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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生须知
    一、考试时间 1.首次报名考生登录系统(http://xfhyjd.119.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日期以准考证日期为准,已进行考试预选考生请登录账号查看预选结果,预选不成功系统将自动派位; 2.历史遗留考生考试日期以鉴定站2021年第一批次考试公告为准(具体考试时间及名单请关注“内蒙古消防”微信公众号查阅); 3.理论机考于每日上午09:30至11:00进行,请考生务必于当日上午08:30前到达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前白庙村呼凉公路)大门门口进行考前准备工作; 4.技能操作考核于每日下午14:30起进行,请通过当日理论机考的考生于下午14:00前到达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大门门口进行考前准备工作; 5.历史遗留考生技能操作考核工作于每日上午08:30起进行,请考生于当日上午08:00前到达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大门门口进行考前准备工作。 二、考场规则 1.考生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如: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两证缺一不可,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历史遗留考生须携带原准考证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前需进行人证合一核验; 2.考生须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逐个进行体温测量、行程健康码验证及点名工作,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考区,迟到30分钟以上禁止进入考区,完成鉴定考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考核区,不得在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引领离开考区; 3.首次报名考生须熟记报名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理论机考前需要登录考生个人账户方能开始考试,考试现场无法进行找回密码操作; 4.首次报名考生理论机考完毕后,考生可实时得知成绩,通过者由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在本人准考证上加盖公章,考生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准考证参加当日下午的技能操作考核;理论未通过者不得参加下午实操鉴定; 5.考核区域内全程启用视频、音频监控设备,考生应当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安排,保持考试秩序,不得任意调换、移动考位,不得与其他考生作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违反且不听警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6.考试考核区严禁录像、摄像、拍照,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7.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反动、淫秽制品等进入考场及候考区; 8.请身体欠佳的考生(例如有心脏病、冠心病、胃病等容易发生危险的疾病)带上自己所需药物,考试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鉴定纪律,自觉维护候考区、鉴定区秩序,尊重考评人员。对扰乱秩序、用语言或行为威胁考评人员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人证核验时需摘掉口罩; 2.进入考区前,考生须出示“蒙速办”或“青城医疗”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行程卡正常方可由工作人员带队进入待考区,考完及时离场,避免人员聚集; 3.考前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的其他地区(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需提供考前3天内内蒙古自治区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2)鉴定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3)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 (4)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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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决赛于11月份举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被列为“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的第七项,竞赛职业(工种)为:灭火战斗员、应急救援员、搜救犬训导员、消防装备维护员、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通信员等六项,决赛于11月举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组织、相关企业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更好地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促进我国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我部将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着力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坚持开放、公平、绿色、廉洁的办赛理念,创新竞赛形式、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一类职业技能大赛10项、二类职业技能竞赛77项(见附件1)。 (二)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和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有关实际情况,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全国新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等专项赛事。 三、奖励措施 (一)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对获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我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并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对获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第6—20名、双人赛项第4—10名、三人赛项第3—7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二)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对获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我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对获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第4—15名、双人赛项第3—8名、三人赛项第2—5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规范实施竞赛活动。各竞赛主办单位应做好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2021年纳入我部年度竞赛计划的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统称为“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各地区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竞赛应参照全国技能大赛和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模式规范管理。鼓励各竞赛主办单位在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和各地对举办大型活动要求的情况下,采取集中开放的形式办赛,合理确定各赛事决赛时间和举办地,各竞赛活动原则上应于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 (二)务必确保赛事公平公正。各竞赛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要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做好设备采购等环节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做好裁判人员的管理培训,各级各类赛事中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单位人员不得担任裁判长、裁判员等可能影响竞赛成绩的岗位,如有发现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该赛事本年度所有竞赛成绩无效,且主办单位两个办赛周期内不得向我部申报职业技能赛事。切实加强赛事组织,应按照均衡原则合理分配各参赛队决赛名额,除军队系统、中央企业组织的竞赛外,原则上应以省份为单位组队,不宜以企业、院校为单位单独组队。 (三)切实提升竞赛工作质量。各竞赛主办单位要科学制定竞赛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技能要求命题(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参照执行),确保竞赛技术质量。要切实发挥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促进作用,高质量组织开展赛后技术点评,注重竞赛成果和经验交流,推动各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各地人社部门应将选手赛前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围,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区、市)人社、财政部门制定。为严格履行办赛主体责任,凡竞赛质量不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主办单位,两个办赛周期内不得向我部申报职业技能赛事。 (四)严格落实竞赛奖励制度。各竞赛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我部有关规定,兑现相应奖励政策,不得以赛事组委会名义设立颁发各赛事正式发文以外的奖项。各赛事获奖选手及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全部决赛选手的50%以内。以上获奖选手所获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由主办单位或由主办单位商职业资格实施机构(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发放。具体办法由我部另行规定。 (五)认真审核选手信息。