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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5年10月上批次鉴定计划公告
    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我省鉴定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10月(上)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鉴定人数本批次共计划鉴定1500人,其中初级考生150人,中级(监控和维保)考生1350人,系统优先安排补考考生报名,剩余名额开放新考生报名。二、报名流程    1、首次报名:须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相应等级申报条件,并按照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https://xfhyjd.119.gov.cn)相关要求完善上传个人报名材料(首次报名指导手册详见附件1)。  2、补考报名:理论和技能考试,单科成绩未合格的考生,请于9月16日8时-18日20时登陆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https://xfhyjd.119.gov.cn)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报名(自考生批次审核通过之日起,一年时间内可申请一次补考)。双科均未合格考生若需考试请重新报名排队预约。三、鉴定模式理论知识考试:初、中级考生全部采用线上机考。技能实操考试:全部采用线下实际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任一关键技能点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直接判定为0分。四、鉴定费用1、收费依据和标准: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发改价费函〔2024〕343号)文件要求,我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为:理论考试30元/人次初级技能操作140元/人次中级技能操作180元/人次补考按照理论或技能操作单项收费,收取费用按要求统一缴入国库。2、考生缴款方式:考生收到缴费通知后,可以直接登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个人账号进行缴费。(缴费方式详见附件2)3、费用发票开具:考生完成缴费后,可在缴费界面通过【票据查询】模块直接跳转至“安徽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发票的查询和下载。(发票开具方式详见附件2)五、鉴定时间鉴定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15日。上午场次:08:20至11:30,下午场次:14:20至17:00。理论和技能操作均一天内考完,具体时间参照准考证和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特别提示:考生待考及检录时间为考试时间前半小时。六、鉴定预约流程1、缴费状态更新:缴费时间以考生收到短信为准,考生收到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消防设施操作员已报名成功”的短信提示后,请及时登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的考生账号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后将统一在系统内更新缴费状态,逾期未缴费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安排。2、预约考试时间:考生收到”预选考试时间“短信提示后,请及时登录个人报名账户在可预选时间范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预选考试时间,时间节点如有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或手机短信通知。部分考生可能因预选场次人员超额,由系统随机派位,安排至其他时间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以系统生成的准考证为准。3、准考证打印:考试预选时间结束后,考生即可进入个人报名账户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及时打印准考证);如因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等原因,导致错过考试时间将视为自愿放弃考试,再次参加考试需重新报名预约排队。七、其它注意事项1、为提升审核质效,切实维护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权威性和公正性,按照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依据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标准,我站将对已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按比例线下抽查报名材料,接到我站线下抽查通知的考生,请于考试当日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到鉴定站服务大厅现场审验,未按照规定时限到现场审验的、材料审验确认造假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缴费的不予以退费。2、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临时身份证+办理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回执或加盖派出所印章的临时身份信息证明,同时核对电子身份信息)和当日准考证,在岗亭核验身份后,请直接到鉴定中心服务大厅等候(进门大楼右侧礼堂一楼位置)。3、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除准考证、身份证和水杯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其他携带物品可存放在储物柜。参加鉴定考试时,请广大考生预先查看鉴定设施设备完整性,如有发现设备故障无法正常操作时,请在现场及时提出,鉴定考试完成后提出将不予受理。4、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注册的账号、密码并进行考前练习,熟练掌握中英文、大小写切换及特殊符号的输入(可将账号及密码写在准考证上),进入考试现场无法进行找回密码操作,开考30分钟后仍未登录考试界面将取消考试资格,按缺考处理。5、考试期间,请严格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参加理论和技能考试,理论和技能场次之间,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离开考试区域进入其它区域(含服务大厅),一旦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第二场次考试资格,鉴定全部结束后及时离场,不得在现场逗留。6、考核区域内全程启用音视频监控设备,考生应当配合和服从监考人员统一管理安排,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随意调换、移动考位,不得与其他考生作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凡在鉴定过程中发现考生冒名顶替、携带电子设备及有关资料进入考场、扰乱考场秩序等违法违纪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按规定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责任。7、考点院内可免费停放车辆,请广大考生按照门岗值班人员要求将车辆有序停放在指定区域,避免因停在营区门口道路两侧而影响正常交通秩序被交警部门处罚。8、请所有考生提前了解行车路线、票务计划及天气状况,合理安排出行,按照检录时间到达(上午8:00前,下午14:00前),无需过早到达门口等候滞留。凡因个人原因导致未到或迟到30分钟以上的一律视为缺考。9、2025年5月17日起,对未缴费、弃考考生不再禁考,请广大考生合理规划,按时参考,避免资源浪费。 八、特别声明安徽鉴定站从未与任何消防培训机构或个人有过合作关系,请广大考生根据批次计划公告要求参加鉴定。凡是承诺可插队、包通过、包拿证、交钱就能办证的,均为不实宣传,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九、地址及联系方式鉴定站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霞西路265号(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院内)。工作邮箱:ahjdz119@163.com咨询电话:0551-6387479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50-11:20、下午14:40-16:50 附件1: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考生首次报名指导手册附件2:鉴定费缴费方式及发票开具方式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5年9月15日
