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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解水喷雾灭火系统(消防设施操作员备考知识点)
    (一)水喷雾灭火系统的作用   水喷雾灭火系统是利用水雾喷头在较高的水压力作用下,将水流分离成0.2mm~2mm甚至更小的细小水雾滴,喷向保护对象,由于雾滴受热后很容易变成蒸气,因此,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主要是通过表面冷却、窒息、稀释、冲击乳化和覆盖等作用。在实际应用中,水喷雾的灭火作用往往是几种作用的综合结果,对某些特定部位,可能是其中一两个要素起主要作用,而其他灭火作用是辅助的。水喷雾灭火系统的防护目的有灭火和防护冷却两种。(二)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  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以及《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规定,下列场所和部位宜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1.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等房间。2.单台容量在40MVA及以上的厂矿企业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VA及以上的油浸电厂电力变压器,或单台容量在125MVA及以上的独立变电所油浸电力变压器。3.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试车部位。4.钢铁冶金企业内的单台设备油量100kg以上的配电室、大于等于8MVA且小于40MVA的油浸变压器室、油浸电抗器室、有可燃介质的电容器室,单台容量在40MVA及以上的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125MVA及以上的总降压变电所油浸电力变压器,总装机容量>400kVA的柴油发电机房,电气地下室、厂房内的电缆隧(.廊)道、厂房外的连接总降压变电所[或其他变(配)电所)的电缆隧(廊)道、建筑面积>500m2的电缆夹层,厂房外长度>100m的非连接总降压变电所[或其他变配电所)且电缆桥架层数≥4层的电缆隧(廊)道,建筑面积>500m2的电缆夹层,与电缆夹层、电气地下室、电缆隧(廊)道连通或穿越3个及以上防火分区的电缆竖井,储油总容积≥2m3的地下液压站和润滑油站(库),储油总容积≥10m3的地下油管廊和储油间,距地坪标高24m以上且储油总容积≥2m3的平台封闭液压站房,距地坪标高24m以下且储油总容积)≥10m3的地上封闭液压站和润滑油站(库),热连轧高速轧机机架(未设油雾抑制系统)。5.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罐区总容量大于50m3或单罐容量大于20m3时。(三)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  水喷雾灭火系统是由水源、供水设备、管道、雨淋阀组、过滤器、水雾喷头和火灾自动探测控制设备等组成,。系统的自动开启雨淋阀装置,可采用带火灾探测器的电动控制装置和带闭式喷头的传动管装置。该系统在组成上与雨淋系统的区别主要在于喷头的结构和性能不同,而工作原理与雨淋系统基本相同。它是利用水雾喷头在较高的水压力作用下,将水流分离成细小水雾滴,喷向保护对象实现灭火和防护冷却作用的。
    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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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类型划分(消防设施操作员备考知识点)
     1.按压力高低分类(1)室内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室内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又称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指无论有无火警系统经常能保证最不利点灭火设备处有足够高的水压,火灾时不需要再开启消防水泵加压。一般当室外有可能利用地势设置高位水池(例如在山岭上较高处设置消防水池)或设置区域集中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才具备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条件。(2)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指系统平时仅能保证消防水压而不能保证消防用水量,发生火灾时,通过启动消防水泵提供灭火用水量。独立的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一般均为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2.按用途分类(1)合用的消防给水系统合用的消防给水系统又分生产、生活和消防合用给水系统、生活和消防合用给水系统、生产和消防合用给水系统。当室内生活与生产用水对水质要求相近,消防用水量较小,室外给水系统的水压较高,管径较大,且利用室外管网直接供水的低层公共建筑和厂房可采用生产、生活和消防合用给水系统;对生活用水量较小,而消防用水量较大的低层工业与民用建筑,为节约投资,可采用生活和消防合用给水系统;对生产用水量很大,消防用水量较小,而且在消防用水时不会引起生产事故,生产设备检修时不会引起消防用水中断的低层厂房可采用生产和消防合用给水系统。由于生产和消防用水的水质和水压要求相差较大,一般很少采用生产和消防合用给水系统。(2)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对于高层建筑,为满足发生火灾立足于自救,保证充足的消防用水量和水压,该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应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对于单、多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如生产、生活、消防合并不经济或技术上不可能时,可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3.按系统的服务范围分类(1)独立的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独立的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指每幢建筑物独立设置水池、水泵和水箱的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该系统供水安全可靠,但投资较大,管理较分散。对于重要的高层建筑以及在地震区、人防要求较高的建筑宜采用此系统。(2)区域集中的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区域集中的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指数幢或数十幢建筑共用一个加压水泵房的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该系统便于集中管理,节省投资,但在地震区安全性较低。因此,对于有合理规划的建筑小区宜采用区域集中的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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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类型划分(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分类,可按照水压或用途进行详细划分。1.按水压不同分类(1)室外低压消防给水系统室外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指系统管网内平时水压较低,一般只负担提供消防用水量,火场上水枪所需的压力,由消防车或其他移动式消防水泵加压产生。一般城镇和居住区多为这种系统。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其管道内的供水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处的水压不小于0.1MPa(从室外地面算起)。(2)室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室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指系统管网内平时水压不高,发生火灾时,临时启动泵站内的高压消防水泵,使管网内的供水压力达到高压消防给水管网的供水压力要求。一般在石油化工厂或甲、乙、丙类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内多采用这种系统。(3)室外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室外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指无论有无火警,系统管网内经常保持足够的水压和消防用水量,火场上不需使用消防车或其他移动式消防水泵加压,直接从消火栓接出水带、水枪即可实施灭火。