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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鉴定站关于恢复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考生:    受我市新冠病毒肺炎本土疫情影响,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站于7月19日晚,发布了《关于暂停天津考区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的紧急通知》,暂停鉴定考核工作。鉴于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趋于稳定,拟于8月11日起,完全恢复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考生考试安排如下:    原中级理论考试日期为7月20日至7月27日的考生,根据新的考务计划安排(见附件1),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考核,准考证使用原版即可。    考试日期为8月11日以后的考生仍按照原考试时间参加理论及实操考试。    2019年理论补考考生、需按照“2019年历史遗留考生理论补考时间安排”(附件2)中规定的时间参加理论补考。    2019年实操补考考生、需按照“2019年历史遗留考生实操补考时间安排”(附件3)中规定的时间参加理论补考。    考试地点: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一楼机房。    中级实操考核仍按照《关于恢复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中级实操考核工作的通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37)中的要求进行考试。    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准考证(2019年补考考生无需携带准考证)、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电子版或纸质版),出示本人健康码,提交本人签字的《流行病学调查表》和《每日健康监测记录表》(表格可从《关于组织开展天津考区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的公告》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00中下载)。    各位考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居住在疫情管控区域,无法按时参加鉴定考核的考生,严禁私自离开疫情防控区域,参加鉴定考核;可拨打鉴定站服务热线:15522286119或15522287119,主动向鉴定站报备,鉴定站工作人员将为您调整考核时间。无故不按时参加鉴定考核的考生,或假借疫情防控借口,故意不按时参加鉴定考核的考生,均按弃考处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2年8月10日                                  附件:附件1:2022年第三批次中级理论考试延期表(线上公布版).xlsx附件2:2019年历史遗留考生理论补考时间安排.xlsx附件3:2019年历史遗留考生实操补考时间安排.xlsx
    2022-08-10
    59470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调整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各位考生: 当前我区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按照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相关管控措施,为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决定将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疫情防控要求调整如下: 一、近7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正处在隔离期或密接及次密接人员,一律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及核酸检测。确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三个工作日向鉴定站提出延期申请,填写《延期申请书》,并发送至邮箱xfhyjd119@163.com; 二、近7天内有包头市、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等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其它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入呼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携带此2次的核酸检测报告参加鉴定考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如已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则算完成第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检测。以上地区考生的鉴定考试时间可按照个人核酸检测报告具体情况,及时与鉴定站联系并做出相应调整; 三、无疫情地区的考生需持48小时内1次核酸纸质版报告参加鉴定; 四、请考生实时关注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职业技能鉴定站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相应防控政策。如当地确诊1例及以上阳性病例,则按照本通知第二点中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471-5167823 附件:延期申请书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2年8月8日 附件:延期申请书.doc
    2022-08-09
    59326
    云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领取2021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 云南2021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已到达鉴定站,请参加本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考试双科合格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尽快领取,领取方式如下: 一、邮寄领取将本人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和邮寄委托书(详见附件2)邮寄至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石坝路328号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收件人:刘老师,电话:15288423770。鉴定站收到邮寄委托书后,通过快递的方式将证书邮寄至考生本人。邮寄费用为货到付款,由快递公司向收件人收取。 二、现场领取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彩色影印件于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综合楼1楼综合服务窗口领取。 三、其他要求(一)为确保证书安全和邮寄流程可追溯,鉴定站只受理由考生本人寄出的“邮寄委托书”和考生本人现场领取。(二)现场领取证书的考生进入训保支队请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附件1.2021年第三批次双科合格人员名单附件2. 邮寄委托书                   云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2年7月28日 附件:附件1:2021年第三批次双科.xlsx附件2:邮寄委托书.doc
    2022-07-29
    62070
    2022一级注册消防考试会延期吗?人社部官方回应来了!
    近两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多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考试被取消、延期,另行通知。此现状不少学员也担心今年11月份的考试能否顺利进行? 近日,人社部发布一则关于全国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电话会议,会议强调: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工作,努力实现“能考尽考”,着力防范化解考试安全风险。  6月2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总结交流工作,分析形势任务,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资格考试重点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汤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加强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提升考试选才精准度,激励更多专业技术人才投身科技创新。 会议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强化责任担当,构建协同高效的考试工作机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工作,努力实现“能考尽考”,着力防范化解考试安全风险,扎实做好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考试报名告知承诺制,大力推行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完善考试服务“一网通办”措施,持续提升考试管理服务水平。 这则消息也算是给大家吃了一颗“安心丸”吧,另外上半年延期的一些考试安排也在逐步恢复中,所以,准备今年拿下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的小伙伴们,尽管安心备考,向证书冲刺!
