提醒选择理论考试日期和考点。技能补考考生无需预选。 (三)受疫情影响已向我站申请缓考的2021年第三批次已缴费考生整体迁移至本批次(2022年5月-6月)进行,请注意进入系统重新预选时间和考点。 (四)2022年第一批次3月14日至3月18日和已向我站申请缓考的考生将统一整体迁移至至2022年第三批次。请考生及时关注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我站公告。 二、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上午09:00;下午15:30。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上午08:00;下午14:30。未到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缺考处理。 ★特别注意:为做好便民利民服务,实现考生“只跑一次”目标,鉴定站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上、下午交叉的方式组织考试。五级/初级工鉴定采取线上虚拟仿真技能考核方式,理论机考结束10分钟后参加线上技能操作考试。若选择线下技能考核的考生,请提前向鉴定站工作人员登记。 (一)首次报名考生:理论考试根据准考证日期为准。当理论考试时间为上午时,技能考核安排在当日下午14:30;当理论考试时间为下午时,技能考核安排在当日上午8时。 (二)单科补考考生:理论补考考生根据准考证考试日期为准;技能补考考生无需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以鉴定站补充公告通知为准。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各位考生务必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测温、消杀后,由鉴定站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行信息登记、签订承诺书及身份核验后进入待考区等候。考评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核无关的其它区域。考生进入各考评区域前用酒精洗手液进行消毒。考评结束后及时离场,不得逗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1.未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准考证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2.健康码非绿码的、行程码非绿码的、外省行程码带星的;3.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4.鉴定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5.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或者故意隐瞒行程前来参加考试的人员;6.体温检测37.3℃以上或出现呕吐、嗅觉味觉减退、流涕、咽痛等病症的。 其他未尽事宜,以钦州市、玉林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公众号公布的最新健康管理措施为准。凡违反以上防疫要求的将不得参加考试,造成违法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地址及联系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6号消防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实际鉴定考试地址:(一)钦州鉴定点:钦州市钦州港海景三街(港城消防救援站);(二)玉林鉴定点: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二环南路与玉发大道十字路口处在建规划路进700米) 联 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771-5712119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4月25日
    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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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2年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本站计划于4月28日至6月30日开展本年度第二批次鉴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人数预报名考生共计划鉴定初级 53 人,中级设施操作监控方向 2000 人,设施维修保养方向 267 人,其中2021年第三批次(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7日)受疫情影响缓考考生 331 人。2022年第一批次(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30日)受疫情影响缓考考生和补考考生列入2022年第三批次进行鉴定。 二、报名资料已预约报名的考生将依据预报名顺序依次发送短信提醒,请收到短信提醒的考生,首先在【个人中心】模块完善个人资料,然后在【上传报名资料】模块上传报名资料:身份证、学历证、工作证明(详见附件1)和鉴定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2)。为优先满足云南省内对消防设施操作员专业人才需求,本批次仅受理户籍地或工作单位在云南的考生。 三、鉴定费用本批次鉴定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其他要求(一)鉴定时间安排上午理论/技能开考时间为:09:00,下午理论/技能开考时间为:14:00。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侯考。鉴定站采取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上、下午交叉的方式组织考试。请上午、下午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务必于当日上午08:30前到达考场等候考试;上午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下午参加技能考核;下午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上午参加技能考核。 (二)疫情防控要求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各位考生务必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预约成功短信通知,经测温、消杀后,由鉴定站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行信息登记、签订承诺书及身份核验后进入待考区等候。考评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核无关的其它区域。考生进入各考评区域前用酒精洗手液进行消毒,考评结束后及时离场,不得逗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1.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及无鉴定短信通知的;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3.鉴定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4.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5.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五、地址及联系方式云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阿拉街道石坝路328号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导航: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备注: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承担全省新消防员培训职能,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营区,请自驾考生将车辆停于附近停车场,步行前往。 联 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71—63559967 云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4月22日           附件:附件1:工作经历证明.docx附件2:鉴定考试承诺书.docx
    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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