    2025-09-15
    9975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5年10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效率,压缩考核周期,提升鉴定工作服务水平,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部署,自2025年8月1日起,鉴定考核周期调整为半个月。结合本站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10月鉴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鉴定人数10月共计划鉴定考生1000人(10月1日至15日计划鉴定320人,10月16日至月底计划鉴定680人),其中初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80人,中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840人,中级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职业方向80人。名额及考试安排说明:按照系统设定,名额将优先安排补考报名考生。二、报名资料及方式(一)报名资料考生务必诚信报名,认真研读并遵照执行《考生报名指南》(附件1),一次性将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的身份证(正反面)、受教育程度证明、申报承诺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争取一次性通过审核。★特别注意事项:1.在报考资料审核过程中,凡考生填报信息填写不完整、有缺失项或者上传材料不清晰、不齐全,严格执行“两次”审核驳回机制(以工作人员审核驳回次数为准),如经两次修改后仍审核不通过,将直接驳回重新预约排队;凡审核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伪造、虚假报名资料的将直接驳回并列入禁考名单。2.考生上传资料时尽量在电脑上操作,且在接收到驳回修改短信后,先修改完善资料再选择“继续提交审核”。3.为确保证书邮寄服务安全高效,请考生务必详细、准确填写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地址示例: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小区X栋X单元XXX室)。(二)报名方式1.预报名考生:全天候开放报名渠道。可通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官网”或“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消防救援局南京训练总队”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报名。2.补考报名考生:每月的1日至3日、16日至18日分别为本月下旬、次月上旬的补考报名时间,具备补考资格的考生登录报名窗口完成补考报名工作,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补考名额,无需提交报名资料。(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报名参加一次补考。请注意系统中显示的补考报名有效期限)。三、鉴定时间、方式及标准(一)鉴定时间考生登录个人账号查看预选结果(未进行预选或预选不成功的考生,系统将自动派位),并及时查询打印准考证。初级、中级考生理论和技能考试均在一天内完成,上、下午交叉进行,即上午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参加技能考试;下午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参加技能考试。★特别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务必在考试时间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进行人证合一、身份核验等相关准备,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且按缺考处理。(二)鉴定方式理论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技能考试:采用现场实际操作考核方式。(三)鉴定标准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要求执行。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关键技能鉴定点得分未达到该鉴定点分值60%(含)以上)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四、鉴定费用免费鉴定,不收取任何费用。(收到缴费短信为系统固定流程,无需进行缴费操作)五、考场规则1.考生应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准考证应清晰打印,确保准考证中二维码清晰可扫描。2.完成鉴定考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考核区,不得在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安排离开考区。3.考生不得将复习资料、电子设备等物品带入考核区域。4.考生须牢记报名时注册的账号及密码(建议考前将账号及密码写在准考证上)且不应告知他人,机考前需要登录考生个人账户方能开始考试,考试现场无法进行找回密码操作,开考15分钟仍未登录考试界面将取消考试资格,按缺考处理。考试过程中账号如果异地登录将取消考试资格,按作弊处理。5.考核区域内全程启用视频、音频监控设备,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安排,保持考试秩序,不得任意调换、移动考位,不得与其他考生作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违反考试纪律,取消其考试资格。6.考核区域内严禁录像、摄像、拍照等操作,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反动、淫秽制品等进入考场及候考区,违反且不听警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7.请身体欠佳的考生(例如有心脏病、冠心病、胃病等容易发生危险的疾病)随身携带所需药物,考试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鉴定考试纪律,自觉维护候考区、鉴定区秩序,尊重考评人员。对扰乱秩序、用语言或行为威胁考评人员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六、特别注意事项★1.考生应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如未满足条件,现场经工作人员判定不适合从事本职业,将取消考试资格。★2.凡考生通过虚假承诺、提供虚假资料以及其他非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根据相关考试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禁考2年。情节严重的,禁考5年,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移送有关部门。