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热线:4001 888 119

全国

清大东方消防人才的摇篮

专注消防培训17年,消防培训行业领跑者。
清大东方服务号
    新闻中心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6年1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按照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1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鉴定人数本月共计划鉴定5000人,其中初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600人,中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3800人,中级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600人。二、报考流程(一)第一批补考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18日;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2日;考核日期预选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7日;打印准考证:2025年12月28日至月底;鉴定时间:2026年1月1日至1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二)第二批补考报名时间:2026年1月1日至3日;缴费确认时间:2026年1月5日至7日;考核日期预选时间:2026年1月11日至12日;打印准考证:2026年1月13日至15日;坚定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月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三、报名方式(一)首次报名考生可通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官网”、“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网”以及“南京训练总队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报名。相应报名资料要求见《报名指导手册》(附件)。(二)补考报名每月1日至3日、16日至18日为补考报名时间。具备补考资格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补考报名,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补考。四、缴费提示(一)缴费标准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144号)》核定的鉴定收费标准收费。理论鉴定或补考理论收费50元,实操技能鉴定初级120元/人,中级150元/人,补考按照理论或技能相应等级标准单项收费。(二)缴费注意事项1、因部分考生手机有短信拦截功能或已更换预留手机号,导致无法收到缴费短信链接的请及时到接待服务大厅开具纸质凭证到银行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安排。2、缴费系统与报名系统中缴费状态存在一定的时间差,考生需在缴费阶段点击缴费短信链接完成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后将统一在系统内更新缴费状态。3、如需开具发票,请在缴费成功短信链接上自行及时开具电子发票,无需现场办理发票开具。发票格式由系统自动生成,发票抬头(开票名称)为缴费时考生姓名,无法更改。4、退费申请周期为每季度一次,因12月20日至31日为市财政年终结算时间,所有退费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20日前,之后再不受理。退费未完成之前重新报考的账号将被冻结不能参加鉴定。五、资料抽查为检验考生报考资料真实性与合规性,根据指导中心统一部署,批次准考证生成后(含续增),我站将按比例随机抽取部分考生在鉴定当日开展现场资料复核。被抽到的考生将通过短信形式提前通知,请收到抽查短信的考生于鉴定当天携带本人报考有效资料到场核验。经查实有虚假承诺、伪造材料等违规行为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考务费不予以退还。六、鉴定方式(一)理论鉴定:采用机考形式。(二)技能鉴定:采用线下常规考核形式。首次考生理论机考和线下技能考核采取当日交叉的方式进行。七、证书发放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双科合格的考生,鉴定站将在10个工作日内打印并邮寄证书。如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时效性顺延。考生可在相应批次鉴定结束一个月后登录“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查询证书。八、注意事项(一)考生务必诚信报名,认真研读《报名指导手册》(附件),一次性将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的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申报承诺书等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争取一次性通过审核。(二)鉴定当天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鉴定站检录,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能进入考场,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除准考证、身份证和水杯外,其他携带物品一律存放在储存室内,不得带入考场。未按时参考属弃考行为。(三)参加鉴定考试时,请广大考生预先查看鉴定设施设备完好性,如有发现设备故障无法正常操作时,请现场及时提出,鉴定考试完成后提出将不予受理。(四)凡在鉴定过程中发现考生冒名顶替、扰乱考场秩序不遵守考场纪律等违法违纪行为,将取消鉴定成绩,按规定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责任。(五)为维护考场秩序与考试公平,参加考试禁止携带任何电子设备入场,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眼镜、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以及具备通讯、存储、录音、录像等功能的其他电子设备;若已携带,须在入场前主动存放在储存室,携带进入考场将按违规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六)考生须提前A4纸竖向布局打印完整准考证,并仔细核对信息,严禁缩小、涂改准考证等操作,以免无法识别影响考试进度。(七)对未缴费、弃考考生不再实行禁考处理。考生一旦弃考,所缴考试费用不予退还。请广大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考试安排,按时参加考试,共同维护考试资源合理使用,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八)因鉴定站电话业务咨询量较大,若咨询电话占线时可尝试重复拨打电话,也可到服务大厅现场咨询。非紧急事项可通过发邮件到官方邮箱留言,收到邮件后将及时进行回复。(九)提醒广大考生,我站与门口招生机构没有任何关系,未与任何培训学校、机构开展合作,也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协助开展培训、鉴定、售卖资料,所有以鉴定站或消防部门名义推销的均为虚假信息,凡是承诺包通过、包拿证均为不实宣传。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九、联系方式咨询服务电话:010-89265864;监督投诉电话:010-60216011;邮箱:bjxfjdz@163.com。接待服务大厅业务受理及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6号。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5年12月15日附件:报名指导手册.doc
