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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放2019年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预通知
    各位考生: 2019年6月、9月、12月批次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已经通过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并制作完成,将于近期发放。现就证书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浙江)站(以下简称“鉴定站”)报名参加2019年6月、9月、12月批次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合格,并经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的考生。详细名单请查看附件。 二、发放方式 为满足广大考生需要,方便考生尽快取得证书,将通过自取或邮寄方式进行发放。考生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领取证书: (一)自取方式 1.领取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育贤东路1188号(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提供资料: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3.取证时间:6月21日起,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邮寄方式 即日起,我站将委托邮政系统客服,通过考生报名时预留的电话号码核对个人信息及邮寄地址,邮寄费用(费用标准:省内15元,省外21元)由考生自理,由邮政公司通过到付方式收取。请相关考生留意邮政系统客服电话或短信。如需更改预留的手机号码,请拨打鉴定站咨询电话:0575-88226025、0575-88226038、0575-88226039、0575-88226040、0575-88226042。 三、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根据上级要求,本次证书不再允许他人委托领取。同时,证书邮寄仅允许“一对一”邮寄,由本人签收。 (二)因本次发放的证书数量较多且人员集中,为保证证书发放有序、及时,我站将增派工作人员,按顺序依次进行核准邮寄,请大家耐心等待。 (三)自取和邮寄方式均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四)如有不明之处,请拨打鉴定站咨询电话:0575-88226025(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浙江)站                                         2021年6月1日
    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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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1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疫情防控补充公告
    广大考生: 根据辽宁省及沈阳市疫情防控相关部署要求,为确保广大考生安全鉴定、规范鉴定,现对参加辽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1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的考生提出如下防疫要求: 一、考生入场时须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和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二、14天内有重点关注地区(包括但不限于辽宁省营口市,安徽省合肥市、六安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7日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三、14天内有中高风险或重点管控地区(包括但不限于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及盖州市陈屯镇,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及六安市裕安区、金安区,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及深圳市盐田区)旅居史或境外来沈的考生,要按照辽宁省及沈阳市疫情防疫政策进行医学隔离,本批次鉴定暂不对其开放。 四、所有考生须下载并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考试入场时交鉴定站留存。考生需对承诺事项、核酸检测报告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考评期间,考生除验证身份环节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考评结束后从考生专用通道离开,不得逗留。 六、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省及沈阳市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信息。 七、因系统原因,考生一旦缴费成功将无法退费,对于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请慎重缴费及预约。 为确保参考考生及相关考评、考务人员安全鉴定、规范鉴定,因疫情防控、鉴定程序等因素给考生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考生请于考试当日早上8:30到鉴定站报到参加理论考试,下午2:00到鉴定站报到参加实操考试,迟到半小时以上,不允许入场参加考试。 地址及联系方式辽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北街277号联系电话:024-83990671  13998903119(工作日8:30-11:30,14:00-17:00)。附件:《健康应试承诺书》                                            辽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1年5月27日
    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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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全面启动2021年度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
    5月24日,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全面启动2021年度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这是消防救援部门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职能后,首次采用《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版)》标准开展的鉴定。本批次我区共有600名新报名考生和1531名2019年度历史遗留考生参加鉴定。 为确保本批次鉴定工作安全顺利的开展,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始终秉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多措并举,创新工作方法和形式,配齐配强专职人员,统一评判标准,优化鉴定流程,保障疫情防控,为高标准、高要求、高效率的开展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筑牢基石。一是以服务为宗旨,竭诚为民。总队申请专项资金,对考生采用免费鉴定,一网通办,减轻群众负担。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发布考生须知,告知准确参考时间、规则、注意事项及疫情防控要求。针对首次报名的考生,安排其上午参加理论统考完毕后,于当日下午参加技能操作考核,缩短参考时间周期。配备专人进行身份核验、体温测量、行程码出示等工作,引领考生安全顺利入、出场。二是以质量为核心,规范鉴定。总队鉴定站先后两次组织考评员开展集中培训学习,深化学习了《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考核评分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操作考评手册》、技能考核手持终端操作运用、鉴定现场管理以及异常情况应急处理等,进一步提高了考评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是以措施为导向,明确分工。内蒙古总队坚决贯彻落实部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部署要求,召开职业技能鉴定考前考务会议,明确鉴定工作人员职责,严肃考风考纪,提升服务意识,细化责任分工。组织专人对理论统考和技能操作考核区域的所有有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调试,确保鉴定设施完整好用。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是目前全国首批开展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四个鉴定站之一。下一步鉴定站将以此次鉴定为契机,进一步继续改进方法,加快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措施,更好地服务于民,保障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开展,努力提升社会从业人员素质水平。   
    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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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生须知
    一、考试时间 1.首次报名考生登录系统(http://xfhyjd.119.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日期以准考证日期为准,已进行考试预选考生请登录账号查看预选结果,预选不成功系统将自动派位; 2.历史遗留考生考试日期以鉴定站2021年第一批次考试公告为准(具体考试时间及名单请关注“内蒙古消防”微信公众号查阅); 3.理论机考于每日上午09:30至11:00进行,请考生务必于当日上午08:30前到达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前白庙村呼凉公路)大门门口进行考前准备工作; 4.技能操作考核于每日下午14:30起进行,请通过当日理论机考的考生于下午14:00前到达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大门门口进行考前准备工作; 5.历史遗留考生技能操作考核工作于每日上午08:30起进行,请考生于当日上午08:00前到达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大门门口进行考前准备工作。 二、考场规则 1.考生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如: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两证缺一不可,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历史遗留考生须携带原准考证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前需进行人证合一核验; 2.考生须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逐个进行体温测量、行程健康码验证及点名工作,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考区,迟到30分钟以上禁止进入考区,完成鉴定考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考核区,不得在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引领离开考区; 3.首次报名考生须熟记报名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理论机考前需要登录考生个人账户方能开始考试,考试现场无法进行找回密码操作; 4.首次报名考生理论机考完毕后,考生可实时得知成绩,通过者由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在本人准考证上加盖公章,考生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准考证参加当日下午的技能操作考核;理论未通过者不得参加下午实操鉴定; 5.考核区域内全程启用视频、音频监控设备,考生应当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安排,保持考试秩序,不得任意调换、移动考位,不得与其他考生作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违反且不听警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6.考试考核区严禁录像、摄像、拍照,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7.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反动、淫秽制品等进入考场及候考区; 8.请身体欠佳的考生(例如有心脏病、冠心病、胃病等容易发生危险的疾病)带上自己所需药物,考试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鉴定纪律,自觉维护候考区、鉴定区秩序,尊重考评人员。对扰乱秩序、用语言或行为威胁考评人员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人证核验时需摘掉口罩; 2.进入考区前,考生须出示“蒙速办”或“青城医疗”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行程卡正常方可由工作人员带队进入待考区,考完及时离场,避免人员聚集; 3.考前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的其他地区(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需提供考前3天内内蒙古自治区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2)鉴定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3)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 (4)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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