在有可能利用地势设置高地水池时,或设置集中高压消防水泵房,可采用室外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采用室外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其管道内的供水压力应能保证在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用水量时,布置在保护范围内任何建筑物最高处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m。2.按用途不同分类(1)生产、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系统生产、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系统,指居民的生活用水、工厂企业的生产用水及城镇的消防用水统一由一个给水系统来提供。一般城镇都采用这种消防给水系统形式,因此,该系统应满足在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仍能供应全部的消防用水量。采用生活、生产、消防合用给水系统可以节省投资,且系统利用率高,特别是生活、生产用水量大而消防用水量相对较小时,这种系统更为适宜。但应该指出,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缺水现象严重,消防用水量难以满足,存在着消火栓数量不够、水压不足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例如可视具体情况考虑设置一些必要的储存消防用水设施。(2)生产、消防合用给水系统在某些企事业单位内,可设置生产、消防共用一个给水系统,但要保证当生产用水量达到最大小时流量时,仍能保证全部的消防用水量,并且还应确保消防用水时不致引起生产事故、生产设备检修时不致引起消防用水的中断。生产用水与消防用水的水压要求往往相差很大,在消防用水时可能影响生产用水,或由于水压提高,生产用水量增大而影响消防用水量。因此,在工厂企业内较少采用生产用水和消防用水合并的给水系统,而较多采用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合并的给水系统,并辅以独立的生产给水系统。(3)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系统城镇和机关事业单位内广泛采用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合并的给水系统。这种系统形式可以保持管网内的水经常处于流动状态,水质不易变坏,而且在投资上也比较经济,并便于日常检查和保养,消防给水较安全可靠。采用生活、消防合用的给水系统,当生活用水达到最大小时流量时,仍应保证全部消防用水量。(4)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工业企业内生产和生活用水较小而消防用水量较大时,或生产用水可能被易燃、可燃液体污染时,以及易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常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独立消防给水系统只在灭火时才使用,投资较大,因此,往往建成临时高压给水系统。
    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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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排烟系统的作用(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
    大量火灾表明,烟气是导致建筑火灾人员伤亡的最主要原因,建筑物内设置防排烟系统,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一)为安全疏散创造有利条件火灾统计和试验表明,凡设有完善的防排烟设施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很少由于浓烟或高温作作用,使室内人员睁不开眼,透不过气的情况,对疏散方向、路线较为清楚,一般都能为安全疏散创造有利条件。(二)为消防扑救创造有利条件当建筑物发生火灾处于熏烧阶段,房间充满烟雾、门窗处于紧闭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当消防人员进人火场时,由于浓烟和热气的作用,往往使消防人员睁不开眼,看不清火场情况,不能迅速而准确地确定起火点,大大影响了灭火战斗。但如果采取了防排烟设施,则就可避免以上现象,从而为消防扑救创造有利条件。(三)控制火势蔓延试验表明,设有完善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发生火灾时不但能排除大量烟气,还能排出一场火灾中70%—80%的热量,从而起到火势蔓延的作用。对于防排烟系统的设置场所,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等中对防排烟系统的设置场所分别作了具体规定,因此,系统设置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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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定义及类型(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
    一、建筑防火分区(一)建筑防火分区的定义所谓防火分区是指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二)划分防火分区的目的建筑防火分区是控制建筑物火灾的基本空间单元。当建筑物的某空间发生火灾,火势便会从门、窗、洞口,沿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向其他部位蔓延扩大,最后发展成为整座建筑的火灾。因此,在建筑物内划分防火分区的目的,就在于发生火灾时将火控制在局部范围内,阻止火势蔓延,以便于人员安全疏散,有利于消防扑救,减少火灾损失。(三)建筑防火分区的类型建筑防火分区分水平防火分区和垂直防火分区。1.水平防火分区所谓水平防火分区是指在同一个水平面(同层)内,采用具有一定耐火能力的防火分隔物(如防火墙或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将该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为若干个防火区域、防火单元,阻止火灾在水平方向蔓延。2.垂直防火分区所谓垂直防火分区是指上、下层分别用一定耐火性能的楼板和窗间墙等构件进行分隔,防止火势沿着建筑物各种竖向通道向上部楼层蔓延。(四)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原则防火分区的划分应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以及建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物规模、室内容纳人员和可燃物的数量、消防扑救能力和力量配置、人员疏散难易程度及建设投资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既要从限制火势蔓延,减少损失方面考虑,又要顾及到平时使用管理,以节约投资。具体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对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都有明确规定。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原则是:1.分区的划分必须与使用功能的布置相统一;2.分区应保证安全疏散的正常和优先;3.分隔物应首先选用固定分隔物;4.越重要、越危险的区域防火分区面积越小;5.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要求增加一倍;当局部设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二、建筑防烟分区(一)防烟分区的定义防烟分区是指在建筑屋顶或顶棚、吊顶下采用具有挡烟功能的构配件分隔而成,且具有一定蓄烟的空间。(二)划分防烟分区的目的建筑物内应根据需要划分防烟分区,其目的是为了在火灾初期阶段将产生的烟气控制在一定区域内,并通过排烟设施将烟气迅速有组织地排出室外,防止烟气侵入疏散通道或蔓延到其他区域,以满足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扑救的需要。(三)防烟分区划分构件防烟分区划分构件可采用:挡烟隔墙、挡烟梁(突出顶棚不小于50em)、挡烟垂壁(用不燃材料制成,从顶棚下垂不小于50em的固定或活动的挡烟设施)。(四)防烟分区的划分原则防烟分区划分遵循以下原则:1.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2.每个防烟分区所占据的建筑面积一般应控制在500m2以内,当建筑物顶棚高度在3m以上时允许适当扩大,但最大不超过1000m2;3.净空高度超过6m的房间,不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的面积等于防火分区的面积。
    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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