    2025-12-16
    16
    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资料现场复核,天津发布公告→
    近日,天津鉴定站发布关于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考试资格抽查复核工作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考生: 为提升审核质效,切实维护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依据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标准,我站将对已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开展考试资格抽查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核范围及方式对于线上核查通过的考生,考核当天我站将按一定比例进行现场复核,接到我站线下抽查电话或短信通知的考生,需在考试当日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到鉴定站现场审验。 二、复核内容(一)核心证明材料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学历证明原件、承诺书原件等材料。所有材料信息须与线上报名时提交的内容完全一致。 (二)补充佐证材料学历佐证材料:高中及同等学力,需提供本人学历档案。该档案可至考生个人档案存放地的档案管理中心申请调取,相关文件须加盖档案中心有效印章。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电子学历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工作经历佐证材料:需提供与承诺书填报工作经历相对应的社保缴纳记录。无法提供社保信息的,可提交对应工资流水作为替代。上述佐证信息将在现场通过电脑系统查询或考生提供的移动终端进行核实确认。 三、相关要求及处理规定(一)未按照规定时限到现场审验的、材料审验确认造假的或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已缴纳费用不予退费。(二)现场核查考生提供资料不全的,可先安排考试,但考生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到鉴定站补齐并提交相关资料,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资料造假,按相关规定处理。(三)考试现场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业资格报考条件(如不符合身体条件要求、实际工作年限不符等)或存在报考信息造假等行为的,我站将取消当事人考试资格;对报名资料造假的考生,根据《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第七条:情节轻微的禁考两年,情节严重的禁考五年。(四)凡在鉴定过程中发现考生有冒名顶替、携带电子设备、考试资料进入考场等违纪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成绩,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我站将持续加大对报考资料的检查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请相关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积极配合现场复核工作。 特此公告。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2025年12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3651
    2025-12-15
    19
    警消联动深入开展消防控制室专项整治行动,严打无证上岗!
    为切实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除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安全隐患,近期,河南周口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公安局深入开展消防控制室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值班人员无证上岗等突出问题精准发力,以严格执法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控制室作为建筑消防设施的“中枢心脏”,是火灾处置与人员疏散的核心指挥阵地,其值班操作人员的专业能力直接关系消防安全防线稳固与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消控室必须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需持对应等级消防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练掌握火警处置、设施操作等专业技能。而无证上岗人员因缺乏系统专业培训,遇火情往往无法及时有效处置,极易导致隐患扩大、灾害升级,埋下严重安全风险。 此次联合整治中,执法组聚焦住宅小区、商超楼宇等重点场所,以“零容忍”态度核查消控室值班资质、值班制度落实及设施运行情况,对发现的无证上岗、值班脱岗等违法行为当场固定证据,依法下达整改通知,对拒不整改、隐患突出的单位从严立案查处。在川汇区检查现场,执法人员查处多起物业企业违规案例,涉事物业因安排无证人员值守消控室,相关负责人被依法拘留,另有多家物业企业受到罚款、信用扣分等相应处理。“谁不把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当回事,谁不把消防隐患当回事,那一定硬起手腕依法办事。”川汇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态,此次整治既是对违法企业的严肃惩戒,更是向全行业释放严守安全底线的强烈信号。 目前,周口各地正按照“排查发现、精准上报、分类整治、依法打击、警示宣教、长效监管”的常态机制推进专项行动,警消双方持续深化联动协作,既强化执法震慑,又通过现场讲解、案例警示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宣教,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从业人员主动考取资质、规范履职。下一步,联合执法组将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健全长效监管举措,切实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效能,为群众营造安全稳定的居住生活环境。  来源:河南消防救援总队周口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12-12
    39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5年12月下半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2025年12月16日-31日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编排计划,拟对此批次鉴定进行名额续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增人数中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考生,共计1000人;中级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方向考生,共计20人。 二、续增人员鉴定考试时间12月16日-31日。考试系统将根据考生排名次序优先对预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报名成功短信提示(即缴费通知短信),续增考生的考试时间将由系统随机进行分配,请考生在收到打印准考证的短信后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时间准时参加鉴定考试。 三、鉴定收费免费鉴定(收到缴费短信为系统固定流程,考生无需进行缴费操作,考核方式为默认线下考核选择)。 四、其他说明具体考试要求请详细查看xfhyjd.119.gov.cn—通知公告—内蒙古站—《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2025年12月下半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公告》。 五、地址及联系方式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前白庙村(呼凉公路)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电话:0471-5167823,0471-5318315(工作日:9:00—12:00,14:00—17:00),如遇咨询服务热线繁忙时,请耐心多拨打几次。