考生因弄虚作假、虚假承诺、虚假证明等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请通过电子邮件【邮件标题为“考生姓名”+“报名信息修改”。邮件内容: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②.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③.考生本人手填并签字的《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的扫描件或照片;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鉴定站电子邮箱(nxxfjdz@163.com)。★4.考生考前可使用VR全景“云端看考场”客户端二维码(附件3),熟悉考场环境、入场路线,掌握鉴定流程,全力做好备考应考准备。★5.考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考试无关的其他区域。七、郑重声明鉴定站严格执行“考培分离”制度,从未向任何培训机构或学校授权挂牌“定点培训、考试机构”等称号,从未委托、指定任何培训机构或学校作为考试报名“代办点”和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开展鉴定考核及考务工作。所有鉴定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均通过官方权威渠道(带有“官网”标识的“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官网”和“宁夏消防”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凡是承诺“可插队、保通过、包拿证、交钱办证”等,均为不实宣传,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八、地址及联系方式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地    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镇芦路119号(文萃北街与镇芦路交叉口向东200米)热线电话:0951-2019925(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如遇咨询服务热线繁忙时,请耐心多拨打几次。电子邮箱:nxxfjdz@163.com(非时效性问题)鉴定站官网:http://jdfzbg.xgt2014.com/fzbg/#/index/52  附件:1.考生报名指南     2.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3.VR全景“云端看考场”客户端二维码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5年9月12日附件:附件1:考生报名指南.doc附件2: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附件3:VR全景“云端看考场”客户端二维码.jpg
    2025-09-12
    9981
    重庆站2025年10月上半月批次鉴定公告
    现将2025年度10月上半月批次(10月9日至10月15日)复盛站及巴南分站鉴定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鉴定对象及计划人数(一)复盛站本批次计划安排新增考生及补考考生1150人,其中:1、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25人;2、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监控方向):975人;3、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修保养方向):150人。(二)巴南分站本批次计划安排新增考生及补考考生900人,其中:1、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20人;2、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监控方向):750人;3、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修保养方向):130人。二、报名(一)预报名考生考试系统将按网络报名顺序安排考试。请预报名考生尽快完善个人报名资料。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官方网站中【考试服务】板块下的“预约报名考生资料完善操作指南”。相应报名资料要求见附件1。★考生预报名资料为空资料的或连续3次未正确提交报名资料的,鉴定站将直接驳回资料审批,被驳回人员将重新参加预报名排队。(二)补考报名考生符合本批次补考条件的初、中级单科不合格人员请于9月16日8时—9月18日20时期间完成补考报名操作。三、缴费(一)缴费标准1、初级鉴定费:240.00元。2、中级鉴定费:295.00元。3、补考:第一次补考无需缴纳费用(自首次报名时间起1年内,请注意查看报名补考失效日期)。注:两科未合格人员,自首次报名时间起1年内第一次重新申报,无需缴纳鉴定费用,但须在上传的报名附件材料的身份证正面上显著标明“两科未合格”,未标明视为新报名考生,需缴纳鉴定费。(二)缴费流程1、缴费提醒报名成功后,考生将收到系统缴费短信(可自行关注账号中的进度条)及后续我站缴费短信通知,请注意缴费截止时间。2、缴费及查票考生使用手机微信(注:请仅使用微信扫码)扫描缴费二维码或直接点击链接的方式进行缴费(注:请仅使用微信支付,目前无法使用其他支付方式)及查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缴费前请确认“缴款单位/人”所显示的信息(默认为后续生成电子票的抬头,一旦缴费成功将无法修改及退款),若需修改开票信息,请自行选择并点击【开票信息】进行录入,修改成功并点击确认后再进行支付,修改后“缴款单位/人”信息将不会变动,详见附件3中【附加功能1:开票提示】。3、注意事项(1)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需重新报名排队。(2)考生缴款成功(“已支付”状态)后,报名系统中缴费状态不会同步更新,请耐心等待。四、考核方式(一)理论考试:采取机考答题方式,时间90分钟,6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二)实操考核:全线下考核方式,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即关键技能鉴定点得分未达到该鉴定点分值60%的,则技能考核成绩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五、鉴定时间考生具体鉴定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请在预选(仅为意向时间)结束后48小时内登录考生账号,及时查询确认考生实际考试时间,并打印准考证,提前30分钟抵达侯考室(勿需提前太久候考),迟到半小时及以上将自动失去考试资格。六、注意事项(一)资料审核鉴定站将按照报名系统预约的顺序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会收到短信提醒(可自行关注账号中的进度条),请按照考生账号中的提示,尽快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并补充上传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请根据短信提醒(可自行关注账号中的进度条)完成后续操作。(二)补考报名规则及程序补考报名考生需在9月16日8时—9月18日20时登录系统,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报名工作,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补考资格。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官方网站【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补考考生报名操作指南”。(补考说明:在首次报名之日起算的一年时间内,单科不合格的,该科只有一次补考机会,可自愿选择一个批次申请补考,请注意查看报名补考失效日期;两科均不合格的,则需按首次报名要求重新申报鉴定考核。补考不合格者,若需再次参加鉴定考试,则按首次报名要求重新报名参加两科鉴定。)(三)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考生须知(附件2)及短信通知。七、地址及联系方式(一)重庆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复盛站)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盛华路45号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营区内联系电话:023-67377710(二)重庆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巴南分站)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901号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B区联系电话:023-89153649(目前可咨询以上复盛站电话) 附件1:考生报名资料模板附件2:考生须知附件3:缴费及查票操作步骤  重庆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5年9月11日
