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热线:4001 888 119
学员登录
在线报名
证书查询
全国
清大东方
消防人才的摇篮
专注消防培训17年,消防培训行业领跑者。
首页
关于我们
培训项目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初级
中级(监控操作)
中级(检测维修保养)
查看更多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社会单位员工
查看更多
消防员培训
基础班
技能提高班
快捷取证班
骨干班
注册消防工程师培训
全科班
基础班
高级班
VIP
消防专业学历教育
消防工程技术
学习中心
新闻中心
业绩展示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
集团新闻
法律法规
行业新闻
消防科普
考生注意啦!虚拟仿真在线实操考核系统即将开通
3月2日,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布了关于鉴定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鉴定考核工作,加快鉴定进度、提升质量效能、做好服务保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为加快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操考核进度,提升质量效能,拟于3月网上开通虚拟仿真在线实操考核系统,报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初级)的考生,可自愿选择线上虚拟仿真实操考核或线下实操考核。线上实操考核的操作指南将在系统上线后同步推出。 2.即日起,各鉴定站除法定节假日外将在疫情防控条件允许下,全力开展鉴定考核。请考生根据报考要求,及时在预报名窗口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留意预报名排名情况和短信通知,做好鉴定考核准备。 3.已安排参加鉴定的考生请准时参加考核,如时间有冲突,需提前联系当地鉴定站,重新安排考核时间。 4.对鉴定考核工作有诉求的考生或单位可拨打各地鉴定站或消防行业职业技能指导中心的服务热线,也可在本网站平台留言,我们将全程做好记录和处理。服务热线和平台留言详见本网站【联系方式】和【考试服务】板块。 原文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210
2022-03-03
39339
内蒙古鉴定站关于继续暂停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的公告
2月26日,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继续暂停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的公告。 全文如下↓↓↓ 各位考生: 截至2022年2月25日14时,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00例,出院9例,现有确诊病例291例,其中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等级地区4个,中风险等级地区76个。按照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相关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决定继续暂停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请考生持续关注“内蒙古消防”微信公众号或网站xfhyjd.119.gov.cn,待我区新冠肺炎疫情平稳后,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将实时发布鉴定工作及考核时间安排公告。
2022-03-02
38646
天津鉴定站关于继续暂停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的公告
2月28日,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继续暂停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的公告。 全文如下↓↓↓ 尊敬的各位考生: 鉴于天津市再次出现本土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力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经报请相关单位批准,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继续推迟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请广大考生关注“天津消防”微信公众号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平台(网址:https://xfhyjd.119.gov.cn),待我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稳定后,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将实时发布鉴定工作及考核时间安排公告。
2022-03-01
45063
答复:加快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进程
针对全国人大代表范鹏提出的《关于加快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进程的建议》,应急管理部予以答复。近日,应急管理部官网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547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 研究提出“1+5”法律体系骨干框架 《答复》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坚持依法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系统梳理和修订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抓紧研究制定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组织、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清晰擘画了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的宏伟蓝图。 《答复》指出,应急管理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的支持指导下,全力推动完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在对法律法规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1+5”(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消防法、应急救援组织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人员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骨干框架。同时,积极与立法机关对接,按照应急管理法律体系骨干框架的规划,及时报送推进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的计划建议。 积极开展法律法规修改起草 关于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答复》称,在立法机关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过程中,配合开展深入研究,就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应急响应与指挥体系、强化监测与预警措施、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机制、改进事后恢复与调查评估等具体内容提出了建议。 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答复》称,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要求,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关于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答复》称,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应急管理部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初稿)》,草案初稿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化工园区、物流园区规划布局安全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环节安全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目前正在按照立法程序抓紧推动。 下一步,应急管理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修改、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制定工作,进一步深入研究并积极推动制定修改应急救援组织、国家消防救援队伍和人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
2022-02-25
32276
湖北暂停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
近日,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暂停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的公告。 全文如下: 为切实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防疫措施要求,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决定暂停鉴定考试工作,具体鉴定考试工作将通过“湖北消防”微信公众号或网站https://www.hbfire.com/发布相关公告。 请广大考生接此公告后相互告知。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022-02-23
40730
上海发布新规:消防维保必须由消防工程师实施!