各竞赛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选手实名制信息审核工作,对于选手身份与实际不符的,应取消该选手参赛成绩和相关荣誉。违反规定不严格审核的竞赛主办单位,两个办赛周期内不得向我部申报职业技能赛事。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在2019年和2020年各类竞赛中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六)周密制定各类安全预案。各竞赛主办单位要认真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配合赛事举办地有关部门制定竞赛期间科学合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职业技能赛事活动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七)积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各竞赛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竞赛活动的宣传推广,把竞赛宣传推广作为宣传技能人才政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就及增强社会各界对技能人才认同的重要内容。要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制作动漫、短视频、宣传画等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方式,做好竞赛宣传推广。同时,为做好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宣传工作,各地、各行业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开展世赛先进事迹报告会等世界技能大赛主题活动,为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举办营造有利氛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有关宣传材料可联系上海世赛执行局)。鼓励各地人社部门组织基层单位负责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同志观摩各类职业技能赛事。我部将统筹做好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技能频道、“技能中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宣传,请各竞赛主办单位及时向我部提供新闻通稿、比赛花絮、背景资料等文字、图片、视频宣传素材。 (八)认真做好竞赛总结工作。各竞赛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总结,并于2021年12月底前将竞赛总结、《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附件2)和《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附件3)等相关资料报送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未能按时完成的,应书面说明情况。未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的,不得申报下届职业技能赛事。 五、联系方式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联系人:李乐苗联系电话:(010)84208443电子邮箱:WSC_msc@163.com (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联系人:段倚虹联系电话:(010)84661072电子邮箱:jingsaichu2020@163.com (三)学习强国技能频道、技能中国微信公众号 联系人:孙兴伟联系电话:13910037510投稿邮箱:1687443160@qq.com (四)上海世赛执行局大型活动部 联系人:胡怡琳联系电话:(021)23120936
    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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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1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快鉴定工作进程,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结合工作实际,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工种 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 二、鉴定计划 首次报名考生:共1050人,其中初级/五级工750人,中级/四级工300人。历史遗留考生:共1400人,其中初级/五级工1400人。 三、鉴定对象 (一)首次报名考生 1.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报名条件;2.不限制考生生源地。 (二)历史遗留考生 参加2019年全国理论统考成绩合格且未进行实操考试人员,不需要进行网上重新报名。 四、报名时间 首次报名考生:2021年5月6日上午8时-5月12日18时 五、报名方式 首次报名方式:登录网站xfhyjd.119.gov.cn进行报名(网站考试服务一栏提供考生报名指南视频),并实时关注网站提示完成报名及预选流程,报名成功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条件 (一)文化程度: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二)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三)年龄要求考生报考年龄下限以《劳动法》规定就业年龄为基础,结合规范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进行核算;年龄上限以《劳动法》规定退休年龄为准。 (四)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五)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已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未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七、报名准备材料 首次报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填写报名信息时作为附件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严格参照以下要求,并以附件相应格式要求提供)。 (一)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彩照;个人近期彩色标准证件照电子版(jpg或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420像素,文件大于或等于30Kb;不可通过纸质照片扫描、翻拍等形式获取; (二)学历证明材料 证明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或户口本清晰彩照;毕业证丢失的,应提供学信网查询信息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毕业的证明材料; (三)工作证明材料 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承诺书,打印签字后扫描上传;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在职人员工作证明。承诺书、在职证明等模板见附件。 (四)报考中级的考生如已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需上传证书扫描件电子版。 八、鉴定标准 按照人社部要求,2019年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标准》已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标准废止。此次考试按照2019年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标准》执行。 九、鉴定时间及方式 (一)鉴定时间 1.首次报名考生:根据准考证考试日期为准。2.历史遗留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名单将通过原鉴定站网站进行公告(http://www.fjsxfxh.com/fj119/index.html),并同步通过短信通知。 (二)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首次报名考生于当日上午进行理论机考,下午技能操作考试。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十、鉴定收费 依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函》核定的鉴定收费标准收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名审核通过后收取。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费为200元/人,理论补考50元/人、技能补考150元/人;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费为250元/人,理论补考50元/人、技能补考200元/人。鉴定收费二维码: 支付时仅限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 需要开票的考生请将开票信息发送至邮箱fjxfjdz@163.com并注明开票信息,内容包括:1.缴款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2.考生身份证号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缴款人为单位时填写)4.手机号5.邮箱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各位考生务必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出示健康码和鉴定短信通知,经测温、消杀后,由鉴定站工作人员引导从考生专用通道进入鉴定站待考区等候。健康码非绿码以及到过近期疫情突出地区以及中、高风险地区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营区。考评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考生进入各考评区域前用酒精洗手液进行消毒。考评结束后从考生专用通道离开,不得逗留。 十二、地址及联系方式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地   址:福建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马保村古井路330号)联系人:吴进聪联系电话:0591-22860060 附件:《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首次报名考生指导手册》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1年4月27日
    2021-04-28