    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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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证上岗,你准备好了吗?沈阳全面启动消防设施操作员专项检查!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9月9日)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和消防行业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维护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省消防救援总队部署,现决定在全市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检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时间即日起至11月20日 二、检查对象1、全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公布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2、已实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但未自主录入“系统”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3、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对营业执照注册地在外市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其服务项目将统一函告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三、检查内容(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是否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载明“消防技术服务或消防设施检测维保、消防安全评估”等内容;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是否符合要求;3、执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以及资格证书是否符合要求;4、设备配备的种类、数量及校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5、质量管理体系或者评估过程控制体系是否符合要求。 (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是否在“系统”中录入生效;2、消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与“系统”录入人员是否一致;3、是否出具虚假、失实文件;4、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测;5、是否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6、冒用其他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义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7、是否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8、是否指派无相应资格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9、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实际到现场执业;10、书面结论文件是否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执业印章,同时加盖机构印章。11、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或者被依法注销注册后继续执业的;12、注册消防工程师有需要变更注册的情形,未经注册审批部门准予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13、注册消防工程师在聘用单位出具的虚假、失实消防安全技术文件上签名或者加盖执业印章的;14、注册消防工程师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执业活动,减少执业活动项目内容、数量,或者执业活动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15、注册工程师以个人名义承接执业业务、开展执业活动的;16、注册工程师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执业印章的;17、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执业的;18、伪造或使用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印章的。 (三)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真实有效、证件是否多处挂靠、信息是否录入“系统”或冒名录入;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四、检查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3、《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4、《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5、《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年版);6、《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7、《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XF1157);8、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GB/T44481-2024);9、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内容。 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全面开展从业条件、服务质量自查,及时将机构信息及从业人员信息自主录入“系统”。各社会单位要全面排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真实有效,主动整改隐患问题。鼓励社会各界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及其从业人员进行监督。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9月9日 
    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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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起!逐一核查消防设施操作员信息!