近期,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由注册消防工程师和具备相应消防职业资格的人员实施维护保养。该项规定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详情如下: 第十八条(维护保养要求) 管理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管理单位自行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的,应当配备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设备,由注册消防工程师和具备相应消防职业资格的人员实施维护保养,并每年形成一份书面结论文件。 管理单位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的,应当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明确维护保养责任期限和责任范围。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应当至少每半年形成一份书面结论文件。 此外,该规定再次强调了消防控制室管理: 第十六条(消防控制室管理)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单位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且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职业资格并持证上岗,遵守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消防控制室设备及其联动设施的功能,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管理单位应当在消防控制室醒目位置,公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值班操作人员信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在消防控制室醒目位置公示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从业人员、维护保养期限和范围等信息。 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实行消防控制室24小时2人值班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国家消防事业正处于用人之际政策越来越严证实了消防持证人才的重要性消防行业前途大好 咨询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培训请联系我们4001888119
2022-02-22
35386
广西鉴定站发布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补充公告及补考安排
根据本次考生报名情况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对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作如下补充公告,请各位考生遵照实行。 一、考试时间 (一)理论考试首次报名考生和理论补考考生均根据准考证时间为准。 (二)技能考核首次报名考生:当理论考试时间为上午时,技能考核安排在当天下午14时;当理论考试时间为下午时,技能考核安排在当天上午8时。技能补考考生:以本公告中技能补考安排表为准。 二、开具发票的说明根据广西财政厅收费系统固定格式要求,统一开具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纸质收据,根据广西财政厅收费系统设定,收据抬头统一为考生姓名(不能为单位),收费细项分为理论考试费和技能考核费。 三、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执行,37.3℃以上者不能进入考场。所有考生均需核验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交纸质原件,若为复印件核查电子档)。 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或因疫情管控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考生,由本人在个人考试日前3日向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提出书面申请(须包括本人签字、日期和盖指印,另附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延后参加考试。已缴费的考生将移至后续批次参加鉴定考试,具体批次见后续考试公告。 考生须将申请书纸质版邮寄到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同时将申请书纸质版扫描件发至邮箱2473676224@qq.com。邮寄地址为: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6号广西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内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电话0771-5712119。 四、技能补考安排现对2021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单科技能考核不合格人员安排补考。具体人员技能补考时间安排见附件。补考以一次为限。本次补考不合格者,若需再次参加鉴定考试,则按首次报名要求重新报名。 附件:1.申请书(式样)2.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补考安排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2月16日附件:附件1:申请书(式样).docx附件2: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补考安排.xlsx
2022-02-21
34248
上海鉴定站关于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补充公告
近日,上海鉴定站发布了关于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补充公告。 公告全文如下↓↓↓
2022-02-18
39450
内蒙古鉴定站关于暂停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的公告
2月16日,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暂停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的公告。 公告全文如下↓↓↓ 各位考生: 2022年2月15日23时至16日3时,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发现3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根据《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公告(2022年第8号)》要求,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决定暂停2月17日—2月27日鉴定考试工作,保留该时间段考生报名名额,具体考试工作待疫情平稳后择期开展。后续鉴定考试工作请持续关注“内蒙古消防”微信公众号或网站xfhyjd.119.gov.cn,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时发布考核相关公告。
2022-02-17
39776
该地二消开考!考试时间和一消为同一天!