    2025-12-08
    378
    274个检查组突击夜查!全面排查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自动消防设施……
    12月1日夜间,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夜查行动。 本次夜查行动,全省消防部门出动274个检查组,对1115处高层建筑开展“全面体检”,累计发现重大隐患7项,曝光隐患单位57家,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1932处,督促当场整改857处。检查期间,各地消防救援站同步对136个高层民用建筑使用单位(小区)开展无预案熟悉演练。 本次行动各地消防部门联合住建、应急等部门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方式,重点针对正在进行外墙及内部装修改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围绕外墙保温材料、消防通道、自动消防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电气燃气安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微型消防站应急响应能力等关键环节展开全面排查。检查过程中,消防监督人员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指导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并跟踪督促,确保闭环管理。同时,检查组还结合典型火灾案例,向物业工作人员、居民讲解高层建筑火灾特点、逃生自救常识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动火作业及火源管控、安全网等易燃可燃材料管理、临时用房消防安全、占用消防通道的危害性,指导各建筑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动火审批、现场监护、日常巡查、设施维护等制度,定期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切实提升火灾自防自救能力。辽宁总队将持续深化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监督执法和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全力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来源:辽宁消防救援总队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5-12-05
    1508
    消防控制室空岗/无证上岗,举报有奖!
    近日,湖北十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公告,邀请市民参与火灾隐患有奖举报。 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公告 为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开展火灾隐患有奖举报,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一)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生命通道”的,每宗奖励50元。(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每宗奖励50元。(三)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或损坏、挪用、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的,每宗奖励50元。(四)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防火分隔到位的,每宗奖励100元。(五)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安排不具备从业条件人员值班的,每宗奖励100元。(六)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根据危害程度,奖励50-300元。 二、举报方式举报人可以采取文字、图片、图文、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一)举报电话:12345(十堰市政务服务热线)(二)网络举报:“车城安全隐患随手拍”微信小程序(三)举报邮箱:41075595@qq.com(四)来信来访:十堰市人民南路81号市消防救援支队或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奖励兑现举报查实后,由受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联系举报人,收集确认举报人相关信息,及时给予奖励。如举报人未提供个人信息,视为放弃奖励。多次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只奖励一次,多人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事实清楚,实事求是。我们将对有关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特此公告。 十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12月2日 来源:十堰晚报
    2025-12-04
    2295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5年12月下半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5年12月下半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一、鉴定人数本批次共计划鉴定约1400人,其中五级(初级)30人,四级(中级)1370人。二、报名资料及方式:1、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实行常态化审核机制,请广大考生账号注册完成即完善基础信息以及报考资格所需附件:身份证(正反面彩照)、学历证明、鉴定承诺书等相关资料。请新报名考生认真研读《考生报名指导手册》(附件一),务必一次性及时上传真实、清晰、完整报考资料,争取一次性通过审核。每名考生均有三次修改机会,若三次审核不通过,考生会自动排至报名总人数末位。基础信息以及附件资料都是空白的直接驳回。现场核验:我省鉴定站将按照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近期下发的文件要求加强申报资料原件及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力度,(复核内容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承诺书原件等,现场通过网络或手机APP等方式核查社保缴纳信息或工资流水等,重点核查考生践诺情况)。在现场复核或者事后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2、报名方式:考生可通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官网”、“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网”以及“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报名。