    58708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1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快鉴定工作进程,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结合工作实际,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工种 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 二、鉴定计划 首次报名考生:共1360人,其中初级/五级工0人,中级/四级工1360人。历史遗留考生:共1600人,其中初级/五级工0人,中级/四级工1600人。 三、鉴定对象 (一)首次报名考生 1.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报名条件。2.根据当前本市常住人员及在沪从业人员技能鉴定需求较大的客观实际,本次鉴定优先安排本市常住人员(需提供本市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及在沪从业人员(需提供在沪从业证明)。 (二)历史遗留考生 参加2019年全国理论统考成绩合格且未进行实操考试人员,不需要进行网上重新报名。 四、报名时间 首次报名考生:2021年5月6日上午8时-5月12日下午18时 五、报名方式 首次报名方式:登录网站xfhyjd.119.gov.cn进行报名(网站考试服务一栏提供考生报名指南视频),并实时关注网站提示完成报名及预选流程,报名成功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条件 (一)文化程度: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二)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三)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四)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已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未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七、报名准备材料 首次报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填写报名信息时作为附件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严格参照以下要求,并以附件相应格式要求提供) (一)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彩照;个人近期彩色标准证件照电子版(jpg或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420像素,文件大于或等于30Kb;不可通过纸质照片扫描、翻拍等形式获取。(二)学历证明材料证明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或户口本清晰彩照;毕业证丢失的,应提供学信网查询信息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毕业的证明材料。(三)工作证明材料提供在沪企业(军队、机关、事业单位等)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工作履历,加盖单位公章,打印签字后扫描上传。(四)报考中级的考生如已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需上传证书扫描件电子版。 八、鉴定标准 按照人社部要求,2019年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标准》已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标准废止。此次考试按照2019年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标准》执行。 九、鉴定时间及方式 (一)鉴定时间 1.首次报名考生:根据准考证考试日期为准。2.历史遗留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名单将通过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进行公告(http://sh.119.gov.cn/)。 (二)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首次报名考生于理论机考当日告知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原则上本周一参加理论机考的考生,安排在下周一参加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十、鉴定收费 本站暂不收取鉴定费用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出示本人“健康码、随申码、行程码”,来往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疫措施,考核期间,除身份核验需要,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严格按要求配合鉴定站做好防疫工作,配合营门岗哨做好入营登记检查工作,入营后请严格按照引导指示标志前行,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核无关的其它区域。考核结束后,考生立即从专用通道离开,不得逗留。 十二、地址及联系方式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洪南路258号联 系 人:许伟锋联系电话:021-57138909/021-57138916 附件:《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首次报名考生指导手册》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1年4月26日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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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1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快鉴定工作进程,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结合工作实际,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工种 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 二、鉴定计划 首次报名考生:共600人,其中初级/五级工300人,中级/四级工300人。历史遗留考生:共1531人,其中初级/五级工798人,中级/四级工733人。 三、鉴定对象 (一)首次报名考生 1、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监控方向报名条件;2、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 (二)历史遗留考生 参加2019年全国理论统考成绩合格且未进行实操考试人员。 四、报名时间 (一)首次报名考生:2021年5月6日上午8时至5月12日18时(二)历史遗留考生:不需要进行网上重新报名 五、报名方式 (一)首次报名方式:登录网站xfhyjd.119.gov.cn进行报名,并实时关注网站提示完成报名及预选流程,报名成功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二)历史遗留考生:参加2019年12月全国理论统考成绩合格且未进行实操考试人员,请携带原准考证及身份证按照考试安排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名单请关注“内蒙古消防”微信公众号)。  六、报名条件 (一)文化程度: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二)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三)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四)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已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未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七、报名准备资料 首次报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填写报名信息时作为附件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严格参照以下要求,并以附件相应格式要求提供)(一)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彩照;个人近期彩色标准证件照电子版(jpg或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420像素,文件大于或等于30Kb;不可通过纸质照片扫描、翻拍等形式获取;(二)学历证明材料证明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或户口本清晰彩照;毕业证丢失的,应提供学信网查询信息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毕业的证明材料;(三)工作证明材料提供在内蒙古企业(军队、机关、事业单位等)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工作履历,加盖单位公章,打印签字后扫描上传。(四)报考中级的考生如已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需上传证书扫描件电子版。(五)鉴定考试承诺书,打印后本人签字并按手印扫描上传。 八、鉴定标准 按照人社部要求,2019年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标准》已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标准废止。此次考试按照2019年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标准》执行。 九、鉴定时间及方式 (一)鉴定时间 1.首次报名考生:根据准考证考试日期为准。2.历史遗留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名单请关注“内蒙古消防”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同上)。 (二)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首次报名考生于当日上午进行理论机考,成绩合格者参加下午技能操作考试,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考试终止。两门考试均合格者,考试结束后由鉴定站发放成绩单。 十、鉴定收费 免费鉴定。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须出示“蒙速办”或“青城医疗”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行程卡正常方可由工作人员带队进入待考区,考完及时离场,避免人员聚集。考前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的其他地区(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需提供考前3天内内蒙古自治区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2、鉴定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3、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4、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十二、地址及联系方式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前白庙村(呼凉公路)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培训基地联系人:韩晓亮 衡 通 包 婧电   话:0471-51672080471-5318315   附件:《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首次报名考生指导手册》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1年4月26日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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