今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便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现就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考试机构按照《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2022年度各项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各市州考试机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甘肃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加强科学精准防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到“应考尽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权益。确有困难的,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告考试变更有关事宜,并做好后续服务管理工作,确保稳定。 三、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试机构将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同时,国家和甘肃省均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打着“保过”“命题专家授课”等幌子的不法培训活动,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考试计划如下:
2022-02-16
36687
关于延期开展天津考区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天津考区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时间顺延至3月1日开考,具体考试安排调整如下: 一、理论考试(一)时间:2022年3月1日至14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天津考区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时间安排表(调整)》。(二)地点: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主楼一层机房(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云汉道500号,推荐使用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搜索“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二、技能考试(一)时间:2022年3月2日至31日,具体技能考核时间以理论考试现场通知为准。(二)地点:天津市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技能考评室(天津市北辰区津榆公路224号) 三、注意事项1、入场时必须出示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请考生提前备好准考证,不必重新打印,使用原准考证即可)。2、理论成绩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技能考核。3、考场院内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可停在院外指定场地。考场内外均禁止吸烟。4、考生不得携带贵重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损失自负。5、请考生做好考前防疫准备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183)。6、考生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22-27330119转8337。 附件:《天津考区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时间安排表(调整)》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天津考区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时间安排表(调整)》.doc
2022-02-14
35520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历史遗留考生)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近日,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历史遗留考生)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公告全文如下↓↓↓
2022-02-11
43556
<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
友情链接
清大东方人力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
中国国家人才网
中国就业网
中国人事考试网
中国消防协会
中国消防科普网
安全管理网
中国国家应急广播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中国消防救援网
消防百事通
消防资源网
全国
北京
北京市
通州
安徽
合肥市
芜湖市
阜阳市
池州市
蚌埠市
宣城市
六安市
滁州市
安庆市
淮南市
宿州市
铜陵
重庆
重庆市
福建
福州市
泉州市
三明市
漳州市
厦门市
广东
广州市
汕头市
佛山市
深圳市
惠州市
汕尾
广西
南宁市
柳州
贵州
贵阳市
黔东南州
遵义市
黔南州
甘肃
甘肃
湖北
武汉市
黄石市
宜昌市
荆门市
咸宁市
襄阳市
仙桃市
河南
郑州市
平顶山市
焦作市
河北
石家庄市
唐山市
黑龙江
哈尔滨市
海南
海口市
湖南
长沙市
常德市
岳阳市
衡阳市
怀化市
江西
南昌市
九江市
赣州市
宜春市
吉林
延吉市
长春市
通化市
四平市
江苏
南京市
常州市
南通市
宿迁市
徐州市
苏州市
无锡市
扬州市
淮安市
连云港市
泰州市
镇江市
盐城市
常熟市
辽宁
大连市
抚顺市
沈阳市
鞍山市
锦州市
内蒙古
呼和浩特
包头市
宁夏
银川市
青海
西宁市
山西
晋中
临汾市
长治市
太原
上海
上海市
山东
济南市
泰安市
临沂市
潍坊市
日照市
烟台市
威海市
济宁市
淄博市
东营市
青岛市
滨州市
聊城市
德州市
菏泽
四川
成都市
绵阳市
南充市
陕西
西安市
榆林市
汉中市
宝鸡市
渭南市
咸阳市
天津
天津(华苑)
天津(经开区)
新疆
乌鲁木齐市
克拉玛依市
伊宁市
云南
昆明市
浙江
杭州市
宁波市
嘉兴市
湖州市
温州市
台州市
衢州市
金华市
舟山市
义乌市
欢迎来到清大东方消防学校
离您最近的校区:
北京
通州
北京
安徽
阜阳
芜湖
合肥
铜陵
宿州
淮南
安庆
滁州
六安
宣城
蚌埠
池州
重庆
重庆
福建
漳州
三明
泉州
厦门
福州
广东
惠州
深圳
佛山
汕头
广州
汕尾
广西
柳州
南宁
贵州
贵阳
黔南州
黔东南州
遵义
甘肃
甘肃
湖北
仙桃
襄阳
咸宁
荆门
宜昌
黄石
武汉
河南
平顶山
郑州
焦作
河北
唐山
石家庄
黑龙江
哈尔滨
海南
海口
湖南
怀化
衡阳
岳阳
常德
长沙
江西
宜春
赣州
九江
南昌
吉林
四平
通化
长春
延吉
江苏
常熟
徐州
宿迁
连云港
淮安
盐城
镇江
泰州
扬州
无锡
苏州
南通
常州
南京
辽宁
鞍山
锦州
沈阳
抚顺
大连
内蒙古
呼和浩特
包头
宁夏
银川
青海
西宁
山西
太原
长治
临汾
晋中
上海
上海
山东
德州
菏泽
聊城
滨州
青岛
东营
淄博
济宁
威海
烟台
日照
潍坊
临沂
泰安
济南
四川
南充
绵阳
成都
陕西
西安
宝鸡
汉中
榆林
咸阳
渭南
天津
天津(经开区)
天津(华苑)
新疆
伊宁
克拉玛依
乌鲁木齐
云南
昆明
浙江
义乌
舟山
金华
衢州
台州
温州
湖州
嘉兴
宁波
杭州
在线留言
请正确填写以下信息内容,清大东方教育顾问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您
在线留言提交
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
电话
4001-888-119
全国
培训项目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注册消防工程师培训
消防员培训
消防专业学历教育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