已预约报名考生首先登录预报名窗口,在【个人中心】模块完善个人资料,然后在【上传报名资料】模块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并根据短信通知完成后续操作。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官方网站【考试服务】板块下的“预约报名考生资料完善操作指南”。补考考生的报名时间为每月的1日至3日、16日至18日,登录系统(批次未结束单项考核不合格考生,无法在本月进行补考报名,须在次月进行补考报名),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报名工作,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官方网站【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补考考生报名操作指南”(在首次考试起算的一年时间内,可自愿选择一个批次申请一次补考,每个考生只有一次补考机会)。三、鉴定时间、方式1、鉴定时间补考报名:12月1日至3日缴费时间:12月4日至7日预选考试时间:12月8日至9日准考证生成:12月10日前正式考试:2025年12月16日至3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务必于2025年12月12日之前打印准考证,部分考生可能因预选场次人员超额随机安排至其他时间,具体鉴定日期以准考证显示为准。2、鉴定方式理论考试:机考技能考试:现场实操3、自2025年7月批次起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省鉴定考评实际情况将开设夜间专场。四、鉴定费用:依据山西省财政厅核定的鉴定收费标准收费。报名审核通过后收取,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名审核通过后收取,统一缴入山西省财政厅非税代缴账户。鉴定考试费为:初级每人每次200元(理论65元/人,实操135元/人)。中级每人每次260元(理论65元/人,实操195元/人)。单科成绩合格考生,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费用按考生报考科目收取费用,补考未通过重新报名考试。1、缴费方式:①进入云闪付--城市服务--更多服务--非税代缴输入缴款码进行缴款。②访问“山西财政缴款服务”微信公众号输入20位缴款码、身份证号、手机号(任选其一)进行缴款。③通过各大银行柜台、手机银行进行非税缴费。2、发票开具:考生开具发票前请确认是否开具单位发票,如需开具单位发票的考生请在收到第一条缴款识别码短信当日内(未缴费情况下),扫描二维码填写开票信息(附件二),开票信息需与工作证明盖章单位一致,收到第二条缴款识别码(20位)再进行缴费,逾期未填写者均开具个人发票。考生一旦缴款成功,将无法退还考试费用。缴款成功后登录山西政府非税网上支付平台(http://cztyw.shanxi.gov.cn:9810)输入20位缴款识别码即可查询、打印及下载。校验电子票据,作为领取票据的有效途径。3、缴费注意事项因部分考生手机有短信拦截功能或已更换预留手机号,导致无法收到缴费短信(20位缴款码),请及时调整缴费方式缴费,缴费成功视为确认参加本次考试,且无法办理退费。为保护广大考生的权益,避免鉴定资源的浪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考试。五、证书发放对于考核合格的考生,山西站将采取邮寄的方式为考生发放证书,请各位考生核对个人资料中的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务必确保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准确性,如发现有误请及时修改。证书制作完毕后统一邮寄,邮费到付。因考生填错地址、不接听邮政电话、预留电话有误等原因导致退件,该费用也由考生承担!六、鉴定要求:1、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4-07-05-04)消防设施操作员的职业能力应具备以下特征: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2、考生需同时持准考证和身份有效证件(如: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入场,两证缺一不可,除准考证、身份证和水杯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随身携带物品(手机、电子手表等)需放在指定区域。3、考生须按准考证时间提前30分钟准时到达考试地点等候检录,检录完成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考区,迟到30分钟视为弃考,禁止进入考区,完成鉴定考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考核区,不得在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带离考区。4、考生须熟记报名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线上机考前需要登录考生个人账户方能开始考试。现场工作人员将不再辅助考生进行登录,考试时因电脑操作不熟练或不会输入账号密码无法登录考试系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考核区域内全程启用视频、音频监控设备,考生应当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安排,保持考试秩序。凡在鉴定过程中发现考生冒名顶替、携带电子设备及有关资料进入考场、扰乱考场秩序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规定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6、请身体欠佳的考生(例如有心脏病、冠心病、胃病等容易发生危险的疾病)携带所需药物,考试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7、因受逾期未缴费等因素影响,导致每月批次实际鉴定人数未达到计划人数,届时会在开展续增工作,请广大考生及时查收短信通知,按时缴费,以免耽误考试。郑重声明: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从未委托、指定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消防培训机构或学校与我站无任何隶属关系。凡承诺可插队,高价包通过、包拿证的宣传均为虚假宣传。近期发现鉴定站周围有社会人员开展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四、联系方式及地址:山西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芮城西街18号联系电话:0351-3532911、0351-4063199(主要线路)监督投诉电话:0351-6699601(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附件一:《考生报名指导手册》附件二:《考生开具单位发票通知》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5年12月1日 附件:附件一.docx附件二.docx
    2025-12-03
    2882
    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5年12月下半月批次鉴定计划公告