    2022-07-27
    65845
    河南鉴定站关于发放2022年第二第三批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发票及以往批次证书的通知
    7月25日,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发放2022年第二第三批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发票及以往批次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当前,我站已完成2022年度第二、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及收费工作,现将发票及以往批次证书发放事宜做如下通知: 1、鉴定费用发票为电子发票,普通A4纸打印即可。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不再安排现场领取,采用发送电子照片考生自行打印和邮寄(邮费到付)2种方式发放,考生可提供电子邮箱或邮寄地址发送到鉴定站工作邮箱hnxfjdz@126.com。 2、需开发票的考生请根据附件1(发票填写模板)将表格填写完整并发送至上述邮箱,若发票抬头为单位,请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抬头为个人无需填写),鉴定站审核后会将电子发票发送至填报邮箱或邮寄至申请人提供地址。(请考生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填写错误将无法更改。) 3、截至目前,仍有部分考试合格的考生未领取证书(2019年12月份批次、2022年第一批次证书),受目前疫情形势影响,从今日起不再接受现场领取,全部采用邮寄方式(邮费到付),未领取证书的考生按要求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邮寄委托书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鉴定站工作邮箱793168625@qq.com,并备注命名XXX考生初/中级证书邮寄材料。(2019年第四批次考生需将老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邮寄委托书一块邮寄到鉴定站) 备注: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丢失不补,请各位考生接到证书快递电话后及时接收。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福元路158号河南鉴定站收件人:王助理联系方式:0371-65715119 原文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430
    2022-07-26
    59247
    关于海南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恢复鉴定的公告
    各位考生:   由于我省疫情趋于缓解,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工作将于7月25日恢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时间安排(一)因疫情影响准考证考试日期为7月12日—7月22日的新考生,原准考证继续有效,鉴定时间拟调整至7月25日-8月3日。请按照附件1调整更新时间按时参加考试,无故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缺考处理。(二)2022年第三批次报名缴费成功,且已经预选考试时间7月25日(含)以后的考生请尽快下载准考证,按照准考证的日期参加考试。(三)2019年第四季度考生鉴定安排另行通知。   二、鉴定注意事项(一)2022年第三批次新考生请熟记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机考前需登录考生个人账号。(二)个人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不得逗留。(三)鉴定区域内全程启用视频、音频监控设备,考生应当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格遵守鉴定纪律,自觉维护候考区、鉴定区秩序。(四)考点院内没有公共停车位,外来车辆禁止入内,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    三、防疫工作要求(一)为切实保障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省防疫指挥部工作要求,全体考生必须至少提供考前的24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二)属于下列特殊情况的考生,按规定要求提供规定时间范围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  1.近7天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报到时携带5次纸质版报告。  2.近七天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报到时携带3次纸质版报告。  3.凡从低风险区入琼的人员和7天(离开低风险区之日算起)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入琼后第3天开展1次检测核酸,报到时携带24小时内1次纸质版报告。(三)属于下列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健康码为红色、黄色的考生;  2.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  3.尚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四)如因个人问题无法提供上述疫情防控材料的,影响参加考试的,后果个人承担。存在隐瞒疫区行程史的,隐瞒封控区、管控区居住实情的(考生应高度自觉遵守防疫措施,不得隐瞒),个人将按法律规定承担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责任。(五)防疫工作流程考前45分钟到达营门入口查“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验体温、交核酸检查报告、交个人健康卡,并做好防疫登记→签到处(体能馆或鉴定站)→考场参加考试。任何环节出现体温超过37.3℃人员不得入场。 四、地址及联系方式海南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迎宾大道67号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院内联系电话:0898-65921250     0898-65873323 附件:1.2022年第三批次受疫情影响考生考试时间安排表     2.考生个人健康卡 海南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7月22日              附件:7月12日至8月3日人员整体安.xls健康卡.doc
    2022-07-25
    59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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