    近日,国家消防救援局网站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发布公告请各机构于9月8日前填写上传新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承诺书》并核实更新消防设施操作员【含“建(构)筑物消防员”】信息9月8日之后消防救援机构将逐一核实消防设施操作员的相关信息并删除虚假、错误信息   关于核实更新相关信息的公告2025年第1号 为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便民利企措施,进一步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请各机构于9月8日前填写上传新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承诺书》(见主页),并核实更新消防设施操作员【含“建(构)筑物消防员”,下同】信息。9月8日之后,消防救援机构将逐一核实消防设施操作员的相关信息,并删除虚假、错误信息。 2025年8月28日  消防设施操作员相关法规中,是如何要求的一起来看!↓↓↓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第五条 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三)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四)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五)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六)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七条 同时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三)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设备配备符合规定的要求;(四)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五)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六)健全的质量管理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 第十八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二)出具虚假、失实文件;(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四)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五)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六)冒用其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义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七)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 消防救援机构在对单位(场所)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可以对为该单位(场所)提供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实施监督抽查。抽查内容为:(一)是否冒用其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义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二)从事相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三)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维护保养、检测建筑消防设施,经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是否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五)是否出具虚假、失实文件;(六)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是否由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七)是否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八)是否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第二十八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一)未设立技术负责人、未明确项目负责人的;(二)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或者未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的;(三)承接业务未依法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的;(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的;(五)未建立或者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的;(六)未公示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从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的。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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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厦门分站2025年9月下批次考生缴费公告
    我站2025年9月第二批次实际报名成功人数900人(中级监控700人,初级监控70人,维保130人),现将有关缴费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方式 经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在缴费公告发布后会收到【政务云服务平台】发送的短信,可复制或记录短信提供的(缴款人:根据报名系统个人信息里面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自动生成)缴款识别码:3502**,通过统一支付平台(https://zhcz.cz.xm.gov.cn/350200/index_pay)非税缴款选择支付宝或微信渠道缴款;也可直接通过“微信”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1)。 1、短信直接缴费方式 点击短信的链接(https://zhcz.cz.xm.gov.cn/350200/index_pay)→打开网址→点击非税缴费→输入缴款识别码→缴款人(要与短信或公告附件2的缴款人一致)→验证码→确认支付→选择支付方式(微信或支付宝)→根据选择方式,确认支付进行缴款。 2、微信的缴费方式 打开微信→我的→服务→城市服务→政务综合→非税缴款→输入缴款识别码→缴款人(要与短信或公告附件2的缴款人一致)→验证码→点击下一步→确认支付进行缴款。 3、电子票据获取方式 ①通过i厦门手机APP→搜索财政电子票据→电子缴款书→手输查验→输入非税缴款码、缴款人(要与短信或公告附件2的缴款人一致)、随机码→查看电子票据 ②通过厦门市财政局官网→办事服务→财政电子票据查验→电子缴款书→输入非税缴款码、缴款人(要与短信或公告附件2的缴款人一致)、随机码→查看电子票据 4、未收到短信的人员可查看自己手机是否设置了短信过滤功能或在公告(附件2)查找自己的缴款识别码,注意核对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后再进行缴费,考生因重名未核对证件号或其他自身原因缴错费用的不能予以退费,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8日14点,缴费截止后方可开具电子票据,考生报名系统的缴费状态在9月8日后同步更新。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鉴定,因考生自身原因交错费用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等自身原因未能参加鉴定的不予以退费。 三、考生参加考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承诺书,并根据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进行检录进场;考生打印准考证时请尽量选择横向布局打印整张A4纸,准考证上二维码严禁进行缩小、涂改等操作,以免影响考试进度。 温馨提醒:请考生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进行检录,务必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承诺书原件参加考试,我站将进行现场摇号抽查核验考生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抽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报考资料造假人员将无法参加考试和退费,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咨询电话:0592-3660260(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厦门分站)                                                       2025年9月4日 附件:附件1:非税缴费及票据获取步骤.doc附件2厦门分站9月份第二批次考生缴款码查询.xlsx
    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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