    一、鉴定人员12月下半月计划鉴定8050人,具体分类如下:济南站:初级0人,中级3000人,共计3000人。临沂站:初级50人,中级3900人,共计4000人。青岛站:初级10人,中级1040人,共计1050人。二、报名指导(一)首次报名考生:须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相应等级申报条件,并按照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https://xfhyjd.119.gov.cn)相关要求完善上传个人报名材料(详见附件)。鉴定站将严格执行告知承诺制度,依法依规审核申报材料,并对已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按比例线下抽查报名材料,接到鉴定站线下抽查通知的考生,请于考试当日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到鉴定站现场审验,现场审验确认考生报名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职业资格报考条件等,依据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相关规定,鉴定站将取消当事人考试资格,对报名资料造假考生禁考2年并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对缴费的不予退费。(二)补考报名考生:理论和技能考试,单科成绩未合格的考生,本批次补考考生的报名时间为12月1日至3日,缴费时间为12月6日至8日,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12月13日至15日。登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https://xfhyjd.119.gov.cn)完成补考报名(自考生批次审核通过之日起,一年时间内可申请一次补考),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补考名额。双科均未合格考生若需考试请重新报名排队预约。三、鉴定方式(一)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采用机考方式,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二)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整体成绩为不合格。四、鉴定费用   (一)收费标准。依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750号)文件标准收取鉴定费。(二)开具发票。需缴费的考生首先会收到发票信息采集短信,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取消短信拦截功能避免短信拦截,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认真填写。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错票不予更改。逾期未提供开票资料的,则默认开具个人发票,且不可重新开具。请考生使用微信搜索并关注【山东财政电子票据服务号】,注册绑定报名时使用的手机号码,作为领取票据的有效途径。(三)缴费方式。采取线上缴费模式。考生收到20位缴款码短信后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可使用支付宝、微信搜索进入“山东非税统缴平台”,输入20位缴款码,按提示完成缴费。一旦缴费成功则视为考生确认参加本批次鉴定,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四)注意事项。缴费系统和报名系统中缴费状态存在一定的时间差,考生确认在缴费截止时间前缴款成功即可。缴费成功的考生,系统将在缴费时间截止后统一对个人缴费状态进行更新(由“未缴费”更新为“已缴费”)。考生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安排,将不再具备此次鉴定资格,需重新报名。五、鉴定要求(一)考试预选时间结束后,请务必及时打印准考证,确认考试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如:临时身份证、驾驶证、电子身份证),严格按照准考证考试日期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二)考生须牢记报名注册账号及密码且不应告知他人,机考需登录账号密码进行考试。考试时因忘记账号、密码无法登录系统造成不能正常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三)考核区域内全程启用视频、音频监控设备,考生应当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安排,保持考试秩序。凡在鉴定过程中发现考生冒名顶替、携带电子设备及有关资料进入考场、扰乱考场秩序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规定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四)请身体欠佳的考生(例如有心脏病、冠心病、胃病等容易发生危险的疾病)携带所需药物,考试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五)参加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考生,在双科考核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打印并邮寄证书。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期间会收到中国邮政短信确认邮寄地址,若地址有变需在收到短信48小时内通过短信中的电话或邮箱修改地址,否则将根据报名系统个人资料中的地址邮寄。因异常天气、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时效可能会在原基础上顺延。考生可在本批次考核结束十五个工作日后登录“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查询证书。(六)郑重声明: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从未委托、指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所有培训机构均与我站无隶属关系。凡承诺可插队,高价包通过、包拿证的宣传均为虚假宣传,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六、鉴定安排济南站鉴定当日上午:8:10,下午:14:00工作人员将于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门口进行检录,请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迟到30分钟以上未检录将禁止进入考区,视为放弃本次考试。临沂站鉴定当日上午:7:50、9:50,下午:14:00、16:00工作人员将于罗庄区消防救援大队东门门口进行检录,请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迟到30分钟以上未检录将禁止进入考区,视为放弃本次考试。青岛站鉴定当日上午:8:00,下午:14:00工作人员将于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搜救犬站门口进行检录,请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迟到30分钟以上未检录将禁止进入考区,视为放弃本次考试。七、鉴定地点及联系方式济南站地址:济南市长清区丹桂路2777号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考生可乘坐地铁1号线至工研院站下车,从B、C1口出,西行400米即可抵达)电话:0531-58715266临沂站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北路与湖东二路交汇北100米路西,罗庄区消防救援大队东门院内。电话:0539-8425119青岛站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搜救犬站(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汇海路157号)电话:0532-81851135八、成绩查询成绩查询入口:https://xfhyjd.119.gov.cn/#/cjcx 附件: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考生首次报名指导手册                    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5年11月30日附件: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考生首次报名指导手册.doc
    2025-12-02
    2376
    国务院安委会: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印发通知,部署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聚焦有人员居住和活动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居民住宅建筑和办公、医疗、商业等公共建筑)开展排查整治,特别是正在进行外墙改造施工和内部局部装修改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全面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排查整治突出四方面 一是正在进行外墙改造施工的高层民用建筑。重点排查整治新装外墙保温系统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竹(木)脚手架、非阻燃型密目式安全网等已禁止使用的材料、工艺和设备;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施工等。 二是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改造的高层民用建筑。重点排查整治涉及动火作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管理;设施设备维修、拆除等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以及易燃可燃物品;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等。 三是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设备。重点排查整治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或压力不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不能正常使用;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无法正常关闭或完整性损坏等。 四是高层民用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排查整治未及时清理建筑外立面与裙房等附属建筑连接处的易燃可燃杂物;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建筑内电气线路老化裸露、私搭乱接;原有外墙保温系统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及时修复等。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围绕排查重点任务,组织相关企业单位全面自查,有关部门同步开展抽查,坚决防范排查“走过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行立改,因技术整改难度大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并限期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监管执法,不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要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支撑保障作用,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身边的安全风险隐患。 通知强调,各地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将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下大力气扎实部署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专题部署,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完善机制,强化齐抓共管合力,与已部署开展的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城镇燃气等“一件事”全链条整治有机结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2025-12-01
    1861
    广西鉴定站2025年12月下半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5年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本站计划于12月16日至12月31日开展本年度12月下半月鉴定考核工作。为增加每月考生容量,部分鉴定考试可能集中于1-2天,同一单位人员请合理安排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鉴定人数补考考生和预报名考生共计划鉴定1740人。其中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四级/中级工1590人(其中钦州分站800人,玉林分站790人);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职业方向四级/中级工150人(其中钦州分站100人,玉林分站50人)。若本批次实际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计划人数,本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名额增补。续增考生的考试时间将由系统随机进行分配,请考生在收到打印准考证的短信后(缴费截止后1-2天后发送)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时间准时参加鉴定考试。二、报名条件(一)普通受教育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及以上学力)(二)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断指、小儿麻痹、中风患者不符合要求)(三)各等级申报条件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相关职业、各等级学历相关专业注释见附件1。三、报名资料请考生自行诚信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及鉴定考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请考生按要求上传照片、输入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若因个人信息错误造成证书信息错误,将无法修改,所造成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若审批存在驳回修改情形,请完善资料并点击“继续提交审核”。若报名资料存疑,鉴定站有权要求提供学信网、政务服务网截图等予以佐证学历证明。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通过虚假承诺、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非正当手段取得参加评价资格的”,将被处以“取消其当次全部科目评价成绩。情节轻微的,2年内不得参加评价;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参加评价,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移送有关部门。”四、报名方式(一)补考考生报名:12月1日8时至12月3日20时登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报名系统,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报名工作,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补考名额。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补考考生报名操作指南”。在首次报名之日起算的一年时间内,有且只有一次补考机会,可自愿选择一个批次申请补考。请登录自己账号,在补考失效日期前报名补考。若在此期间重新预约报名并进入每月批次,则自动丧失补考资格。本次补考不合格或缺考,若需再次参加鉴定考试,则按首次报名要求重新预约报名。(二)首次报名考生:首次报名考生通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报名入口进行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资料,点击“立即预约报名”选择报考鉴定站和等级,完善资料上传。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考生预约报名指南”。报名审核通过后,将显示鉴定考试排名序号。五、时间安排(一)首次报名考生:以准考证日期为准。若双科均不合格,则按首次报名要求重新预约报名。(二)单科补考考生:理论补考考生和技能补考考生均以准考证考试日期为准。未到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缺考处理。考核时间若有变动,请遵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六、考试缴费缴费开始时间约12月4-6日,以短信时间为准。(一)收费标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公告》收取鉴定费。职业技能鉴定费实行网上缴费,报名审核通过后收取。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费为240元/人(含理论考试费60元、技能考核费180元),理论补考60元/人、技能补考180元/人;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费为290元/人(含理论考试费60元、技能考核费230元),理论补考60元/人、技能补考230元/人。(二)缴费方式:线上电脑缴费(不支持部分手机支付)。收到缴费短信通知后,请电脑登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缴费,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推荐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因华为钱包、苹果钱包、银联屡次出现支付问题,请勿选择!!!因系统原因,考生一旦缴费成功将无法退费,请核对个人或公司开票信息,一经确认无法更改。统一开具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七、考生预选预选考试开始时间一般为每个批次缴费截止日后的1-2日,以短信时间为准。请保持注册手机畅通,按短信通知完成预选。预选并非一定成功!预选时间截止后,请务必打印准考证,严格按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注意:1.若单个考点选择的考生鉴定容量超限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预选,系统将随机调配,以最终准考证信息为准。2.为严肃考试纪律,未遵守准考证时间、地点将无法参加考试。八、鉴定方式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时长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方式,每个技能点及总时长均有答题时限要求。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任一关键技能点违反操作规程、未达到该技能要求(低于该技能点分值的60%)时,则技能考核总成绩直接判定为0分。九、证书发放(一)证书按“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个人资料】中“证书收件信息”,邮寄到付形式寄达。请考生及时接听电话,若未接听电话且需再次邮寄证书,需要承担多次往返邮寄费用。如需现场领取,请自参加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现场发放的证书应由本人领取,确需委托他人代领的,应提供持证人和代领人身份证件和委托书等。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代为保管,保管期限为自考试结束之日起5年。(二)收件地址发生变更时,请在【个人资料】中“证书收件信息”处修改;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要在【个人中心】点击【手机号修改】模块进行修改。为确保联系畅通,请在【个人资料】中“证书收件信息”的“详细地址”后填1个备用电话。确保常用手机号码打不通时,能通过备用电话联系。(三)鉴定考核合格的考生可在本批次考核结束十五个工作日后登录“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s://zscx.osta.org.cn/)查询证书,查询到证书后可去当地人社部门申领相关补贴。十、防骗提示广西站从未委托、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消防培训机构或学校与鉴定站无隶属关系,请相关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参加鉴定。凡是承诺可插队、包通过、包拿证、交钱就能办证、绿色通道的,均为欺诈行为,广大考生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十一、相关要求(一)考生须牢记个人账号和登录密码,并掌握输入方式。(二)持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若发现考生冒名顶替、携带电子设备、考试资料进入考场等违法违纪行为,取消鉴定成绩。(三)请身体欠佳的考生(例如有心脏病、冠心病、胃病等容易发生危险的疾病)携带所需药物,考试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四)非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原因不接收考生延期。十二、地址及联系方式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英岭路与黄岭路交汇处车辆装备维修中心办公楼二楼,示意图见附件5。实际鉴定考试地址:(一)钦州分站: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城消防救援站(钦州市钦南区海景三街与兴港路交叉口西北80米);(二)玉林分站: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二环南路与玉发大道十字路口处向南玉发大道在建规划路进700米)。考生可使用高德地图导航。总站电话:13077750119、15678820119;    邮箱:2473676224@qq.com;钦州分站:0777-5181968;玉林分站:0775-2800067;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50,下午15:00—17:30;钦州、玉林分站肩负日常考核任务,若无人接听或占线,请咨询总站。若均未接通,可发送咨询问题至邮箱2473676224@qq.com。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5年11月28日 
    2025-11-28
    2869
    其他栏目
    Copyright © 1996 - 2025 清大东方消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5110086号-2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9330号
    联系电话
    4001-888-119
    微信公众号
    清大东方新视角
    消防课堂

         欢迎来到清大东方消防学校


        离您最近的校区:

       


    在线留言
    请正确填写以下信息内容,清大东方教育顾问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您
    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
    电话
    4001-88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